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無法與體制對抗,個人硬槓體制就是螂臂當車,死路一條。
同理,民間的社團組織或運動也無法與國家機器對抗,更不要說與英美跨國黑幫對抗!
唯有結合群眾力量才能與體制對抗,所以我一再強調要擴大群眾影響力,一個反體制的社團組織或運動如果不能擴大群眾影響力,那就只能被體制迫害搞死,不如及早解散!或是毫無影響力如狗吠火車,體制也懶得理你。
如果國際刑事法庭面對英美案件想要秉公執法,它的人員就會受到威脅迫害,那麼,這個社團機構就應該自動解散取消!理由很簡單,沒有理由讓普通平民個人來孤身對抗體制,承擔體制迫害的危險,別說是威脅到個人生命安全,妨害正常工作生活都不該由個人來承擔。〔艱難奮長戟,千古用一夫〕是極端不合理不人道狀況,〔小兵立大功〕只是通俗喜鬧劇情節。
我從未以高道德標準要求他人,恰恰相反,如果國際刑事法庭不能保護它的人員秉公執法可免於威脅迫害,讓它的人員孤軍奮鬥來承擔整個機構的宗旨理想〔艱難奮長戟,千古用一夫〕,是極端不合理不人道的,不如解散算了。要不就索性轉為體制外的革命組織,如孫中山的國民黨,毛澤東的共產黨,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
路況
發佈日期: 2024.01.14
發佈時間:
下午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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