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各方回信提供意見,讓我血壓回復不少。
把這信貼這裏,不知道好不好。但我沒辦法打啞巴戰,來自陰暗的事,也許都該盡量見光, 比較好辦事。
接下來可能就是找律師,如果對方仍舊不給IP。
前幾天才剛在煩惱是不是不要寫報紙專欄了,寫留言板自得其樂就好,因為字數和內容所限,無法暢所欲言也挺難受。再說,我寫的,也不是什麼特別見解,別人來寫都比我寫得好,寫這些公眾事務,實在也不是我的專長。看我還能忍耐多久吧。我真正會寫的,沒人要看, 不太會寫的,“反應”倒很熱烈。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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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犁先生,
謝謝你迅速回信.
嗯, 為什麼是 "我認為是人身攻擊"? well, that's fine, 正因為是這樣, 那我就更需要訴諸於法, 讓正式訴訟和調查來決定這算不算人身攻擊或 毀謗.
這案子要調查是非黑白應該挺容易, 因為, 他不是說 "被害人" 還去跟他求助嗎? 調出病歷或講出對方是哪個被害人,然後檢察官就會去調查看看是誰人面獸心.
為了健康著想, 我沒再去看貴站, 不過, 我還是會想辦法把這封信透過你們站上的留言機制寄到兩位被告手上.
現在的重點不僅僅是刪文, 而是找出那兩個人之真實身份. 因此, 第一步得有他們的 IP.
另外, 有位好朋友已經幫我備份了資料, 我希望你們最好也私下留一份, 這樣可能於法言法也比較好.
有些朋友給我提供了一些法律見解. 其中有一位, 他問了一位法官, 得到的說法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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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如何取得對方真實身份?
2. 我如何保存證據?
這兩項要一起進行,首先必須由你向該網站的管理者正式提出保存證據的要求,請他將發文者的IP位置、發表文章的時間內容等詳細資料存檔,如此一來,在一般的情況下,即使網站管理者沒有對方的相關真實註冊資料,只要有發文時的IP位置,電信警察就能查得出對方的真實身份了。
3. 追訴期限多久?
民事是兩年,刑事是五年。依他們的文章,民事方面可構成侵權行為,刑事方面則已有公然 侮辱及毀謗罪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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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位朋友也跟我提到類似說法, 她還說, "檢方主動調閱,不能拒絕, 檢方調該兩位被告的ISP,也可以查到是屬於何人所有。"
我不知道你的看法怎樣? 你的意思是說, 在貴站可以這樣放把火燒人, 然後就熄火了事, 天下太平, 活該當事人倒霉? 要是每天都有人給我來這麼一下呢?
我對此事不會善了, 因為既然對方聲稱是精神醫學界同行, 那我倒要看看是哪個人面獸心的同行幹這種事. 我對一般人較寬容, 但是, 對醫生比較無法忍受, 因為他們既然是個醫生, 就該有點起碼的品格, 而且應該明白這樣的毀謗之嚴重性.
我想你一定挺忙, 這事是長期抗戰, 請你有空時回信就行, 不需太趕而影響你平常作息, 我也是.
還有, 有一事必須說明. 我不認為我們現在是在寫私人信, 因此, 你的信我會同時寄給幾位朋友, 大約二十幾位, 希望你不會介意. 當然, 如果你在信中提到私人的事,無關官司, 我也不會冒然就把你的信公開或轉寄給其他任何人. 我會注意這些.
另外, 我也會視情況把它公佈在我們的一個網站的留言板上. 因為我平常不太寫信, 我的一些好朋友通常是從報紙或這個網站或多或少知道我的一些訊息. 然後, 他們就會給我一些幫忙或意見. 這留言板本不應該做這樣的用途, 但我想, 我得透過它來獲得一些外來的協助, 或是做為某種澄清或公開說明.
我沒有半點意思為難你, 而只是想公事公辦. 我也沒有任何威脅之意, 但有人跟我說, 我可以直接控告你, 那麼, 事情就簡單一些, 省去追查對方身份的麻煩. 我其實也不知道你是誰, 是曾經有個劍橋很要好的好朋友, 他叫我去看你的網站, 如此而已.
得罪之處, 請你原諒. 如果萬一真的與你對簿公堂, 也只是情非得已. 我知道, 身為一個網站負責人, 有很多不想碰的麻煩, 但既然麻煩來了, 我們就只好面對,儘管它可能如此兩難. 但是, 對於一個像我這樣一個人來講, 沒有比名譽更重要的事了.
特別是, 我是個醫生, 我不會做任何對不起病人的事. 我更看不慣那些把病人權益置於腦後的作法或狗皮倒灶之事.
我要說的是, 人不光是活著, 還有很多比生命更重要的事; 我為這些事而活, 也要為它而死.
祝好,
陳真 2004. 10. 19.
p.s.: 你們所 "討論" 的我寫的那篇文章 "不要捧美國的 LP", 有些人的討論乍看好像指出了我的什麼錯誤之處, 但我一看就知道這是外行人講外行話, 半路出家,隨便網路上找資料.
我不想談這些細節, 因為一個人如果真的關心這些事, 那麼, 他不會用那種方式去找資料或談問題. 這沒什麼好討論. 我只能說, 我寫的東西,之所以經常能造成一些人看法的改變是因為我不會隨便亂講話. 我不是那種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興奮亂講話的人.
有些東西, 我若沒有相當把握, 我就寧可不講. 比方說我知道愛台灣愛得幾乎要抓狂的某某網站, 負責人是如假包換的親共人士, 但他卻以極度愛台灣極度反共的形象出現. 政治圈內許多人知道這事, 自古以來, 不知道多少 "綠營大老" 告誡我多少次, 叫我要小心. 我本來不信, 後來信了.
有時真想把諸如這些欺騙世人的事全抖出來, 為什麼大家要裝蒜呢? 可是, 我的人證沒有一個願意為此作證, 於是我也只好閉嘴. 我要說的是, 我不是個衝動型的人, 我對事物的微妙區分很敏感, 不會糊里糊塗全湊在一起, 對想法的表達很小心, 因為我也不想誤導別人. 有時不小心出錯, 我都會自責許久,即便那只是一種小小的錯誤.
當我沒有絕對證據或把握時, 我不會亂講話. 我不是說我講的一定都對, 我只是說我是那種 "知道十只說一" 的極度保守個性. 但也正因為保守,時間通常也因此拉得很長, 不急於一時, 就算報一個仇, 也都是以一輩子為單位, 就跟基督山恩仇記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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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先生:
感謝來信指教,已將你認為是人身攻擊的貼文刪除,並代為將此信轉給貼文者,他們是否會 收到你這封信,我也不敢保證。
至於你要求提供兩位貼文者資料,媒抗網站註冊除須填EMAIL之外,也沒有要求註冊者填寫任何個人資料,況且就我粗淺了解,站方似乎也不應提供任何網友資料給第三者。
媒抗網站因每日貼文量繁多,又因網管人力有限,以致對於貼文檢視常有疏漏,尚請海涵
路犁
血壓回復到正常值了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11:29
請稍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