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相信隸屬於地檢署的政風室能夠端正自己所屬機關或首長的什麼政風,所以又打給法務部的一個也是什麼廉政專線,皮球一直踢,踢到一個叫檢舉司的單位.
對方對我所述卻一點都不驚訝,只差沒把 "小事一樁" 說出口,只是反覆表示直接找地檢署反映即可. 這些事關人權的重大問題,被她講起來全都成為一種可有可無的小問題. 到最後,對方看我不死心,叫我不如寫信到法務部長信箱.
陳真
發佈日期: 2010.07.13
發佈時間:
下午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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