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時期,有句話說,聯合報的話若能信,屎都能吃. 真沒想到這十年來,聯合報卻成為可信度最高的報紙之一,但挺綠的報紙如自由時報,其報導若能信,屎都能吃.
比方說,自由時報說:
"綠營高雄第一戰將 XXX 涉貪污索賄案,地方人士都大感意外,認為以他的率直及草根性,不可能向業者索賄。"
但事實是: 任何一個稍微對黨外有點了解的人,對於 XXX 索賄一事不但不會 "大感意外",而是應該 "大感意外" 怎麼到現在才出事?! 或是 "大感意外" 怎麼可能只有兩百萬!?
二十幾年前,若有個未卜先知跟我說,你在二十年後會浪費時間寫個留言批評 XXX,我聽了肯定不會相信,因為這太窩囊太無聊了,那就好像若有人寫文章說豬八戒又醜又好色一樣,那豈不是廢話嗎? 豬八戒醜不醜或好色不好色,還需要講給大家聽? 還需要討論嗎?
不知道自由爛報說的 "高雄地方人士" 是指的哪些人?據我所知,應該不會有這麼蠢的人才對.
我之所以打馬賽克的原因有二: 第一是人身安全理由,第二是寫出名字實在讓我感覺太窩囊太無聊了,有些人爛到根本不值得一提.
至於人身安全理由,我們應該知道,有些人是可以罵的,他不會報復你,因為他若要報復,可能要報復好幾百萬人;但有些人卻不能罵,罵了就會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因此敢罵的人很少,於是也就更危險.
我高中畢業那一年,因為替一個窮小子打抱不平,硬惹上黑白兩道,幾天後就被人當街在夜市近距離攔路槍殺,打了三槍,第一槍就打中脖子,整個夜市沒有一個人過來救我,我還是自己捂著鮮血直流的傷口,單手騎摩托車回家,然後才被送去醫院.
最先是送到省立YY醫院,醫院拒收,說槍傷他們不敢收,他們說,怕黑道會來報復醫生護士,而且也怕槍擊案依規定必須通報,醫護人員往後也必須上法院. 一直轉送到第三家醫院才敢治療.
開槍打我之前,我家有接到電話,說要砍斷我的腳筋,家人接到電話後還企圖跟對方講理,但我一把搶過電話來只說了一句: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啦",就把電話給掛了.
幾個小時後,本來在電話中說要用刀把我砍成殘廢的,被我那麼一罵,對方就改成用槍打頭要我的命了.
經過這件事之後我有個心得,那就是你儘管去批評國家批評政府,一般而言,他們不會給你帶來立即而明顯的危險,但你千萬不要去得罪某些人,不管他是白道或黑道,最好都不要批評,以策安全. 他們倒不一定會對你演警匪片,也有可能演文藝片或驚悚片,來陰的.
陳真
發佈日期: 2009.07.05
發佈時間:
上午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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