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 第一, 你若不跟我私下具名道歉, 第二, 更正我並沒有評論任何一個病人(我對這樣的文章題材毫無興趣). 第三, 更正我對病人的態度 (我怎麼可能如你所說罵病人 "人渣廢物"等等, 我對病人的友善和忍受度之高, 恐怕只有楊庸一醫師我才會認輸), 一旦我查出你是誰,我一定會在一兩年內, 從司法和精神醫學會兩處著手, 求個徹底的公道.
我想看看咱們那個幾次要我參與意見但我一直拒絕參與的倫理委員會, 究竟對此會有什麼看法,看看所有醫師們,
是不是會認為匿名侮辱另一個同行的人格和精神狀態和專業能力和基本品格是一件可以被允許而且高尚的事.
你可以批評我的某個專業想法有些什麼問題, 但你不能任意天馬行空地污衊或抹黑,彷彿我根本不是一個人, 沒有任何人權, 我變成什麼 "穿白袍的精神病人".而且人格多麼卑鄙下流.
你都敢做這樣的事, 對病人, 你會尊重嗎?
你應該學習如何說理, 而不是學習如何抹黑一個跟你的意見不一樣的人. 抹黑了別人,會使你的想法更正確嗎? 會使你變得更高尚嗎?
陳真 2004. 10. 21.
同一封信補充
發佈日期: 2004.10.21
發佈時間:
上午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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