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說他 "只代表自己",但"自己" 是誰他卻不告訴你.
匿名不是問題,問題是匿名惡搞. 如果你擔心自己的言論會給自己招來禍端,那就保持沉默,而不是躲在洞裏亂丟炸彈,炸死誰不管,反正死是死道友不是死貧道.
而且,你又沒有付我們錢,我們也不是開調查局,有什麼義務要幫一個個釋放所謂 "事實" 的匿名者查證訊息是否屬實?
再說,你只是匿名逞英豪,藉著匿名大放厥詞; 你釋放的一點都不是事實,而是偏見和抹黑,你只是要告訴大家: 只要給波蘭醫師看病穩死無疑,你只是要告訴大家: 波蘭醫師的家長個個財大氣粗為富不仁而且還潑婦罵街,你只是要告訴大家: 波蘭醫師是程度低劣投機取巧的害群之馬,請問這些是 "事實" 嗎?
再說,如果你是要提倡一種主張或意見,而不是要表達一種純粹 "只代表你自己" 的私人感情,那麼,這些話語就必須能找到一個足以為該話語負起責任的當事人,否則它就是一種黑函,一種根本不具任何認知意義的公廁塗鴉.
一個人除非吃飽太閒沒事幹,要不就是真的笨到不行,否則沒有人應該以這樣一種方式去理解事情或討論事情.
或許你是個三歲小孩也說不定,或許你是個我們理應執之以禮的長輩,當我們根本不知道你究竟是誰時,事實上我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實質意義的溝通.
網路如果只是這樣一種公廁塗鴉比賽,那真的是吃飽太閒. 討論任何問題都必然得知道彼此的基本身份,難道有人會無聊到每天跑到公共廁所牆上和那些沒有主人的塗鴉討論問題?
這些話我講過恐怕不下一千兩百多萬次,我想哈巴狗電台大概可以開一家哈巴狗附設幼稚園了,專門教台灣人這樣一些大約屬於幼稚園大班的道理.
你們其實不是真的不懂,而是不想懂,而只想便宜行事. 當然,這位老兄或小姐或阿桑或小朋友還算善類,許多匿名匪類就不光只是這樣了. 之前就有一個愛台灣的,整天裝神弄鬼,後來被我逮到了,罪證確鑿,但我還是饒了他,保全他的名譽,只要他不再犯下惡行.
陳真
發佈日期: 2009.08.04
發佈時間:
上午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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