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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郁其 發佈日期: 2010.11.07 發佈時間: 上午 11:52
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相關21名被告無罪, 沒有意外地, 藍色媒體一片嘩然, 以法官開了一張貪污的空白支票來痛斥其後果之嚴重;更不堪者, 直接抨擊法官是扁的暗樁, 法官是綠色的!若藍色媒體要用這麼情緒性的言詞來談二次金改的案子, 不就法論法, 那麼小民們不免有些疑惑, 當年宋楚瑜的興票案12億, 為何可以是政治献金不起訴結案?引用蘋果社論之言, 「送給總統夫人這麼多錢,竟然一句政治獻金即可洗脫乾淨,也太離譜了。」改為「送給宋省長這麼多錢,竟然一句政治獻金即可洗脫乾淨,也太離譜了。」(宋省長掌管省屬七大行庫搞到逾放比超高的8%, 而送政治献金者之一正是向行庫貸款數百億郤不還錢的呆帳大戶, 潛逃中國。)若說扁珍藉發動二次金改來收取政治献金, 然而二次金改以彰銀為例, 採取公開標售, 台新金以最高價每股26.12元得標(比第二高價投標者新加坡淡馬錫還多70億), 被藍色媒體痛批與扁違法共謀, 吃掉台灣人民的財產, 還要求馬政府不應讓其正式取得彰銀。當時媒體報導, 特偵組懷疑,台新金標購彰銀特別股365億餘元,後來都轉為彰銀股本或資本公積,國庫根本沒拿到錢。但媒體及特偵組沒講的是, 政府RTC基金、人民的稅金也因此不必賠付彰銀的數百億呆帳!在司法及媒體不斷攻擊之下, 台新金不堪其擾, 請財政部原價買回, 財政部長李述德郤說不願意(見今周刊)。反觀將逾放比只有2%的優等生北市銀賣給富邦又到富邦招待所吃魚翅的馬英九市長, 他是不是也是如2100痛批扁之將台灣人民財產賣光光?他有沒有拿富邦的政治献金?從財經實務來講, 二次金改有弊案的可能性比北市銀的出售案更低。另外, 二次金改中, 元大金控買復華金, 復華金是黨營, 國民黨出售自家股權會由扁珍作主嗎?在此買賣被特偵組約談中, 馬維建火大供出給國民黨財管會主委張哲琛(現任考試院詮敍部長, 掌管千億退撫基金的投資操盤權)回扣20億!(張否認)
其實藍色媒體若對法官以檢察官起訴貪污罪證不足而判扁等21人無罪十分不能忍受, 應該理性一點, 強烈要求馬英九執政黨即刻通過陽光法案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那麼, 就沒有「法官給政客開一張貪污的空白支票」的空間了。

另外, 以兵不厭詐的角度KUSO一下, 說周占春是綠色法官的名嘴們實在是辜負法官對馬英九的用心良苦了。在21名被告中, 有人當庭指出檢察官越方如強逼她咬扁, 否則要收押她, 越方如緊張制止說有媒體在場;有人直言給馬英九國民黨政治献金更多, 要不要也一併供出來?法官實在是為馬英九下台時能不必和扁一樣到土城蹲苦窯籌謀, 才判扁收政治献金無罪的啊!
對照中時聯合等馬上發動類此報導:
•2010-11-07
•中國時報
•【秦蕙媛、單厚之、管婺媛、呂素麗/綜合報導】
 二次金改及扁家洗錢案一審扁獲判無罪,藍軍基層一片譁然、反彈強烈,為避免衝擊北二都選情,國民黨從上到下展開滅火動作,昨晚更確定原本十一月二十一日「為台北而走」挺郝大遊行,將新增「堅定支持司法改革、反貪腐」的訴求,呼籲選民用選票來實現正義。

你知道馬英九等政客們在玩什麼骯髒的把戲嗎?為什麼國會2/3的馬英九什麼不要臉的危害台灣人民的法案都可以用馬一人之意志強行通過(地制法、農村再生條例、ECFA不必逐條審查、北市三審定讞需償付的健保欠款公然違法改由中央編預算補助----) , 郤硬是不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以法辦陳水扁?怕也辦到他自己吧?要繼續操弄扁案司法來救藍營的選情吧?
在此案中, 與其恨血沸騰, 恨扁恨法官, 不如要求多數黨主席馬英九負起責任通過陽光法案立法!不要每次都是馬英九完全執政, 陳水扁完全負責!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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