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諾貝爾文學獎頒給英國作家平特,他是個強烈的反美反帝人士,諾貝爾獎頒獎典禮上發表了一小時的反美反戰談話,甚至主張把他們的英國首相移送國際戰爭罪犯法庭審判.
這事若發生在台灣,你能想像媒體和主流社會將如何 "發揚光大" 它的重要性和偉大意義,肯定講得如何如何不平凡不尋常或產生了什麼不得了的的影響或啟發,或是乾脆直接奉為 "國師",或說是社會的良心,知識份子的道德勇氣什麼的,虛構各種意義滿天飛.
但在英國,這樣的事就像丟一粒沙在海裏一樣,波紋不興,連個浪花也不會有.
這不是看不起平特以及他所獲得的諾貝爾獎,而是他就跟你我每個人一樣,都不過是一粒沙,為什麼我們要如此虛嬌虛榮地誇大某些人事物呢? 為什麼要自欺欺人地賦與那尋常人事物這麼多不尋常的什麼偉大意義呢? 這不是有病嗎? 如果不是出於某種可怕的自卑或極其病態的虛榮,不會老是用這種方式看世界,老是做各種貴賤區隔.
就算你得到十個諾貝爾獎也一樣,這不會使你的反美言論顯得更高貴或更深刻或更有影響,只有窩囊的社會和人們,才會像台灣那樣,整天自欺欺人,以同樣齷齪的品味說要改革跟他一樣齷齪的品味,豈不怪哉?
還記得李遠哲嗎? 他是好人,但他在台灣卻帶來許多災難;自卑的人們仰望著他,可是,不過是個諾貝爾獎不是嗎? 就好像我記得唸高中時,班上許多人總以為大家都仰望著他一樣,但不過就是個高中生不是嗎?
一個人或一個社會,有多少自卑,就有多少虛榮,就好像我不相信一個有自信的人會想去買一個幾萬塊的包包一樣.我現在穿的衣服,很多是十二年前在靜和醫院工作時,人家捐給精神病人,病人穿剩或撿剩不要的,我再撿來穿,很多已破損,但照舊能穿. 我知道台灣這社會看不起這個,但我相信那個大寫的文法,不過就是衣服不是嗎? 能穿就好,為什麼我得依靠這樣一種身外物的什麼市場價值來抬高我的生命價值? 難道上帝會先看我的衣服標價,再來決定祂對我的恩賜? 難道一個戀人會因為你的穿著而對你失去戀情? 難道路邊小狗會因為你的衣服價格來決定牠對你的態度?
陳真
發佈日期: 2006.07.15
發佈時間:
上午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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