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在貴站開專欄, 當然不可能, 你是在開玩笑嗎? 我連報紙專欄都不敢寫,不就正因為有貴站這樣的團體存在.
你不是有看到我在留言板上寫的? 我怎麼會怕什麼 "挑戰"? 言論思維之價值不在互相加強愚化效果, 而在於批判或挑戰, 問題是, 貴站並無法做到對人權的保障與尊重, 許多討論並不是討論, 更不是什麼挑戰, 沒有絲毫"討論事情" 的能力或意願, 而只是一心想傷害 "人" 或抹黑 "人", 彷彿只要把對方這個 "人" 鬥臭,就大獲全勝似的. 我怎麼可能把自己投入這樣一種環境, 作賤自己?
這問題, 幾乎可以說是一種台灣文化了, 我反覆為此打拼過成百上千次, 同樣的話一說再說,覺得很累. 到頭來, 只是使自己成為一種無謂的祭品.
一個人, 除非犯賤或毫無自尊, 否則絕不可能整天讓人這樣侵犯各種權利或名譽而毫不在乎.我自認不可能對付或制止這無數且無日無之的侵權行為, 因此不再寫, 就算自己的這塊留言板,我也一向嚴格縮控言論尺度, 畢竟台灣已經瘋了, 它好不容易獲得的一點點言論自由,這幾年已喪失殆盡.
我參與在過去那段時光裏, 為之飽受折磨, 如今歷史又走回從前, 心裏實在有說不出來的絕望和沮喪.
我有個建議, 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 不能因為能力或人手不足而犧牲那基本的言論規範, 否則,言論自由也不可能存在. 除非大家全都匿名, 互相打空包彈, 像打電動那樣, 互相盡情砍伐,但這樣的言論, 毫無意義.
每個人都該遵守基本規範, 所有遊戲才有可能進行. 如果要用下三濫的方式, 正直的人不會去玩,也難以忍受那樣一種野蠻遊戲.
我們或許免不了會對異己玩點小動作, 出個鳥氣, 但有句話說得很對, "總該有些事是正直的人絕對不幹的", 一個人再壞也該有個底線, 這樣一個底線,
就是一種基本的規範或價值. 如果不堅守這一點, 短時間內, 或許可以佔點便宜, 但長久以觀,我們將失去一切.
字即我心, 請三思.
陳真 2004. 10. 19.
節錄一封信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上午 6:27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