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的,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不是還應該在網路上留下片語隻字?
我有用google訂閱news,關鍵字是米洛斯佛曼,剛剛接到一封,打開一看這則有關米洛斯佛曼的news 竟然是我自己寫的幾行字,更奇怪的是,怎麼會出現在一個奇怪的標題下叫做什麼...(刪), 而且作者變成什麼 ...(刪).
這位小姐或太太寫了這樣一篇文章,但裏頭卻一堆我的句子,東拼西湊就變成了自己的文章.有人這樣寫東西的嗎?連句子都要抄現成的!
我去查了一下l,發現是一位叫做...(刪) 的小姐,而且還出國參加什麼作家協會或什麼筆會,甚至還遠征緬甸,好像還出書 (?).
這是她的網站:
....(刪)
她抄我的文字是這麼寫的,如下. 粗體字就是我的句子,竟然連句子也要抄現成的,而且還是個作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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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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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無止盡的剽竊剽竊剽竊, 不是偷靈感就是偷創意, 要不就是偷一種心得, 輕一點的偷句子, 東拼西湊變成自己的, 嚴重的是把一篇篇文章拿去投稿文學獎而且還幫我出書呢, 只是名字卻變成了小偷自己的名字.
難道除了開罵或不敢再公開自己的文字或想法以免被剽竊掠奪之外, 沒有其它能保護自己的方法?
偷竊有很多種形式, 我認為, 就算我只是從一個人那裏得到靈感, 我肯定還是會把這個原始想法的功勞歸給那個人, 而不會佔為己有, 彷彿真的是自己的靈感或創見似的.
台灣學界有位 "大師" 級的, 就是這麼偷我的創見. 我敢說全世界沒有人像我這樣以這樣那樣一些文學觀念及文學方法和道德本質等等來型塑維根斯坦成為一個存在主義者, 這樣子的理解方式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它純純粹粹就是我的想法,但這位 "大師" 卻直接拿去用, 拿去用無妨, 反正你光知道個方向, 你也不可能寫出什麼名堂. 問題是, 你明明就是從我這邊學來的, 為什麼卻要講得好像是你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創見?
台灣的讀書人或文化人真是挺卑鄙的.
陳真
發佈日期: 2009.04.28
發佈時間:
上午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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