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言行看起來很傻嗎?我沒有那麼 "單純" 啦,我又不是小朋友或國中生,也不是整天鬼扯蛋的名嘴。
這就好像我不會透過google什麼網紅來理解醫學或研究哲學一樣。
你要了解一個東西,很簡單,那就花個十年、二十年的時間,有系統性地慢慢對它建立起一種結構性的理解。當它建立起來之後,你自己就是個雷達、就是個眼光了。
當然,名嘴或什麼議題都敢講的座談會專家就不需要這麼辛苦,他們用一小時的時間就能講一千年的問題。
但我們卻用幾十年光陰,卻幾乎連一句話也不敢講,因為我知道,有些事情,我們連業餘的水平都談不上。我能講的,始終是那些毫無爭議、如果貓狗會說話、牠們也必然會同意的東西。
常有人會這麼說:"你們講的,我有些同意,有些不同意"。我聽了,也只能呵呵,無言以對。為什麼呢?因為,在現實事務上,我沒有講過什麼蘊含同意或不同意的東西。我講的都只是一些基本事實與價值。
我知道事實 "本身" 不存在,任何事實終究得隸屬於一個故事。我確實提供了一個故事,但它依舊只是描述性,就像一場球賽的播報員或博物館解說員那樣。你可以說我播報得很爛,解說得很不到位,你可以說我的故事講得很乏味,但它畢竟沒有需要同意或不同意的地方。
我常說,香腸再好吃,你也不應該把隔壁鄰居的小孩抓來做成烤香腸吃。如果你說你不同意,那我只能說,只要是人類,那它就沒有同不同意的空間,它只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種道德直覺,一種認知基礎。就像"一加一等於二" 或 "深藍比淺藍深" 那樣,它沒有同不同意的空間,它是形成整個知識或道德體系的基礎。我只對這樣一個東西感興趣。我一生皓首窮經,無論學術或通俗,無論抽象與現實,從未離開這個層次。
寫於前往長沙的途中
陳真
發佈日期: 2023.12.14
發佈時間:
上午 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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