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恐嚇民眾的事件倒是天天有。
沒想到下午離開後接下來的事情要折騰這麼久。
我在想以後不要讓他們抓走讓他們得逞,尤其最後就幾個人坐在那他們也要這樣搞。
那我們去旁邊歇會然後再進去好了!
集遊法有沒有規定解散後多少時間內,再回來聚集是不行的嗎?那我們解散十分鐘再回來搞死他們,讓他們舉到不舉為止。
老斌
發佈日期: 2010.06.10
發佈時間:
上午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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