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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女人的眼:鑄鉛行動所帶給女性之衝擊與影響

這是「巴勒斯坦人權中心」(Palestinia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今年所出版的一份人權報告。報告探討並且記錄了鑄鉛行動所帶給女性的衝擊與影響,當中尤其呈現了在以色列對迦薩的持續封鎖之下,儘管鑄鉛行動已經結束,迦薩人民卻依然無法展開重建工作,而只是陷入更為困苦的生活與人道災難。報告全文共有80頁長,其中包括12位巴勒斯坦婦女所留下的真實見證。我們謹將序言、一位婦女見證以及兩個結語部份翻譯出來,讓大家能一窺巴勒斯坦目前現狀。有興趣更深入瞭解的朋友,可以上網閱讀報告全文

序言

名為「鑄鉛行動」的最近一次以色列對迦薩攻擊,奪走了118位婦女的性命,並使825位婦女受傷。總計1,414巴人喪生,其中1,177人(83%)是平民,此外還造成5,303位傷者。迦薩走廊的基礎建設被大量摧毀,例如2,114棟房屋全毀,另有3,242棟無法居住,受影響人數達51,842人。然而,此次襲擊所帶來的衝擊,是無法單靠這些統計數字來呈現的。雖然受害者與傷亡人數說明這場衝突所導致的可怕傷亡,但在迦薩走廊,真正的災難延續在人們每日的現實生活中,在百姓重建生活的奮鬥中、在勇敢面對一切損失時、在企圖拾回人性僅存尊嚴時。

迦薩人們持續生活著。他們也必須如此。但是封鎖的持續影響,以及隨處可見的創傷與毀壞的痕跡,使得常態生活—即使以迦薩人的標準—永遠如天邊幻影。太多東西提醒著人們這場悲劇曾經真真實實地發生。撰寫報告的此時,已是以色列1月18日片面宣布停火半年後,但是迦薩走廊依然被迫處於一種停滯狀態,停留在以國結束攻擊的那一天。處處留著攻擊的傷痕,破碎瓦礫仍然散落迦薩街頭,數千人無家可歸,一些家庭被迫住在焦黑的屋子,血漬印記在地上,牆上佈滿子彈。在某些地方,難民仍被迫看到那些以軍在牆上所繪的帶有歧視與攻擊性的塗鴉。

巴勒斯坦人權中心(The Palestinian Center for Human Rights;PCHR)發表此「透過女人的眼」(Through Women’s eyes)這份報告,希望突顯以色列「鑄鉛行動」與對迦薩地區之非法封鎖所帶給女性的衝擊。巴勒斯坦的父權社會使得迦薩地區婦女在平日已是歧視受害者,在武裝衝突與佔領狀況時,則更容易成為邊緣化、貧窮與苦難的受害者。以國的攻擊,也造成許多往往被忽略的有性別針對性的後果(gender-specific consequences)。PCHR選擇透過難民的敘述,呈現這些後果以及巴人在受攻擊過後的生活真相;雖然此一報告以國際法為基礎,但談人權、談人之受苦,最恰當的方式莫過於用真實的人的故事來呈現。

在迦薩走廊,男性通常是一家之主,也是主要負擔家計的人。寡婦一旦被迫扮演這樣的角色,常常發現自己在文化中被歧視,並且在經濟、社會上被邊緣化。在迦薩,女人獨自生活是非常困苦的,因此寡婦往往被迫要回到娘家,否則就是改嫁。當女人還必須從襲擊創傷中痊癒,並且重建她與孩子們的生活時,這兩種解決方案都有其困難處。在迦薩,傳統上婦女主要需擔任家庭的照護者。許多失去家庭的女人被迫在暫時收容所照顧家人或擠在親戚家裡,而這都會造成社會對立與緊張關係。

根據現行的迦薩法律,只要未再婚,寡婦可保留小孩的監護權,但是若再婚,監護權則需回歸夫家所有。

此報告共含12位女人的案例,她們皆受到以國「鑄鉛行動」影響。這些案例呈現了以軍破壞和非法封鎖下迦薩一般平民所遭受的各樣苦難以及生活所面對的困難。

「透過女人的眼」突顯迦薩婦女所面對的困境,如她們在失去孩子、丈夫、親人、家庭及生計後,是如何試圖平復身心的創傷。這些敘述作為例證,不僅說明了迦薩婦女所面臨的磨難,也道出她們42年來在衝突與佔領下所展現的堅韌力量。

以色列強加的封鎖,是對迦薩人民集體懲罰的非法手段,它也讓迦薩的戰後復原與重建工作無法進行。可怕的經濟狀況意味著迦薩地區婦女與他們的家人正陷入愈趨嚴重的赤貧狀況。他們才經歷過一場非法戰爭所帶來的災難,而現在依然得為了活下去而掙扎奮鬥著。

「鑄鉛行動」持續了23天,而迦薩居民至今仍持續感受到它所造成的後果。以國剝奪了巴人重建「正常生活」的一切可能性。在非法封鎖解除之前,鑄鉛行動對巴人的殘酷影響將不斷延續。(湯智巽 譯)

案例1 Wafa Al-Radea

呈現問題:將平民視為直接攻擊目標


「……一旦我們見到可疑事物就應開槍,攻擊一個無辜的人,好過對一個敵人遲疑。」─23號證詞,「打破沉默談鑄鉛行動報告」

「你沒必要被射殺……,如果看到任何活動的徵兆就開槍。基本上,交戰守則就是,只要你想就開槍。」─9號證詞,「打破沉默談鑄鉛行動報告」


禁止將平民視為直接攻擊目標是國際人道法習慣上所認定的基本要素。1
” 國際刑事法庭法令第8(2)(b)(i)條亦載明,違反這個原則即是戰爭罪。

蓄意殺害─指過失或失職所造成的刻意殺害─是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的行為。
國際人道法要求「若懷疑一人是否為平民,則應將此人視為平民。」

案例1 Wafa Al-Radea

「我需要有人來遮住我,我的衣服跟身體都被火燒掉了,我幾乎是赤裸的。」—Wafa Al-Radea

 

2009年1月10日,Wafa Al-Radea(37歲) 和她的妹妹Ghada(30歲) 被以軍無人飛機所發射的兩枚火箭攻擊。攻擊發生時,街上就只有這對姐妹。Wafa當時懷有九個月身孕,她決定冒險在以色列暫時停火期間去見她的醫生,因為她擔心她就快生了。這對姐妹住在Beit Lahiya,當時鄰近區域並沒有戰鬥,只有無人飛機在那區域活動。

Wafa與Ghada在這場攻擊中都受了重傷。Wafa失去了她的右腿,膝蓋以下都被切斷。她全身受到大規模的創傷,尤其是至今仍未痊癒的左腿。雖然已裝上義肢,但因左腿的傷勢仍無法行動自如,連坐直都很困難,並且感到非常不舒服。Ghada的雙腿因為這場攻擊嚴重骨折,在醫院時傷口受到感染,她的腿恐怕要被截肢了。

由於Wafa傷勢太重,好幾次醫院束手無策只能任由她等死。她與Ghada被轉送至埃及治療,在那裡待了約五個半月,分別在6月27日及29日返回迦薩。他們都需要大量的後續治療及復健。Wafa在昏迷期間剖腹產下了她的兒子Eyad。Eyad生於2009年1月10日。

2009年7月1日,PCHR的人員在他們Beit Lahiya的家中與Wafa和她兩位兄弟Ahmed Al-Masri(38歲)、Waleed(23歲)進行訪談。Wafa回憶攻擊發生的那天,「那天是1月10日,這附近有點安靜,但生活還是很艱苦。我很害怕,我已經壞孕九個月了,我要我妹妹Ghada在停火期間陪我去看醫生,我覺得我快生了。我們朝著Beit Lahiya大街上Hamouda醫生的診所走去……而我ㄧ直沒能到達那間診所。」

「在途中,我聽到無人飛機的聲響」,Wafa回憶道。「它非常大聲,Ghada要我快跑,她說無人飛機會攻擊我們。我問她怎麼知道,她大喊:『我感覺到了,快跑!』但我沒辦法跑,我懷孕九個月了。當時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我跟Ghada。我覺得我們快被攻擊了,周圍一個人都沒有而無人飛機是那麼的大聲。我嘴裡唸著Shuhadah。2 我盡最大的能力跑,但還是比妹妹慢。」

兩姐妹被自無人飛機發射出的火箭擊中。「被攻擊前我在我妹妹後面」Wafa說,「但爆炸使我飛到她的前面。我被炸飛了兩次。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我的頭不見了,我看到我的左腿,它看起來很糟,就像塊生肉。我看不見我的右腿。我的衣服都被燒掉了,感覺像是火燒到了我身體裡面。我衣服幾乎都被燒光了,我能看到自己的身體被燒得多慘。我看不到妹妹,我不知道她怎樣了。我只想著我需要有人來遮住我,我的衣服跟身體都被火燒了,我幾乎是赤裸的。」

大約15分鐘後有輛車經過那附近。車上的乘客把Ghada帶到Kamal Odwan醫院。「他們倆都在流血」 Ahmed說,「但他們以為Wafa已經死了,他們為她蓋上一條毯子,把她留在那裡。」攻擊過後鄰居打電話叫救護車,救護車很快就到了。攻擊後約20分鐘,Wafa被送到Kamal Odwan醫院。她一到馬上就被轉送到迦薩的大醫院Shifa。「在Kamal Odwan,他們認為Wafa已經死了」Ahmed說,「醫生只擔心她肚子裡的孩子,他們完全沒有對Wafa進行治療。」

在Shifa醫院,醫生做了剖腹手術,成功接生了Wafa的兒子Eyad。手術期間醫生發現Wafa還活著,於是開始為她的腿截肢。Wafa的哥哥是Shifa醫院裡的一位醫生,他連絡埃及代表團,請求他們幫忙將她轉診至埃及。「他們說沒希望的」Ahmed說,「他們認為她會死在路上。」

Wafa終於在1月12日被轉送至埃及,當時她仍陷於昏迷。Wafa的哥哥Waleed陪著她。「那實在很危險。」Waleed說,「要到Rafah我們得穿越以色列的陣地,那裡有很多坦克車。在抵達Rafah交界前,Wafa停止了呼吸。他們說她死了,於是要返回迦薩。埃及代表團在護衛車隊中和我們同行,我們請求他們幫忙。他們為她急救了30分鐘。終於,Wafa恢復心跳也開始呼吸了。」

「我們在1月13日早上八點左右抵達開羅的Zaytoun醫院,這趟旅程花了我們12小時。Wafa立刻被轉至加護病房。在動手術之前,Wafa待了大約兩個星期。她經歷了六、七次的手術。在加護病房裡,她全身都被繃帶覆蓋著,我只能看見她的眼睛。而護士為她換一次繃帶要花六個鐘頭。」

Wafa昏迷了約15天。根據PCHR所檢視的醫療報告,Wafa經歷了多次手術,醫生做了植皮手術,將她左臂上的的皮膚移植到左腿上。

「第一次手術是為了救她的左腿。」Waleed說。「她在手術中大量失血,情況非常危險。醫生們以為她死了,於是暫停手術並且將她送回加護病房。四天後,Wafa的情況稍微穩定一點,他們就再嘗試進行手術。我們很幸運,有位Ahmed Shahat醫生堅持要試著救她的左腿。其他醫生認為沒希望了,但他說他會盡他所能。醫生們都非常驚訝Wafa還能生還,真不可思議。埃及醫療團隊發現治療她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她是全醫院最棘手的病患,她全身都是傷。」

「我很幸運能遇到Shahat醫生」Wafa說,「他照料我、收留我,他挽救了我的腿……。」

直到四月底以前,被攻擊後的三個半月中,Wafa一直在接受手術。之後她開始復健並戴上義肢。「我花了一個月學習用新的腿走路。」Wafa說。「他們教我怎麼用我的腿,但我的膝蓋沒辦法彎曲。我原有的腿非常糟糕,我沒辦法好好用它,它仍然傷得很重。我需要更多治療,我還是沒辦法走路。」

就在埃及,Wafa稍微復原時,她得知她平安地生下她的小孩。「當Wafa甦醒時,我跟她說我已經告訴她丈夫了」Waleed說。「我告訴她,她的丈夫、孩子們,還有她的兒子Eyad要問候她呢!」

「我說:誰是Eyad?我並沒有叫做Eyad的兒子啊。」Wafa回憶道。「我不敢相信我把他生下來了,我以為我失去了我的寶貝。兩個月後我慢慢相信了,但我得從手機看他的照片。」就在PCHR的訪談之前兩天,Wafa第一次見到他的兒子Eyad。「一開始我不知道他是我的孩子,然後他抱住我。他們跟我說他就是Eyad。」

Wafa在埃及接受治療時,她的大女兒Dina照顧Eyad。「現在她照顧我跟Eyad。」Wafa說。

「我覺得心裡好痛。」Wafa說。「我沒辦法提起,太苦了。我還是沒辦法坐,對我來說連坐起來都很困難,我必須一直保持左腿抬高的姿勢。」

Wafa和Ghada被以軍無人飛機當做直接攻擊目標。攻擊發生當時,街上只有她們兩人。以無人飛機的性能,我們合理的認為無人飛機的操作員已經能夠辨識出這對姐妹是女性平民。PCHR相信Wafa和Ghada是遭到了直接攻擊,這違反了國際人道法的基本規範。就此而言,PCHR相信這場攻擊構成蓄意殺害的罪行,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依照國際刑事法庭法令8(2)(b)(i)的定義,這也是戰爭罪。(湯智巽 譯)

針對鑄鉛行動的調查

「但是如果我從客觀角度來看,確實有人是該被判刑入獄。」3號證詞,「打破沉默談鑄鉛行動報告」

以色列軍方首席檢察官(Military Attorney General;MAG)以及首席檢察官(Attorney General;AG)都高度參與了鑄鉛行動的策劃和執行工作。根據以色列媒體批露,這兩位官員提供了此次攻擊迦薩的法律規範架構3。 因為這層密切的關係,也難怪首席檢察官拒絕了以色列人權團體所提出的要求,針對鑄鉛行動所造成的平民傷亡事件建立起獨立的調查機制。

以色列當局鑄鉛行動相關事件進行了兩項內部調查。巴勒斯坦人權中心認為這些調查存在許多根本錯誤,是不夠充分也不恰當的。4兩項調查所做的結論都稱以色列行動一切合法。

以色列的軍方法律顧問長 Avichai Mandelblit 於2009年3月30日(週一)終止了針對以色列軍人在迦薩涉嫌所犯罪行之調查。以色列軍隊涉嫌犯下嚴重罪行,包括戰爭罪以及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1949)的行為。然而這項調查在進行了 11天後就終止了。5

2009年4月22日,以色列軍方公布了五項內部調查結果,這些調查針對的是以色列軍方在此次迦薩軍事行動中之表現。這些由以色列軍方參謀長Gabi Ashkenazi所指導完成的調查,宣稱只發現少數情報和任務執行方面的錯誤,但是「在迦薩走廊發生的全部交戰過程中」,以色列軍方的行為「完全符合國際法律的規範」。6

很可惜地,上述缺乏究責機制和因之而來的犯錯可不受懲罰的文化,正是長期以來以色列在巴勒斯坦佔領區中的行事特色。自1967年以色列佔領巴勒斯坦以來,不管是以色列政府或是個人,都從來沒有因為戰爭罪行而依照國際法原則被起訴並判刑。巴勒斯坦人權中心深信這種缺乏究責機制的狀況會鼓勵以色列持續違反國際法,並且使其更不尊重法治概念。而到最後,付出代價的卻是以色列殘酷與非法佔領下的巴勒斯坦平民—這些國際人權法所應該保護的對象。

此份報告中所紀錄的罪行,還有其它以色列軍方所犯下的無數罪行,都應該受到司法調查。逍遙法外的狀況必須被遏止,受害者受到司法補償的權利也應該被維護。(李鑑慧 譯)

評論

以色列的軍事侵略行動對迦薩帶來毀滅性影響:1,417巴勒斯坦人喪失性命,其中1,177是受國際人權法所保護的平民。共有5,303巴勒斯坦人受傷,許多是重傷;因為迦薩地區持續遭到非法的封鎖,他們也因此無法接受足夠醫療和復建。有超過5,356房屋被摧毀或是已無法居住,影響人數達51,842人;這些居民只得租屋或是依然無家可歸,因為以色列政府亦不允許重建所需的建材進入迦薩地區。

許多生命和生計都逝去不復返了。

在正常狀況下,重建和復原工作是個漫長的過程,因為以色列的行徑對該區人民的物質與精神生活造成極大的破壞。然而以色列持續對迦薩的非法封鎖,更讓這個重建和復原工作被無限延期;在迦薩,時間依然停止在戰爭剛結束的2009年1月18日。

以色列政府依然被允許逍遙法外。她違反了國際人道法以及國際人權法,完全不顧她有義務保護的平民,其對國際社群所應負的法律責任也僅是口惠而實不至。這樣的狀況不可被允許進而廣泛發生。如果 42 年來的佔領教導了我們任何東西,那就是,只要以色列持續逍遙法外,她將持續違反國際法,巴勒斯坦人也將持續承受可怕的後果。

巴勒斯坦人權中心記錄了以色列軍方在迦薩地區所犯下的無數違反國際人道法情事,這些罪行許多已構成戰爭罪行並且嚴重違反日內瓦公約。

以色列罪行的廣泛性和系統性,以及其攻擊模式,顯示以色列在迦薩地區可能已犯下危害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李鑑慧 譯)

譯註:

  1. 國際刑事法庭法令(Statute of the ICC)第8(2)(a)(i)條將蓄意殺害視為一項罪刑。Back
  2. Shuhadah,穆斯林臨死前證明信仰的禱詞。Back
  3. 參閱Yotam Feldman and Uri Blau, “How IDF legal experts legitimized strikes involving Gaza civilians,” Haaretz, 23 January 2009, 見網址http://www.haaretz.com/hasen/spages/1057648.htmlBack
  4. 參閱PCHR,‘The Principle and Practice of Universal Jurisdiction: PCHR’s work in the 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y’, July 2009.Back
  5. 參閱PCHR Press Release, Israel Closes Investigation into Alleged Offensive Crimes Committed in the Gaza Strip, 31 March 2009. 見網址 http://www.pchrgaza.org/files/PressR/English/2008/45-2009Back
  6. 參閱PCHR Press Release, PCHR Condemn Israeli Attempts to Legitimise Crimes in Gaza and Shield Perpetrators from Justice, 27 April 2009. Available at, http://www.pchrgaza.org/files/PressR/English/2008/56-2009.html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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