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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 發佈日期: 2008.07.15 發佈時間: 下午 12:39
仔仔,我對以巴問題連略懂也談不上;但你的疑問大約只要上網搜尋一下資料便瞭.

至於人權,干預內政又何妨? 就如家暴,私密家政都能干預,何況內政. 我是說,主權不是最高指令,甚至人權也不是.

一說人權高於主權,這樣講其實很危險,如果 "國情不同" 往往是一種藉口,所謂人權何嘗不是. 美國不就靠它讓千萬顆人頭落地.

換句話說,權利這東西無法原則化,無法提出一種一體適用的規則,而只能訴諸永無止盡的辯護與議論.

所謂人同此心, "此心" 雖不變,但權利概念位階卻隨時空與文化而變動,畢竟它是一種概念,概念永遠有其邊緣模糊地帶.比方說一棵樹就是一棵樹,我們一般不會納悶它有著一種具有爭議的邊緣地帶,但人權就像一個沙堆,你無法指出構成沙堆的沙子具體數量;當你移走一粒沙,它仍是個沙堆,移走兩粒仍是沙堆,但移走一萬粒之後,也許你就只能說那只是一盤散沙而不成堆了,可是,究竟是第幾顆沙粒使沙堆不成其堆,這問題卻無解;你找不到這顆 "最後的沙粒".

概念也一樣,你不可能給概念設定一個明確的成立範圍.比方說罵人是一種家暴或兒虐,但我小時候隔壁幾個疼愛小孩的歐巴桑卻不時罵著夭壽死囝膨肚短命,拿著藤條一路追打,難道我們真的要把她以兒虐罪名繩之以法?

美國喜歡以人權當成一種侵犯他人領土與主權的藉口,她的口號之一不外就是 "人權是一種普世價值",這話很甜很漂亮,但我們得小心別把它當糖衣包毒藥.

中國則喜歡以概念的相對性宣稱國情不同,這話挺有道理挺理性,但同樣別把它拿來當遮羞布.

為惡者總是會想盡辦法為惡行辯護,這沒什麼好奇怪,議論攻防本是常態,一切概念盡皆如此. 可怕的不是議論,可怕的不是騙,可怕的是阿西;他無法思考,而只會看顏色辦事. 這種人在台灣很多,幾乎佔了八成的人口;蠢血沸騰,傻到不行.
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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