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2004. 9. 15.
(原載中時晚報【Global View】)
台灣人遇事激動,乍看熱鬧,百家爭鳴。其實來去迅速,不留痕跡,滿足當下激情快感。彷彿背後驅動只是一種內分泌,而不是價值理念。憤怒、感動云云,就跟看戲掉淚一樣,迅速消退,比豪雨積水退得還快。
激情言行總是難以當真,當權者諸惡皆行也不怕,反正過兩天就忘。所謂理想,就像菁英秀場,鎂光燈下演一齣戲給大家看,曲終人散,賓主盡歡,彷彿啥事也不曾發生。
人性有其共同點,但如此消費性格卻非常態。羅素半個世紀前成立的反核武組織 CND,迄今仍是英國反戰主力,憤怒不曾消退。以肉身為盾牌、阻止以巴暴力的 ISM(國際團結運動),成立三年已死兩人,挨揍抹黑如家常便飯,但言行如常,不因憤怒而激昂。
呼籲以色列士兵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的Yesh Gvul(凡事有個極限),二十年來已有數千士兵遭軍法審判,但憤怒火種不曾熄滅,他們說,凡事有個極限,「總該有些事是正直的人絕對不幹的。」
中國一位碩士生李丹,幾年前目睹河南愛滋村慘狀,開始從事愛滋病人遺孤救援及教育,卻挨打挨揍,頻遭打壓,但憤怒不減。阿富汗女權反抗組織 RAWA,創立三十年,創辦者是一位女大學生米娜(Meena),不但反抗國內政教高壓,也反蘇俄暴行。十年後,米娜被蘇俄暗殺身亡,但組織依然健在,從事醫療救助、人權和教育。平淡的一言一行,透露滿腔憤怒。
憤怒不一定是壞事,許多時候,它更是一種善的記號。但它不該是一種情緒,而是一種態度,一種看待世界的方式。我們該珍惜它,就像珍惜自然資源那樣,不要讓廉價口舌和表面聲光得意消耗了憤怒。
甘地曾這麼說:「從諸多痛苦經驗中,我學到最珍貴的一課:保存我的憤怒。就像保存熱量使之成為能量一樣,透過憤怒的保存,它將成為動搖世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