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原載立報 〔哈巴狗電台〕專欄 2007. 5. 21.
我看現代人總感覺沒出息,或許人們什麼都有,卻少了個我字;自私,但卻無我;擁有一切,擁有者卻不詳;真理口舌滿天飛,但真理的所有者卻猥猥瑣瑣面目模糊。可是,無主的真理還能算是真理嗎?齊克果說,「真理不存在,除非它被我所認可。」真理並不是一組客觀存在的命題,就跟愛情一樣,它無法存在,除非有個為之惆悵為之生死以之的當事人。
我我我我我我我七個我字,標幟著一種被時代所遺忘的精神。人人都說我愛你,但愛情魔法卻失傳已久。梭羅曾說,你要佔有一種東西很簡單,只要心裏想著他,須臾不離,他就會被你所俘擄,成為你生命的一部份。當你擁有了他(比方說一片莊園)之後,莊園主人來趕你走,走就走沒關係,因為你其實已經帶走了那地方的美,把殘渣留給所有權狀上擁有他的所謂「主人」。
據說尼采是最喜歡使用「我」字的哲學家,但我看齊克果或維根斯坦同樣我我我我我個不停。滿紙數學與邏輯、從不談自己的維根斯坦,卻甚至說他的一切著作只是一種「私人日記」,一種「告白」,滿載「私人痛苦」而不足為外人道,故不適合出版。與其說哲學是在尋找真理,不如說它是在尋找「我」跟真理的關係;少了這層關係,真理便蕩然無存。
一切句子都是告白;一切句子的背後都該有個創造句子的「人」,因此,把「我」去掉,把「句子」捧成客觀物是很不對勁的。軟體程式如果夠強,電腦照樣能述說真理的句子,但那不是真理,那只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符號,因為它缺少一種個別性﹙individuality﹚,缺少一種「痛苦」、一種「熱情」。句子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當事人跟他的句子的關係。同樣的句子,同樣的真理,不同的人講了,意義便不一樣,因為他們跟這些句子間有著不一樣的關係;正是這樣一層關係,賦予句子生命。
一個人的文字如果值得讀,那肯定是因為他有著一種好的態度,倒不是因為他講對或講錯了一些什麼。我想我也是,我寫的東西如果值得看,不會是因為我講出什麼不得了的想法,而只是因為一個當真的人寫了一些當真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