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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與麥克風(二)

語言與麥克風(二)

陳真

2021. 03. 31.

面對一種擺明就是存心造謠抹黑的鬼話,正反各有兩種態度,一共四種,約略是:不信鬼話,比不信更深刻,信而且加油添醋,存疑或有待查證。

先講反面的第一種態度:見獵心喜,四處傳播,加油添醋,發揚光大。哪管你抹黑內容是真或假,根本不重要,能夠打擊敵人或看熱鬧最重要。

這類人為數不少,特別是抹黑對象是 “敵人” 時,他肯定就會直接信了。

至於正面的第一種態度則是:不信。

“不信”,有什麼不對嗎?謠言當然不可信啊。問題是,即便不信,被抹黑的對象事實上也等於是被你給抬上祭檀了。

比方我說,”我不相信你會偷錢”。請問你聽了會開心嗎?這意思其實等於說,你會不會偷錢是一個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不成立的命題,但我選擇了不相信。我若是當事人,我不會真的感動於你的不信,因為這聽起來彷彿這只是個不確定的命題,經過了某種驗證或心理程序思索之後,你 “選擇” 了相信我。我會因此而感動嗎?當然不會。

至於正面的第二種態度,則是為之感到憤怒。也就是說,我沒有信或不信,我不是那樣一種層級,而是更高的一種境界,我對這樣一種謠言的存在 “本身” 感到憤怒。

那就好像我不會說我 “相信” 一加一等於二。它根本無所謂信或不信,因為你完全沒有不信的一絲空間,就像一種等同邏輯般根本毋庸置疑的定理。如果有人說一加一等於三,問我信不信?我會覺得受辱,因為那等於是把我當白痴。

至於反面的第二種態度最可怕,那就是存疑或有待查證。

抹黑所要主打的市場,也就是這樣的一群人。他們對於被抹黑的對象事實上一無所知,同時也不關心,不在意。因此,裝模作樣的 “假理性” 就上來了,故做客觀狀,認為對於謠言或傳聞應好好查證一番。

當我被抹黑時,我最怕的就是這一種人。他們戴著有色眼鏡,故做客觀理性狀,事實上他根本漠不關心,一無所知。因為,倘若他真的知道我、認識我,那他就不可能不對抹黑感到憤怒;因為抹黑了我的同時,事實上也羞辱了他的智商和人品。

我不知道大家聽懂不懂我在說什麼,倘若這樣還聽不懂,那表示幾種可能:

一,你顯然不曾遭受冤屈。

二,你對人、對善惡價值缺乏信任。

我常說,哪怕我跟林義雄有多少歧見,但我從不懷疑他的人品,就如同我不懷疑自己一樣。同理,如果有人連林義雄也不信,那他其實也不可能相信我。

任何一種抹黑,大概都不脫上述四種態度。

我看市面上許多人提到所謂新疆棉花的事,最可怕的倒還不是故意相信謠言者,而是那些採取未知論、客觀查證論者。抹黑之可怕也正在於此。抹黑並不是要讓所有人相信鬼話,而是藉著子虛烏有的鬼話,動搖某種人事物的基本確定性。簡單說就是使其產生爭議,使人們產生疑慮,懷疑、探索或議論空穴是否來風或不來風?這時候,原本堅實穩固的某種確定性就被摧毀了。

這就跟丟炸彈一樣,丟一顆不夠,丟一千顆,一萬顆,天天丟;抹黑內容不一定要很驚悚,許多時候三分真七分假更有殺傷力,你的信任基礎很容易就會被人們以 “理性客觀” 之名給摧毀了。

這裏頭另外有個問題,無以名之,也許可以稱做某種 “整體主義” (holism)。簡單說就是:所謂 “理解” 是一種整體性的東西。當你對於某種極其基本的事實都不懂時,那意味著你其實對於該事實所屬的 “整體” 也不懂。

舉個例,記得很多年前的某一天,當我仍然還拋頭露面時,應邀在某大學進行全校演講。我很驚訝地發現在場數百名學生居然有許多人不知道誰是希特勒。雖然我的演講跟希特勒無關,但我很納悶,倘若你連希特勒是誰都不是很清楚,那意味著你對某種 “整體” 事物的理解品質必然也很糟糕,就如同如果你連H2O 是什麼都不太懂,那我將很難相信你真的懂化學。

你看,國民黨一些人,例如趙少康和羅智強之類,在純屬虛構的新疆棉花事件上跳出來湊熱鬧,講些什麼 “真相有待查證” 的傻話。如果連這麼粗糙可笑的抹黑,你都得查證,意味著你對於中美問題及各種相關國際事務或歷史的理解簡直趨近於零。零倒無妨。無知者之可怕並不在於零,而是在於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麼無知,他甚至會以為自己很懂呢。

抹黑之所以有強大殺傷力,其實不在於敵我雙方的基本群眾,而是在於那些自以為中立實則極端偏頗、自以為客觀理性其實充滿偏見的 “半票(half-witted)觀眾”。懂一點點卻以為自己懂很多,比完全不懂更可怕。

我還看到有一種回應方式,其實也是屬於未知論或有待查證論者,但他們不知自己不懂,卻反而舉一堆例子說這國或那國也有種族滅絕啊,美國怎麼不去抗議?要不就說你美國人自己也有種族滅絕啊;或者把它變成一種技術問題,說新疆棉花是機器採收不是依靠人工,哪來強迫勞動云云。

這些反駁就好像如果有人抹黑你偷看阿扁洗澡,你的朋友卻幫你嗆聲說誰誰誰也偷看隔壁的歐巴桑洗澡啊,或是幫你辯解說你那幾天人不在現場,怎麼可能偷看?你聽了這樣一種辯護,心裏恐怕更不是滋味吧。

抹黑的厲害,便是如此,把毋庸置疑之事拉低位階,把定理變成一種命題,變成一種有待查證之可疑事項,從而摧毀你的聲譽及信用基礎,使你爭議化,使你成為眾人口舌的議論對象,使你失去尊嚴,失去基本信任。至於當初抹黑的內容,即便哪天澄清了,還你清白了,但事實上你已經白不了,眾人已經對你形成一種負面觀感。

這些東西,這些陰暗人性,寫來真是滿紙污穢。國際如此,島內也一樣。

比方說,所謂白色恐怖時期或威權時期,亦即解嚴前後的八零年代之前,政治雖然恐怖高壓,但是,大多時候,統治所依靠的是黑牢棍棒,也就是打、殺、關。這類手段其實相對單純許多,你只要不怕死,就沒有什麼東西能打倒你了。

後來,李登輝黑金老賊掌權,政治整肅手段開始變得複雜與陰暗,他不殺你的肉體,卻謀殺你的人格,陰陰暗暗無所不在的耳語瀰漫及媒體拐彎抹角的抹黑;網路興起之後,網軍更是威力強大,簡直一本萬利,只須一個人弄出無數帳號分身,就能把任何一個人給鬥得身敗名裂臭不可聞。

抹黑之外,就算要用黑牢關你,也會儘量避免政治性,而是找其它理由來整你;而且不會一關就好幾年,這反而會讓你成為政治英雄,而是把刑期化整為零,或是用罰款與官司及各種行政手段來讓你付出代價,用各種陰暗手段查你水錶,讓你不堪其擾,或是阻撓你的事業與前途,無所不用其極,而且往往是在檯面下進行,以免形成新聞事件,反倒把你捧成英雄。

仍然還是那句老話,這些陰暗人性,寫來真是滿紙污穢,人們往往成為幫凶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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