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我在沙灘上拱起一堆沙, 我告訴自己, 這是一項成就, 我創造了一座沙堆! 可是, 就在這當下, 馬的, 來了一陣風, 吹走一粒沙, 我趕緊問自己: 這還是一座沙堆嗎? 嗯! 沒錯, 它仍是沙堆.
於是, 問題來了. 如果風又吹走了第二粒第三粒第四粒….沙呢? 它還是沙堆嗎?難道不管風怎麼吹? 它仍是沙堆? 如果終究會有那麼一個界限, 我們沒辦法再稱呼它為沙堆, 那麼, 究竟是第幾粒沙被吹走時, 我將改變對這概念 (沙堆) 的看法?
我們找不到那粒具 “關鍵性” 的沙, 於是語言哲學上給這現象一個專有名詞: vagueness (含糊). 我們的語言或概念就有著這樣一種含糊性. 於是, 一些自以為很聰明的哲學家, 如羅素和Frege, 企圖以邏輯給語言設下一些條件限制, 使它成為一種更精準的語言, 揚棄日常語言的曖昧含糊.
在這之前, 大多數哲學家認為儘管含糊, 仍有一定的意義, 但Frege不這麼認為, 他認為一個含糊的界限不是界限; 如果概念或語言或思想的 “意義” 之界限無法清楚界定, 這界限將失效, 概念也將失去指涉意義的能力. 有人把這看法就稱為虛無 (nihilism), 並進一步區分為local nihilism及 global nihilism, 前者指的部份, 後者指的 “所有” 含糊的概念或語言都是意義上空洞的 (empty).
(如果是南方朔, 他一看到global nihilism, 肯定馬上又望文生義做道德解, 說是全球化秩序解體, 人心虛無道德淪喪什麼的).
很多人以為早期的維根斯坦也是羅素這一派看法, 我認為這錯誤解讀, 但不管怎麼樣, 至少晚期的維根斯坦相當反對這種看法. 他舉過很多例, 我常舉的例子有二: 一是檯燈, 二是操場.
我看桌上檯燈在屋子一角灑下個影子, 於是我開始納悶起來, 到底這黑暗和光亮的精確界限何在? 我說不出來. 但我不會因此就說這檯燈的光線是假的.
就好像很多北七常自以為聰明地批判一些他看不順眼的概念, 比方說動物權. 像我剛剛打死一隻蒼蠅, 我相信牠是無辜的, 但我仍然毫不留情地打死牠, 那我還能說我是個動物權主義者嗎? 動物權不是要保護動物嗎? 如果你不是保護所有動物, 如果有一種又一種的動物從你的概念範圍中排除, 那麼, 以此類推, 到底要排除多少種動物, 你才會承認你不是一個動保人士? 很多人就以這樣一種概念的含糊性來攻擊諸如動物權這樣一些概念.
可是, 這是說不通的. 就好像你參加朝會, 教官說, “請各位同學向操場兩邊對齊!” 這時候你肯定是趕快對齊, 你應該不會因為你不知道操場的精確界限何在而反抗教官的命令, 你也不會指責教官發佈了一道假命令—儘管我們的確不知道我們所要 “對齊” 的操場界限之精確位置何在.
台南縣永康市和台南市之間的大水溝橋上有塊牌子, 上面寫著: “歡迎光臨台南市”, 每次我人在台灣時, 每天在這塊牌子底下騎摩托車來回好幾趟 (我是趙玉柱的鄰居), 每次經過這裏, 我的哲學病就會發作, 我總想著, 我若在這條界限上製造了某個事件, 這事件究竟屬於台南市或台南縣? 究竟那一條縣市界限的精確位置何在? 我不知道. 但我不會因此而懷疑台南市和永康市是兩座虛無的城市.
同樣地, 儘管我不知道我所認同的動物權究竟確切地涵蓋了哪些動物, 但我不會因此說它是個意義空洞的假概念.
像這些就是哲普, 講給一般人聽的哲學, 很有趣, 也很容易懂, 但不管是哲普或專家的哲學, 都沒什麼用處. 但它就像一種空間, 一個空間就是一個什麼都沒有的space. 但正因為它什麼都沒有, 所以它形成了一種長寬高, 就像一種記憶體那樣, 可以吃下很多東西.
或者說, 它更像一種高度, 當你登上一座山, 山很高, 但所謂 “高” 並不是一種 “東西”, 它什麼也沒有, 但它卻提供了一種可能性, 讓你能看到在地平面上看不見的東西.
如果有民意論壇大師跟你說什麼哲學告訴我們這個意見那個意見, 那他就是個不學有術的騙子, 他連哲學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他講的或許是一種社會學, 或許是一種社論或民意論壇, 但那跟哲學八竿子打不著一點邊. 就好像如果有人跟你說音樂告訴我們這個意見那個意見, 那意味著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音樂. 音樂或許有歌詞, 就好像詩詞是一種文字一樣, 但那些字詞並不是要告訴我們一種意見, 就好像 “蒙娜麗莎的微笑” 並不是要告訴我們微笑有益身心一樣.
哲學也一樣, 它是一種以邏輯為骨架但卻具有文學性的奇妙東西, 它並沒有要告訴我們任何意見, 而是提供了一種彷彿可以飛行的機器, 藉著它, 時空不再是阻礙, 你將 “看見” 完全不一樣的風景.
陳真 2006. 7. 2.
陳真
發佈日期: 2006.07.03
發佈時間:
上午 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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