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道歉, 你應該說出你是誰? 那才叫做道歉. 還是要我自己來查? 我已經知道另一位,他不是醫生,但我知道你是.
還有,你罪加一等. 你又再度抹黑我一次. 我從未在文章中不指名評論過任何一個病人,或許你指的是陳豐偉(我不知道還有哪位精神科醫師會拿病人故事來寫作), 總之不是我.你罵錯人了, 要不就是故意栽贓. 請你立刻更正. 我反倒為此跟陳豐偉翻臉過好幾次,我說他不該拿病人的故事當成寫作材料.
你不像壞人, 但我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和權利, 還是會做我該做的事.
你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不要當個小人. 你想想, 如果你跟我一樣, 字字句句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別人若也像你這樣匿名任意侮辱你的人格和醫療道德或醫療專業能力, 你做何感想?是不是毀謗和侮辱? 這道理你不懂嗎?
既然我們是同行, 我就不可能罷休. 我無法忍受這樣的同行, 無法忍受這樣的公然侮辱和毀謗--而且是極為惡性的一種侮辱.
一個醫生之所以有存在價值, 正是在於他應該有個基本的品格和專業能力, 你如此匿名公然侮辱,若是你遇到這種遭遇, 會放過這樣的一個同行嗎?
請三思這事的極度嚴重性. 要我為此付出一切來求得公道, 我都願意. 不要以為匿名就可以任意胡作非為. 像你這樣的作為, 才是敗類.
但我不是警察或法官, 我對清除敗類不感興趣, 我只對事情或道理本身有興趣,而不管你是怎麼樣的一個醫生, 我都不會與你為難, 畢竟人不該評斷另外一個人.
我只是為自己討回一點最基本的權利以及做為一個人所該有的尊嚴. 沒有這樣的尊嚴, 在我看來,他沒有資格活在這個世上.
p.s.: 我把這封信貼在此: http://www.habago.net/component/option,com_akobook/Itemid,35/
這已經是第四封信, 你有我的 e-mail, 請你連絡.
道理上, 我當然認為你應該具名道歉, 因為匿名的道歉實在毫無意義. 但我其實也覺得挺灰心,一切做人的基本道理似乎都不可求, 彷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也因此, 我可以做個妥協. 你只要私下寫信跟我道歉即可, 但你要告訴我你是誰,而不是寫來一封匿名信.
我可以用人格保證, 除了我的家人以外, 我絕不跟任何一個人洩露你的身份,
往後也絕不會因此而公報私仇. 因為, 這樣就可以結束我們之間的怨和仇 搞不好我們還能成為朋友.
文字往往帶來許多誤解和先入為主的偏見, 但是, 如果人與人願意多一點文字以外的理解,或許要成為仇敵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
相信我的人格吧. 我啥都沒有, 一事無成, 唯一有的是一點想要做個好人的心.
我不會對你有任何報復, 現在不會, 以後也不會,文章中不會, 工作上也不會. 我不是那樣的人,所以你不要害怕, 更不要把我想成青面獠牙.
至於我自己, 我也知道, 不管寫東西或寫信講話都該小心, 不要製造無心之過而傷害他人.
對此我也常反省而自責, 但我只能說, 我並不是你所控訴的那樣的人.
對此你也應該想想, 如果你是我, 你能不能忍受一個同行對你做這樣的污辱, 不但污辱專業,也污辱人格, 更捕風捉影, 捏造不實. 這樣的事, 打死我, 我也不會做.
陳真 2004. 10. 20.
給那位同行的第四封信
發佈日期: 2004.10.21
發佈時間:
上午 9:29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