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續)
前言: 不該在這類基本是非上放水. 這不需要什麼崇高的道德素養,這只是為了我們自己.
為什麼基本原則那麼重要? 為什麼它不需要什麼道德素養? 因為它對初來乍到這世上或還沒出生的或已消失的生命都是有利的,或者說,都很公平.
基本是非就像數學一樣,它之正確與否不需要訴諸任何道德素養,任何人都得無條件認同,除非存心胡說八道.
比方說 100 減 6 等於 94,為什麼它很重要? 為什麼它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因為我不知道我何時會是個買家何時會是個老闆. 如果我硬要說100 減 6 等於 90, 少找了四塊錢,若我是老闆,那我就賺到了,但我若是顧客,那我就損失了.可是,天底下會有人永遠都是個老闆而根本不需要成為一個顧客嗎? 有可能嗎?
同樣地,你今天不反對打壓異己,那你就得保證你永遠都能站在多數一方,或是你得確信自己有本事像那些名嘴與御用文人那樣,不管怎麼改朝換代,永遠吃香喝辣.
但即便你能如此,你仍是受害者,因為你將失去許多更為珍貴的東西,比方說失去尊嚴,失去內心的愉悅與寧靜,失去許多自由,你得瞻前顧後猥猥瑣瑣,以確保你隨時可能被掠奪的主流位置,我不相信這會是一種愉快的生活--即便你表面上吃香喝辣.
john rawls 有本書挺有名叫 A Theory of Justice. 裏頭有個觀念叫 veil of ignorance (無知之幕),多多少少就是這個意思.
簡單說,在你來到這世上之前,你無從得知你將處於一個什麼樣的階級與身份或社會,你也不可能知道你的生命往後將會有什麼遭遇? 在這樣一種 "無知" 的簾幕遮掩下,你不可能事先偏袒某一種遊戲規則,於是,那些基本是非邏輯與儘可能公平的遊戲規則便是對所有人最友善最有利的一種規則.
既然我無法保證我能永遠是個 "老闆",那麼,leaving the world as it is, 讓100 減 6 等於94 便是最有利的一種規則,保護這樣一種基本是非,我們都能從中得到最大利益,這根本不需要訴諸什麼唯心的聖人素養,我不知道一些自以為是聖人的人整天講那些自己根本沒做到的所謂聖賢之道有何意義可言.
就跟下棋一樣,我遵守下棋規則並不需要道德素養,我之所以遵守它是因為我若不遵守,棋根本下不起來,這對我將一點好處也沒有.
棋局規則就是這樣一種在 "無知之幕" 的簾幕背後所確立的東西,它並不企圖偏袒哪一類型的下棋者,它對所有下棋者都是公平的. 否定了這樣一種東西,棋局將不存在,就好像一個社會的瓦解一樣.
我看台灣差不多就是這樣一種社會,它表面上是個社會或國家,但它實際上就像散落的一堆棋子,而沒有構成一盤棋,因為它的各種基本是非與規則蕩然無存.
你頂多只能說這是一種叢林,遵循一套弱肉強食勝者為王的生物法則,但它有生物性而無社會性,它缺乏足以構成一個社會的基本規則;活在裏頭,你只能講究實力或力量,力求壯大自己,才能保護自己,否則馬上會被人吃了.
除此之外,你真的不知道究竟該怎麼活,沒有可供依循的規則,一切似乎只能訴諸運氣與力量,而不是訴諸規則. 運氣好就沒事,運氣不好就有事,力量強,凡事ok,力量不夠,到處是機關.
打起仗來,搶起地盤,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一切規則就像紅綠燈一樣,僅供參考,不能當真.犯法有沒有罪那不一定,得看你有多少實力.法律不是對付罪犯,而是對付那些比較好對付的人.
比方說汽車展珠寶展,總會拿女人肉體來促銷,怎麼露都沒關係,而且一副很 "高級" 的模樣,警察絕不會來抓,但如果是賣檳榔,那就不行了,警察整天拿望遠鏡盯著妳瞧,用高倍數攝影鏡頭蒐證,看妳有無露點或露毛,稍有裸露,便移送法辦,小罪大辦,或甚至刻意引誘你犯罪,以便製造警方業績.
這些真正重要的事,反倒被人們視為無關緊要的小事,反倒賦予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比如扁下台與否)如此重大的意義,甚至為之瘋狂.
陳真 2006 8 26
陳真
發佈日期: 2006.08.26
發佈時間:
下午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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