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按:維基解密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吉目前正被關押英國Belmarsh監獄,此監獄戒備森嚴,通常囚禁惡名昭彰罪犯,而如今美國企圖引渡他到美國受審,朱利安・阿桑吉的母親 Mrs Christine Assange緊急呼籲各方記者閱讀此篇由Daniel Ryser撰寫的Q&A報導:「一個謀殺體系就在我們眼前被創造出來」。】
原文出處:https://www.republik.ch/2020/01/31/nils-melzer-about-wikileaks-founder-julian-assange
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尼爾斯・梅爾澤(Nils Melzer)首次詳細介紹了他對維基解密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吉(Julian Assange)案件的調查結果。當中論及瑞典捏造的強姦指控和偽造的證據、英國施壓不讓此案了結、有偏見的法官、最高安全級別監獄中的拘留、心理折磨,以及即將發生的引渡美國並因揭露戰爭罪行而面臨最高175年的監禁。
【1. 瑞典警方編造了一個強姦的故事】
Q:尼爾斯・梅爾澤,為什麼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對朱利安・阿桑吉感興趣?
A:這也是德國外交部最近問我的問題:「這真的是你們的核心任務嗎?」「阿桑吉是酷刑的受害者嗎?」
Q:你對此有何回應?
A:這個案子有三種不同的方式符合我的職權:第一,阿桑吉公布了有組織的酷刑證據。但被迫害的不是那些該對酷刑負責的人,而是阿桑吉。其次,他自己也受到虐待,以至於現在表現出心理折磨的症狀。第三,他將被引渡到一個關押如他一般的人的美國監獄,國際特赦組織稱這種監獄環境本身就是酷刑。簡而言之:朱利安・阿桑吉揭露了酷刑,他曾遭受酷刑,並可能在美國被折磨致死。這樣的案子不應該是我的職責範圍嗎?除此之外,此案還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影響到一個民主國家的每一個公民。
Q:你為什麼不早點接手這個案子呢?
A:想像一個黑暗的房間。突然,有人把目光投向了房間裡的大象——戰犯、腐敗。阿桑吉是手持聚光燈的那個人。各國政府一度驚慌,但隨即將聚光燈轉向,轉而指控阿桑吉強姦。這是操縱公眾輿論的經典手法。大象又一次消失在聚光燈後面的黑暗中。阿桑吉反而成為了關注的焦點,我們開始討論阿桑吉是否在大使館玩滑板或是否有正確餵貓。突然之間,我們都知道他是一個強姦犯、駭客、間諜和自戀者。他揭露的虐待和戰爭罪行反而漸漸消失在黑暗中。我也曾經一度失焦,儘管我的專業經驗應該使我更加警惕。
Q:讓我們從頭開始:是什麼使你著手這個案子的?
A:2018年12月,他的律師請我介入。我最初拒絕了。我被其他的請願書壓得喘不過氣來,對這個案子並不熟悉。我的印象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媒體偏見的影響:朱利安•阿桑吉在某種程度上是有罪的、他企圖操縱我。2019年3月,他的律師第二次聯繫我,因為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阿桑吉將很快被厄瓜多大使館驅逐。他們寄給我幾份關鍵文件和一份案件摘要,我想我的職業操守要求我至少看一下這些材料。
Q:然後呢?
A:我很快就明白出了問題。即便有著廣泛的法律經驗,有一個矛盾是我無法解釋的:為什麼一個人在沒有被起訴的情況下要接受9年的強姦案初步調查?
Q:這是不尋常的嗎?
A:我從未見過類似的情況。任何人只要去找警察,指控另一個人犯罪,就可以促發對另一個人進行初步調查。然而,瑞典當局從未對阿桑吉的證詞感興趣。他們故意讓這案子懸而不決。想像一下,被整個國家機構和媒體指控強姦 9年半,卻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因為沒有任何起訴。
Q:你說瑞典當局從未對阿桑吉的證詞感興趣。但多年來,媒體和政府機構描繪了一幅完全不同的畫面:他們表示,朱利安・阿桑吉為了逃避追究責任,逃離了瑞典司法部門。
A:我一直是這麼想的,直到我開始調查。事實正好相反。阿桑吉曾多次主動接處瑞典當局,因為他想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但當局卻避不回應。
Q:「當局避不回應?」你這麼說的意思是什麼?
A:請容我從頭開始。我能說流利的瑞典語,因此能夠閱讀所有的原始文件。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根據那個女人的證詞,根本就沒有發生過強姦。不僅如此,這名女子的證詞後來被斯德哥爾摩警方在沒有她參與的情況下進行了修改,以使其聽起來像是強姦。我有所有的文件、電子郵件、簡訊。
Q:「這名婦女的證詞後來被警方更改了。」怎麼說?
A:2010年8月20日,一名名叫S.W.的女子和另一名名叫A.A.的女子一起進入斯德哥爾摩警察局。第一名女性S.W.說,她現在擔心自己可能感染愛滋病毒,想知道她是否能迫使阿桑吉接受愛滋病毒檢測。她說她真的很擔心。警方寫下了她的聲明,並立即通知了檢察官。甚至在問話尚未結束時,S.W.就被告知阿桑吉將因涉嫌強姦而被捕。S.W.很震驚,拒絕警方的繼續提問。當她還在警察局的時候,她給一個朋友寫了一條簡訊,說她不想控告阿桑吉,她只是想讓他做一個HIV檢測,但是警方顯然對「逮住他」很感興趣。
Q:這是什麼意思?
A:S.W.從未指控朱利安・阿桑吉強姦。她拒絕回答進一步的提問,回家了。然而,兩小時後,瑞典小報《快報》(Expressen)的頭版出現了一則標題,稱朱利安・阿桑吉涉嫌犯下兩起強姦案。
Q:兩起強姦案?
A:是的,因為還有第二個女人,A.A.,她也不想指控;她只是陪S.W.去了警察局。那天她甚至沒有受到盤問。她後來說阿桑吉對她進行了性騷擾。當然,我無法說那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只能指出事件的順序:一個女人走進警察局。她不想投訴,但想要求進行愛滋病毒檢測。警方隨後認定,這可能是一起強姦案,應該由公訴人來處理。這名女子拒絕接受那個事件版本,然後回家給一個朋友寫信,說那不是她的本意,但警方想「逮住」阿桑吉。兩小時後,這個案子上了報紙。正如我們今天所知道的,檢察官把它洩漏給了媒體——他們甚至沒有請阿桑吉提出證詞就這樣做了。據8月20日的頭條報導,第二名女性A.A.被強姦,但這名女性竟然是直到8月21日才被問話。
Q:第二名女人在被問的時候說了什麼?
A:她說她曾經讓阿桑吉住她的公寓,當時阿桑吉正在瑞典參加一個會議,那是一個小型、只有一個房間的公寓。當阿桑吉在公寓裡時,她比原計劃提前回家,但告訴他沒問題,兩人可以睡在同一張床上。那天晚上,他們發生了兩廂情願的性行為,還戴了保險套。但她說,在性交過程中,阿桑吉故意弄破了保險套。如果這是真的,那麼,當然,這是一種性侵犯——所謂的「Stealthing(私自拿掉保險套)」。但這名女子還說,她後來才注意到保險套破了。這是一個絕對應該澄清的矛盾。如果我沒有注意到它,那麼我就不知道對方是否故意打破它。在作為證據提交的保險套中,沒有一絲來自阿桑吉或A.A.的DNA。
Q:這兩個女人是怎麼認識的?
A:她們並不真正認識對方。A.A.提供阿桑吉住宿,也是他的新聞秘書。A.A.在一次活動中曾經見過S.W.,當時S.W.穿著一件粉色喀什米爾羊毛衫。她顯然從阿桑吉那裡知道他有意與S.W.有性接觸,因為有天晚上,她收到了一個熟人發來的簡訊,說他知道阿桑吉和她在一起,說他想聯繫阿桑吉。A.A.回答:阿桑吉顯然正在和那個「喀什米爾女孩」睡覺。第二天早上,S. W.在電話裡告訴A. A.,她也和阿桑吉上過床,現在擔心自己感染了HIV。這種擔心顯然是真實的,因為S.W.甚至去了診所諮詢。然後A.A.建議:我們去找警察——他們可以強迫阿桑吉去做HIV檢測。不過,這兩名女子並沒有去最近的警察局,而是去了一個相當遠的警察局,那裡有A.A.的一個朋友。這女警朋友先是當著A.A.的面審問S.W.,這是不恰當的做法。不過,到目前為止,唯一最大問題就是缺乏專業精神。當局的惡意操弄接著才彰顯:立即透露訊息給小報說阿桑吉涉嫌強姦、尚未問訊A.A.就這麼做,且在牴觸S.W.證詞的狀況下這麼做。它還違反了瑞典法律中禁止公布性侵犯案件受害者或罪犯姓名的明確禁令。這起案件現在引起了首都首席檢察官的注意,她在幾天後暫停了對強姦案的調查,因為她認為,雖然S.W.的聲明是可信的,但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罪行發生。
Q:但後來這個案子還有後續,為什麼呢?
A:女警察的上司給她寫了一封電子郵件,讓她重寫S.W.的聲明。
〔圖片說明:瑞典警方的原始電郵通訊〕
Q:女警察改了什麼地方?
A:我們不知道,因為第一份聲明是直接寫在電腦程式當中的,現在已經不存在了。我們只知道,根據首席檢察官的說法,最初的聲明顯出沒有任何犯罪的跡象。在編輯過的表格中,他們兩人發生過幾次性行為,都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發生的,而且都有保險套。但根據修改後的聲明,在早上,這名女子醒來,因為他試圖在沒有保險套的情況下插入她。她問:「你戴保險套了嗎?」他說:「沒有。」然後她說:「你最好不要感染愛滋病毒。」而讓他繼續下去。這份聲明是在沒有上述女性參與的情況下編輯的,也沒有她的簽名。這是一個被動過手腳的證據,瑞典當局據此編造了一個強姦的故事。
Q:為什麼瑞典當局要這麼做呢?
A:時機是關鍵的:7月下旬,維基解密與《紐約時報》、《衛報》和《明鏡周刊》合作出版了《阿富汗戰爭日記》。這是美國軍方歷史上最大的洩密事件之一。美國立即要求其盟友用刑事案件讓阿桑吉應接不暇。我們並不熟悉全部的關聯性,但Stratfor,一家為美國政府工作的安全諮詢公司,建議美國官員在接下來的25年裡讓阿桑吉面對各式各樣的刑事案件。
【2. 阿桑吉曾多次聯繫瑞典司法機構發表聲明,但均遭拒絕。】
Q:為什麼阿桑吉當時不自己到案說明呢?
A:他做了。我之前提到過。
Q:請詳細說明。
A:阿桑吉從媒體那裡得知了強姦指控。他聯繫了警方,為了提供證詞。儘管這樁醜聞已經公布於眾,但直到 9天之後,他才被允許這麼做,因為他被指控強姦了S.W.,這一指控已經不再被追究。但與AA的性騷擾案仍在進行中。2010年8月30日,阿桑吉出現在警察局要求做自我陳述,他被同一個警察審問,而這警察在與S.W.審問時就已被下令修改S.W.的聲明,阿桑吉說,他準備提出陳述,但他補充說自己不想在媒體再次讀到他的陳述。這是他的權利,而且他被保證會享有這種權利。但就在那天晚上,所有的事情又都上了報紙。它只可能來自當局,因為在他被審問時沒有其他人在場。這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敗壞他的名聲。
Q:阿桑吉試圖避開瑞典司法官員的報導從何而來?
A:這個說法是捏造的,與事實不符。如果他一直試圖藏匿,他就不會自願出現在警察局。根據S.W.被修改後的聲明,有人對檢察官試圖終止調查提起了上訴,2010年9月2日,強姦案重新開始審理。一位名為Claes Borgström的法定代表人被任命為這兩名婦女的公費代理人。這名男子是前司法部長Thomas Bodström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而在其監督下,瑞典安全人員曾經在斯德哥爾摩市中心逮捕了兩名被美國發現可疑的男子。這些人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逮捕,然後移交給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美國中央情報局開始對他們進行酷刑。這更清楚地顯示了這一事件的跨大西洋背景。在恢復對強姦案的調查後,阿桑吉通過他的律師一再表示,他希望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而負責此事的公訴人一再拖延。有一次稱不符合檢察官的日程安排,另一次是負責此事的警官生病了。三個星期後,他的律師最終寫道,阿桑吉真的必須去柏林參加一個會議,並詢問是否允許他離開這個國家。檢察官辦公室給了他書面許可,允許他短期離開瑞典。
Q:然後呢?
A:關鍵是:在朱利安・阿桑吉離開瑞典的那一天,離開時間不確定是短還是長時,警方發出了對他的逮捕令。他乘坐北歐航空公司的飛機從斯德哥爾摩飛往柏林。在飛行中,他的筆記型電腦從他的托運行李中消失了。當他抵達柏林時,漢莎航空(德航)要求北歐航空公司進行調查,但該公司顯然拒絕提供任何訊息。
Q:為什麼?
A:這正是問題所在。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本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斷發生,除非你從另一個角度看它們。不管怎樣,阿桑吉繼續前往倫敦,但並沒有試圖逃避司法。他通過他的瑞典律師,向公訴人提供了幾個可能在瑞典接受訊問的日期——這些信件確實存在。然後,接下來的事情發生了:阿桑吉聽說美國有一樁針對他的秘密刑事案件已經開審,當時,這個消息並沒有得到美國的證實,但今天我們知道這是真的。從那一刻起,阿桑吉的律師開始說他的當事人願意在瑞典作證,但他要求瑞典做出外交保證,不將他引渡到美國。
Q:這是可能發生的狀況嗎?
A:絕對的。幾年前,正如我已經提到的,瑞典安全人員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向美國中央情報局提交了兩名庇護申請人,他們都是在瑞典註冊的。濫權狀況在斯德哥爾摩機場就已開始,他們在那裡被不當對待,也被下了藥,然後飛往埃及,在那裡受到刑求。我們不知道這是不是唯一的例子。但我們知道這些情況,因為這些人倖存了下來。兩人後來都向聯合國人權機構提出了申訴並勝訴。瑞典被迫支付了他們每人50萬美元賠償金。
Q:瑞典是否同意阿桑吉提出的要求?
A:律師們表示,阿桑吉在厄瓜多大使館生活的近 7年裡,他們為阿桑吉提出了30多次申請,安排前往瑞典,並以之換取他不會被引渡到美國去的保證。瑞典拒絕提供這種保證,理由是美國沒有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Q:你對阿桑吉的律師提出的要求有什麼看法?
A:這種外交保證是國際慣例。人們要求得到保證,保證他們不會被引渡到有嚴重侵犯人權危險的地方,這完全與該國是否提出引渡請求無關。這是政治程序,不是法律程序。舉個例子:假設法國要求瑞士引渡一名哈薩克商人,此人居住在瑞士,但因涉嫌稅務詐欺而受到法國和哈薩克的通緝。瑞士認為法國沒有酷刑的危險,但確實認為哈薩克存在這種危險。因此,瑞士告訴法國:我們將把此人引渡給你,但我們希望得到外交保證,保證他不會被引渡到哈薩克。法國的回應不是「哈薩克甚至還沒有提出申請!」所以當然,他們會給予這樣的保證。來自瑞典的論據充其量只能說是站不住腳的。這是一部分。另一方面,我這麼說,是根據我長久以來所熟知的標準國際慣例:如果一個國家拒絕提供這種外交保證,那麼對有關國家的良好意圖的一切懷疑都是有道理的。為什麼瑞典不能提供這樣的保證呢?畢竟,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美國與瑞典的性侵犯訴訟毫無關係。
Q:為什麼瑞典不想提供這樣的保證呢?
A:你只需要看看這個案子是如何運作的:對瑞典來說,這從來都不是關於這兩個女人的利益。即使在他要求保證不會被引渡後,阿桑吉仍然想作證。他說:如果你不能保證我不會被引渡,那麼我願意在倫敦或通過視訊連線接受審問。
A:但是,瑞典當局前往其他國家進行這樣的審訊是正常的,甚至是合法的嗎?
Q:這進一步表明,瑞典從未對發現真相感興趣。對於這類司法問題,英國和瑞典之間有一項合作條約,該條約規定瑞典官員可以前往英國進行訊問,或者瑞典官員可以前往英國進行訊問,或者瑞典官員可以通過視訊連線進行訊問。在所述期間,瑞典和英國之間的這種訊問發生在44個其他案件中。只是在朱利安・阿桑吉一案中,瑞典才堅稱他必須親自出庭。
【3. 當瑞典最高法院最終迫使斯德哥爾摩的公訴人要就提起訴訟,不然就暫停此案時,英國當局竟說「你膽敢臨陣退縮!」】
Q:這是為什麼呢?
A:所有這一切,不論是拒絕給予外交保證,或是拒絕在倫敦審問他,都只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他們想捉拿他,以便將他引渡到美國。在瑞典初步刑事調查期間,短短幾週內累積的違法次數簡直荒唐。國家指派了一名法律顧問告訴這些婦女,對她們所經歷的犯罪行為的解釋是由國家決定,而不再由她們決定。當他們的法律顧問被問及這些女性的證詞與政府官員所堅持說法之間的矛盾時,這位法律顧問指這些女性:「啊,但她們不是律師。」但在長達 5年的時間裡,瑞典檢方一直避免就所謂的強姦對阿桑吉進行質詢,直到他的律師最終向瑞典最高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其迫使檢方要不提出指控,要不就結案。當瑞典告訴英國,他們可能被迫放棄這個案子時,英國方面焦慮地回覆:「你膽敢臨陣退縮!」(Don’t you dare get cold feet!!)
〔附圖:「你膽敢臨陣退縮!」:英國執法機構「英國皇家檢察署」(CPS)寄給瑞典首席檢察官 Marianne Ny的電子郵件。這份文件是義大利調查記者Stefania Maurizi在一場歷時5年、迄今仍進行中的《訊息自由法》訴訟中獲得。〕
Q:當真?
A:是的,英國,或者更具體地說,英國皇家檢察署不惜一切代價想要阻止瑞典放棄這個案子。雖然英國人應該要高興他們就不再需要花費數百萬納稅人的錢來監視厄瓜多大使館,以防止阿桑吉逃跑。
Q:為什麼英國人如此渴望阻止瑞典人結案?
A:我們無法相信瑞典真的有興趣對性侵犯進行調查。維基解密所做的是對美國政治精英的威脅,也包括對英國、法國和俄羅斯等國。維基解密發布國家機密信息——他們反對保密。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在所謂的成熟民主國家,保密也變得非常猖獗,維基解密所做一切因此被視為一種根本的威脅。阿桑吉明確表示,如今各國不再對合法的保密感興趣,而是對壓制有關腐敗和犯罪的重要信息感興趣。從切爾西・曼寧(Chelsea Manning)提供的洩密文件中找到維基解密的典型案例:「附帶謀殺」(«Collateral Murder»)影片。)(原註:2010年4月5日,維基解密公布了一段來自美國軍方的機密影片,顯示在巴格達有幾人被美國士兵殺害,其中包括路透社的兩名雇員。)作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長期法律顧問和戰區代表,我可以告訴你:這段影片無疑記錄了戰爭罪行。一架直升機的機組人員輕易地把一群人幹掉了,當中可能有一兩個人攜帶武器,但傷者是被故意襲擊的。這是戰爭罪。「他受傷了。」你可以聽到一個美國人說,「我正在射擊。」然後他們笑了。之後一輛廂型車開過來救受傷的人,司機有兩個孩子。你能聽到士兵們說:把孩子帶到戰場上是他們的錯,然後他們開火。那名父親和受傷的人當場死亡,孩子們傷勢嚴重但活了下來。通過公布這段影片,我們成為了一場罪惡的、不合理大屠殺的直接目擊者。
Q: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憲政民主國家應該做些什麼呢?
A:一個憲政民主國家可能會調查切爾西・曼寧(Chelsea Manning)違反官方機密的行為,因為她把影片傳給了阿桑吉,但肯定不會追究阿桑吉的責任,因為他是以公眾利益的名義發布視頻的,這與傳統的調查性新聞報導的做法是一致的。更重要的是,憲政民主最重要的是調查和懲罰戰犯,這些士兵應該蹲進監獄。可是美國並沒有對其中一人展開刑事調查。相反的,這名向公眾通報此事的男子目前被關押在倫敦的引渡前拘留所,並可能在美國面臨最高175年的監禁。那是一個完全荒謬的刑期。相比之下:南斯拉夫法庭的主要戰犯也只被判45年徒刑。在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和國際特赦組織認為不人道的條件下要服刑175年。然而,這件案子真正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所展現的無法無天:有權有勢的人可以殺人而不用擔心受到懲罰,而新聞工作反倒變成了間諜活動,說真話也變成犯罪。
Q:一旦阿桑吉被引渡,等待他的將是什麼?
A:他不會得到符合法治的審判。這是不允許引渡他的另一個原因。阿桑吉將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卓市接受陪審團的審判。亞歷山卓是臭名昭彰的「間諜法庭」,美國在這裡審理所有的國安案件。此地點的選擇並非巧合,因為陪審團成員必須根據當地人口比例選擇,而85%的亞歷山大居民在國家安全部門工作——在美國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和國務院。當人們在這樣的陪審團面前因危害國家安全而受審時,判決結果從一開始就很明確。這些案件總是在同一位法官面前進行閉門審理,並依靠機密證據,從來沒有人在這樣的案件中被判無罪。結果是,大多數被告達成和解,承認部分罪行,從而獲得較輕的判決。
Q:你是說朱利安・阿桑吉在美國不會得到公正的審判?
A:毫無疑問。只要美國政府的雇員服從上級的命令,他們就可以參與侵略戰爭、戰爭罪行和酷刑,他們深知自己永遠不必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紐倫堡審判的教訓是什麼?我在衝突區工作了很長時間,知道戰爭中會發生錯誤,並不總是不道德的犯罪行為,很多都是壓力、疲憊和恐慌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我能完全理解如果一個政府說:我們會把真相公布於眾,我們作為一個國家,對造成的傷害承擔全部責任,但如果責任不能直接歸咎於個人,我們就不會施以嚴罰。但是,如果真相被掩蓋,罪犯得不到公正的審判,這是非常危險的。上世紀30年代,德國和日本退出了國際聯盟。15年後,世界成了一片廢墟。今天,美國已經退出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無論是9/11之後的「附帶謀殺」大屠殺、美國中央情報局的酷刑,還是對伊拉克的侵略戰爭,都未被刑事偵辦。如今,英國正在仿效這個榜樣。英國議會的「安全與情報委員會」(Security and Intelligence Committee)在2018年發布了兩份詳盡的報告,顯示英國對美國中央情報局秘密虐囚計劃的參與程度,比之前認為的要深得多。委員會建議進行正式調查。鮑里斯.強生成為首相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取消調查。
【4. 在英國,違反保釋條件的人通常只會受到罰款或至多幾天的監禁。但是阿桑吉在最高安全級別的監獄裡被關押了50週,他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
Q:今年4月,朱利安・阿桑吉被英國警方從厄瓜多大使館帶走。你對這些事件有什麼看法?
A:2017年,厄瓜多選舉產生了新政府。作為回應,美國寫了一封信,表示他們渴望與厄瓜多合作。當然,當中牽涉龐大金額,唯獨有一個障礙:朱利安・阿桑吉。當時的信息是,如果厄瓜多把阿桑吉交給美國,美國準備給予合作。厄瓜多大使館當時開始加大對阿桑吉的壓力。他們讓他的生活更難過。但是阿桑吉留了下來。然後厄瓜多撤銷了對他的赦免,並允許英國逮捕他。因上屆政府授予他厄瓜多公民身份,阿桑吉的護照也不得不被撤銷,因為厄瓜多憲法禁止引渡本國公民。這一切都發生在一夜之間,沒有任何法律程序。阿桑吉沒有機會做出陳述或訴諸法律救濟。他被英國人逮捕,並在同一天被帶到英國法官面前,法官判定他違反保釋約定。
Q:你對這個加速判決怎麼看?
A:阿桑吉只有15分鐘的時間和他的律師一起準備。審判本身也只持續了15分鐘。阿桑吉的律師將一份厚厚的文件放在桌上,並以利益衝突為由對其中一名法官提出了正式異議,因為她的丈夫在35起案件中都是維基解密曝光的對象。但是,首席法官沒有進一步審查這些問題,就對這些擔憂置之不理。他說,指責他的同事存在利益衝突是一種冒犯。阿桑吉本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只說了一句話:「我不認罪。」法官轉向他說:「你是個無法超脫自身利益的自戀者。我判你違反保釋約定。」
Q: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朱利安・阿桑吉從一開始就沒有機會被釋罪?
A:這正是問題的關鍵。我並不是說朱利安・阿桑吉是天使或英雄,他不必是。我們談論的是人權,而不是英雄或天使的權利。阿桑吉是一個人,他有權利為自己辯護,也有權利受到人道對待。不管他被指控什麼,阿桑吉都有權得到公正的審判。但在瑞典和美國、英國和厄瓜多,他被故意剝奪了這一權利。相反的,他 7年來被懸宕在一個房間裡,任其腐爛。然後,他突然被拖出在法庭,並在幾個小時內被定罪,毫無時間準備違反保釋案。而實際上,這所謂的違反保釋,乃是以因受到政治迫害,接受了另一個聯合國成員國所給予的外交庇護,完全符合國際法規範,也正如無數中國、俄羅斯和來自其他地方的政治異議者在諸多西方大使館中所尋求的一般。很明顯,我們現在面對的是政治迫害。在英國,違反保釋約定很少會被判入獄——通常只會被罰款。相比之下,阿桑吉在簡易程序中被判在最高安全級別的監獄服刑50週,這顯然是一個不成比例的懲罰,只有一個目的:將阿桑吉關押足夠長的時間,以便美國準備針對他的間諜案。
Q:作為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你對他目前的監禁條件有什麼看法?
A:英國拒絕阿桑吉與他在美國的律師接觸,但是,他在美國卻是一場秘密訴訟的對象。他的英國律師也抱怨說,她甚至沒有足夠的機會接觸她的代表對象,與他一起審閱法庭文件和證據。到了10月份,他被禁止在自己的牢房裡保存任何一份案卷。他被剝奪了《歐洲人權公約》所保證的準備自己辯護的基本權利。在這之上,還有幾乎完全的單獨監禁,和對違反保釋的完全不成比例的懲罰。他一離開牢房,走廊就被清空了,以防止他與其他囚犯接觸。
Q:就因為一個簡單的違反保釋條例?在什麼情況下監禁會變成酷刑?
A:朱利安・阿桑吉曾被瑞典、英國、厄瓜多和美國蓄意施加心理折磨,首先是通過對他高度恣意不公的訴訟程序。瑞典在英國的積極協助下追查此案的方式,旨在給他施加壓力,把他困在大使館裡。瑞典從來沒有興趣發現真相並幫助這些婦女,而是把阿桑吉逼到牆角。這是對司法程序的濫用,其目的是將一個人推到無法為自己辯護的境地。最重要的是來自這些國家的監視措施、侮辱、屈辱和來自政治人物的攻擊,甚至包括死亡威脅。這種對國家權力的持續濫用在阿桑吉身上,引發了嚴重的壓力和焦慮,並造成了可測量的認知和神經損害。2019年5月,我與兩名經驗豐富、廣受尊敬並且有著針對刑求受害者的法醫與心理診察之專業背景的醫生一起,在倫敦的牢房裡探訪了阿桑吉。這兩位醫生得出的診斷結果很明確:朱利安・阿桑吉表現出了心理刑求的典型症狀。如果他不盡快得到保護,他的健康可能會迅速惡化,死亡可能是結果。
Q:阿桑吉在英國受「引渡前拘留」半年後,瑞典於2019年11月終於在9年後悄然放棄了對他的起訴。為什麼呢?
A:瑞典政府花了近10年的時間,故意將朱利安・阿桑吉作為性罪犯呈現給公眾。然後,他們突然放棄了對他的起訴,理由與2010年斯德哥爾摩的第一個檢察官使用的理由相同,當時她在最初的5天之後就暫停了調查:雖然這名女子的陳述是可信的,但沒有證據能證實有任何罪行發生。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醜聞,但這時間點並非偶然。11月11日,我兩個月前寄給瑞典政府的一份官方文件公布於眾。在文件中,我就瑞典政府處理此案過程所涉及的人權問題提出約50點質疑,請求他們提出解釋。例如:明知違法,為何可能讓新聞界立即得到通知?問話還沒有展開,怎能將所懷疑事端公諸於眾呢?你怎麼能說強姦發生了,儘管牽涉女方對事件版本存有異議?文件公布的那天,我收到了來自瑞典的一個微不足道的回覆:政府對這個案件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Q:這回覆是什麼意思?
A:這是承認罪行。
Q:何以如此?
A:作為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國際社會責成我調查酷刑受害者提出的申訴,並在必要時要求各國政府作出解釋或進行調查。這是我針對所有聯合國會員國所做的日常工作。根據我的經驗,我可以說,那些善意行事的國家幾乎總是有興趣向我提供我需要的答案,以強調它們行為的合法性。當像瑞典這樣的國家拒絕回答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提出的問題時,這表明政府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非法的,並不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星期後,他們放棄了這個案子,因為他們知道我是不會讓步的。當像瑞典這樣的國家允許自己被那樣操縱時,我們的民主制度和人權就面臨根本的威脅。
Q:你認為瑞典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A:是的。在我看來,瑞典的行為顯然是惡意的。如果他們是出於善意,就沒有理由拒絕回答我的問題。英國人也是如此:在我於2019年5月訪問阿桑吉之後,他們花了6個月的時間來回覆我——僅一頁信紙,主要是反駁所有關於酷刑的指控和法律程序中的所有矛盾。如果你要玩那樣的遊戲,我的職責有什麼意義?我是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我的任務是提出明確的問題並要求得到答案。剝奪某人自我辯護的基本權利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為什麼一個既不危險也不暴力的人要被單獨監禁幾個月,而聯合國的法律標準禁止單獨監禁超過15天?對於這些,沒有一個聯合國成員國展開調查,或回答我的問題,或表現出任何對話的興趣。
【5. 因調查性新聞而被判175年監禁:美國對朱利安・阿桑吉案一案可能成為先例。】
Q:當聯合國成員國拒絕向本國的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提供訊息時,這意味著什麼?
A:這是預先安排好的。他們打算用阿桑吉案來做一場示範,目的是恐嚇其他記者。順帶一提,恐嚇是全世界使用酷刑的主要目的之一。給我們所有人的訊息是:如果你效仿維基解密的模式,這將是你的下場。這種模式之所以如此危險,是因為它非常簡單:從政府或公司獲取敏感訊息的人將這些訊息轉移到維基解密,但舉報者仍是匿名的。這種反應表明,人們認為這種威脅有多麼嚴重:四個民主國家聯合起來——美國、厄瓜多、瑞典和英國——利用他們的力量把一個人描繪成一個怪物,這樣他以後就可以在沒有任何抗議的情況下被燒死在火刑柱上。此案是一起巨大的醜聞,代表著西方法治的失敗。如果朱利安・阿桑吉被判有罪,這將是對新聞自由的死刑判決。
Q:這個可能的先例對新聞業的未來意味著什麼?
A:實際上,這意味著作為一名記者,你現在必須自我保護。因為如果調查性新聞被歸類為間諜活動,並能在世界各地被定罪,那麼審查制度和暴政就會隨之而來。就在我們眼前,一個殺人的體系正在形成。戰爭罪和酷刑不會被起訴;YouTube影片公開流傳,當中,美國士兵吹噓他們如何有系統地強姦伊拉克婦女並導致她們自殺。與此同時,一個揭露此類事情的人將面臨175年監禁的威脅。整整10年來,他被淹沒在各類無法坐實的指控中,而且這些指控正在摧殘瓦解他。沒有人被追究責任,沒有人承擔責任,它標示著社會契約的侵蝕。我們賦予國家權力,並將權力下放給政府——但作為回報,他們必須對自己如何行使這種權力負責。如果我們不要求他們承擔責任,我們遲早會失去我們的權利。人類天生就不是民主的,權力如果不受監督就會腐敗。如果我們不堅持監督權力,腐敗就是結果。
Q:你的意思是,針對阿桑吉的行動威脅到了新聞自由的核心。
A:讓我們看看如果阿桑吉被判有罪,20年後我們會是什麼樣子——那時你作為記者還能寫些什麼?我確信我們正處於失去新聞自由的嚴重危險之中。事情已經發生了:突然之間,澳大利亞ABC新聞的總部因與《阿富汗戰爭日記》有關而遭到突襲。什麼原因?新聞界再一次揭露了國家代表的不當行為。為了使權力的分工發揮作用,國家必須受到新聞界作為第四權的監督。維基解密是一個不斷擴大保密過程的必然結果:如果真相不能被調查因為所有事情都是保密的,如果關於美國政府酷刑政策的調查報告都是保密的—即使公布的摘要大部分已遭修改,解密,在某個時間點,勢必成為無可避免的結果。維基解密是秘密泛濫的結果,反映了我們現代政治體系缺乏透明度。當然,在某些領域,保密是至關重要的。但是,如果我們不再知道我們的政府在做什麼,他們遵循什麼標準,如果犯罪行為不再受到調查,它就代表著對社會誠信的嚴重威脅。
Q:後果是什麼?
A:作為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之前,我作為一名紅十字會代表,目睹了許多恐怖和暴力,目睹了南斯拉夫或盧旺達等和平國家如何迅速變成人間地獄。這種事態發展的根源總是缺乏透明度和肆無忌憚的政治或經濟力量,再加上人民的天真、冷漠和易遭愚弄。突然之間,那些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情——未受懲罰的折磨、強姦、驅逐和謀殺——也將同樣容易發生在我們或我們的孩子身上。然後,將沒有人會在意,我可以向你保證。
[圖片說明: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尼爾斯・梅爾澤(Nils Melzer);攝影:Yves Bachmann]
相關文章參考;
1. John Pilger,《對於阿桑吉的抹黑必須終止!》
https://palinfo.habago.org/hegemony/對於阿桑吉的抹黑必須終止/
2.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釋放阿桑吉》
https://palinfo.habago.org/action/釋放阿桑吉/
3. Craig Murray,《獵殺阿桑吉之法庭實錄》
https://palinfo.habago.org/hegemony/獵殺阿桑吉之法庭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