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info Logo
Palinfo Title

以色列的「合法」土地與住屋奪取政策

位於瑞士日內瓦之人權團體「住屋權與驅離中心」(Centre on Housing Rights and Evictions;COHRE)於五月發表一份有關巴勒斯坦人住屋權報告:「統治巴勒斯坦:猶太以色列人於巴勒斯坦合法攫取土地與住屋之歷史」。

「住屋權與驅離中心」是個專門關注「住屋權」之頗具權威的國際人權團體。「住屋權」雖為「世界人權公約」所保障,但卻是主流人權論述中較少被提及的基本人權。雖然如此,COHRE的總裁Scott Leckie卻相信有關住屋、土地、財產之問題,才是世界各地衝突之主要根源;當這些問題無法獲得解決時,衝突與戰爭之根源也將永遠存在。COHRE關注焦點遍及世界各地,比如美國高比例的無家可歸者、巴西聖保羅的都市流民、蘇丹內戰被迫離開土地與家園的達佛難民、受俄羅斯政府強制驅離而流離失所的車臣人等。每年,COHRE也針對各地問題提出研究與政策報告。

這份COHRE與巴勒斯坦社區組織「巴勒斯坦居住與難民權資源中心」所共同出版的報告長達兩百多頁,是至今有關以色列攫取巴人土地與房屋一最詳盡的司法報告。它追溯在不同歷史階段,猶太復國主義者以及立國後的以色列人,如何藉由司法途徑,攫取以色列境內及1967年後成為事實之佔領區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與財產。

報告回溯過去一世紀以來,猶太人如何透過一般人以為是「中立」的司法手段,「合法轉移」阿拉伯人之土地與財產於猶太人之手。當託管時期猶太復國運動正興之時,英國即已展開對奧圖曼帝國法律之修訂,以利猶太人購買土地並殖民巴勒斯坦。1948年立國後的以色列政府以此法為基礎,繼續擬定對阿拉伯人不利之法律。1967年以色列佔領約旦何西岸與迦薩地區後,更透過不需多加掩飾的軍事法,持續掠奪與摧毀佔領區人民之土地與財產。而這隨時代情勢演變而不斷演化的法律,也正是猶太人對阿拉伯人之歧視性政策的根本基礎。

法律雖予人公正中立之印象,但是以色列立法者卻往往使用中性的法律詞彙,來掩蓋其歧視性的政策。比如說,在針對以色列及佔領區之法律當中,「國人」(a national)、「國籍」(nationality)以及「國家機構」(national institution)等詞彙所指的並不是全體人民,而是指猶太人、猶太籍、猶太國。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可以擁有以色列「公民地位」(citizenship),得以享有權利並負有義務,但是,他們卻無法取得只有猶太人才能擁有的「國籍」(nationality),以及由之而來的特殊權利。同樣地,如「猶太機構」(Jewish Agency)以及「猶太國家基金」(Jewish National Fund)等組織,在法律上雖具有國家機構之地位,卻只為促進猶太人而非以色列整體公民之利益而成立,在奪取巴人土地與以色列土地發展上,她們更是扮演重要角色。

此外,以色列於境內及佔領分別成立有「不在地主財產保管人」(Custodian of Absentee Property),將逃離或是被驅逐之巴勒斯坦人所遺留之大量土地轉移至猶太以色列人手中。配合此機構的作業,以色列通過一系列法律,讓猶太以色列人得以合法擁有「不在地主」之土地與財產。而「不在地主」,也正是以色列法律對因政治因素而被迫流離之「巴勒斯坦難民」的中性稱呼。

至於在約旦河西岸及加薩地區,以色列法律則是運用「國家安全」這概念來遂行其傷害巴人、加惠猶太屯民的政策。不管是封鎖各區域、沒收巴人土地、轉移土地至屯民手中等權力,都可以「安全」為名,而「安全」之名一祭出,連以色列最高法庭也往往不願干涉或約束這一切軍事作為。報告指出,以色列以安全之名在佔領區進行的「悄然擴張」(creeping annexation)所導致的巴勒斯坦土地切割與零遂化,實質上已經使得「兩國解決方案」沒有落實之基礎。

報告最後總結,以色列擁有複雜的法律體系,也號稱為一法治國家,但是其法律–不單是土地與財產法,還有移民、社區規劃與國家服務等各領域之法律–卻是一切以猶太人利益為優先,隱藏著對巴勒斯坦人的歧視性政策。這套繁複交織的法律體系,自1948年以色列單邊宣布建國以來,配合著其它軍事與政治手段,有效且合法地攫取了巴勒斯坦人民大量土地與財產。

報告明指:「沒有1948年後巴勒斯坦當地四分之三之住民所承受之掠奪、房屋的摧毀、村落的剷平、土地的攫取,以色列的『猶太國』也幾無可能持續存在」。它也指出以色列一切歧視性政策,如何地違反了聯合國大會與安理會在過去幾十年來所通過的各項重要決議,而這一切,又如何有著歷來強權–二次戰前的英國及戰後的美國–的支持與默許。

此份報告詳盡程度以及各種精確統計讓人讚嘆,但也讓人不忍猝讀。它所紀錄的不外是猶太人如何循序漸進地侵略征服巴勒斯坦,而阿拉伯人又如何淪喪一切流離失所的一段歷程。他稱不上歷史,稱不上故事,卻是份紮紮實實的紀錄。

高達在《我們的音樂》中說:「1948年,以色列踏水而來,巴勒斯坦人淹死水中。以色列人寫虛構小說(fiction),巴勒斯坦人創造紀錄片(documentary)。」

這份報告不外是另一份紀錄片。在宣傳充斥以及被暴力模糊的以巴問題上,這類以著普世人權為檢驗標準的詳實記載,提供了真實與恐怖。但是我們依然期待有關巴勒斯坦的美麗故事。

相關連結:

紀念若雪巴勒斯坦資訊網 © 2002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