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我們還真難得對事情能有點共識. 諾貝爾獎裏頭最窩囊卑鄙下流無恥的就是所謂和平獎了,它實在與和平一點關係也沒有,倒比較像一種政治主流獎或政治正確獎,頒給主流世界認為當下較有賣點,包裝起來頗合乎某種右派成本效益的人物或機構.
倒是像甘地或巴西大主教Dom Helder Camara那樣的人,就算都已經要確定獲獎的前夕了,臨時都還能被抽掉,換上一個理應移送國際法庭以戰犯罪論處的季辛吉.
劉曉波被判刑時,有大陸網友寫信給我問我願不願意簽名聲援,我本來很不喜歡參與連署,但後來還是把名簽了,簽完後挺後悔,因為看到台灣的簽署者一堆愛台灣的混蛋或人渣型的什麼知識份子,跟他們併列,我覺得很羞恥,於是就寫信給主辦者要求把我的名字拿掉,免得人們會誤以為我跟這些親綠的混蛋們是一夥的.
諾貝爾和平獎總喜歡把所謂普世價值掛在嘴上,但任何一種價值理應都是獨立存在的,而非附屬於某種現實利害之下,更不是一種達成某種目的的手段. 不管所欲達成的目的有多高貴,手段就是手段,一個東西只要成為手段,它就失去價值. 就好像我今天如果對你好只是為了加薪或為了任何一種目的,我對你的所謂 "好" 就沒有絲毫價值.
或許和平獎這東西本質上就已是邪門歪道,註定只能往 "價值" 的反方向走,就好像諾貝爾慈母獎一樣,整天頒給一些在主流鎂光燈底下閃耀的所謂 "慈母",豈非荒唐. 不管頒給誰,終究荒唐,更不用說是頒給那些只具政治意涵或社會意涵卻無絲毫價值意義的人或機構.
陳真
發佈日期: 2010.10.09
發佈時間:
上午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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