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真要坐以待斃?(二十):尋求志士
陳真
2021. 06. 17.
謝謝豐偉的諒解與理解,我想你應該可以做更多,但我知道,與其要求別人當烈士當烏鴉,不如要求自己。
我以前是亡命份子,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現在卻是一個六歲小女娃的爸,跟猴子沒兩樣,每天嘻哈哭鬧體力旺盛,實難招架;公私忙碌得難有一點空檔,每天能睡上四小時就算平安日了。
以前一人做事一人當,槍炮黑牢刑求全不怕,大不了一死,現在卻得承擔家庭角色;別說死,就連坐個幾星期的牢恐怕都是一項災難,而且醫院門診就得開天窗;再加上生活孤立,人口單薄,每天忙到爆炸,很難義無反顧。
目前我能做的,也就只是很窩囊地罵兩聲,只能期待各方志士挺身而出,去給這個人渣黨及美國在台軍政府一點真正的壓力,或是期待祖國早日解放台灣,掙脫殖民地位,拯救陷於水火的台灣同胞。
但是,期待祖國畢竟太慢了,自己養出來的台奸人渣,還是得應該自己對付。
以前會砍頭的蔣家軍事統治年代,後果再恐怖的事都敢做了,現在這種搞詐騙的黑金年代,大家卻反而溫溫吞吞;所謂抗議,往往議而不抗,全是鍵盤作業。好人越客氣,人渣就越囂張。
在此尋求志士數十名,保證不會砍頭,也不至於數年或數十年重罪,但是,坐個一年半載的黑牢或許難免。當然,這還是得看你打算怎麼做,也許你可以做得更委婉一點,就不會有太長的刑期,像巴勒網這樣,頂多關兩天就出來了。
不過,重點是人數至少也要有十幾個,才有可能持續接力進行,對方才會有壓力。反抗方法應該很多,特別是住台北的人,不妨以蒼生為念,嚴肅考慮一下。先把方法訂出來,公開給大家知道,看看有多少支持者,看看可不可行。
巴勒網曾經做過幾次接力靜站,曾經逼得以色列駐台代表打電話給我,大吐苦水,從六日戰爭開始講起,談了一個多小時,結論是要求我們撤退。我沒答應,他就打電話給警政署,把我抓起來移送法辦。
但我後來不起訴,因為我們每次抗議現場僅維持兩人,不構成集遊法三人以上的犯罪要件。
參與者或帶頭者,不妨先把自己能夠付得起的最大代價想清楚,然後就在那個代價範圍內去做活動。在英國,抗爭也經常是這樣,分成 “合法” 與 “以身試法” 兩組,大家先想好自己的付出上限,不方便坐牢的就不要去做有可能坐牢之事。
如果有我可以參與的抗議方式,我可以每個月從高雄北上支援一或二次。但我個人生性木訥,言語笨拙,既不會演說,更不習慣吵吵鬧鬧的推擠抗爭方式,畢竟現場警察並不是我們的敵人;展現意志並不是靠大小聲,而是靠毅力與堅持。
我自己目前的尺度是不坐牢。等小孩大了,不再事事得依靠父母,我的尺度也許就可以再大一點。
台灣這塊土地養我育我,人們向來待我不薄,我為它、為眾人、同時也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付出一點體力和時間,也是應該的。將來比較能夠自由身時,就能付出更多。
各位志士不妨想想看要不要挺身而出!每個人有他自己的生活難處,沒法勉強,也不應勉強,從來沒有勉強他人當烈士的道理。但是,如果你自身生活狀況允許出一點小事,坐個小黑牢,不會影響你的家庭與工作時,何不考慮挺身而出?
因為,如果連這麼泯滅人性的惡行大家都能縱容,那麼,還有什麼惡事是無法忍受的?還有什麼更大的邪惡之事是人渣們和他們的美國主子幹不出來的?
我想過一些方法,比方說,拿一張白紙,上頭寫些話給人渣們,走路經過或開車經過AIT或總督府時,就把信件揉成一團往機構丟(揉成一團才丟得遠)。一兩個人做這事沒什麼意義,但是,假若有成千上百人或 “人次”,持續這樣做時,總會有一點壓力吧。
它太容易執行了,完全就是舉手之勞。而且,親自送信給走狗總督和美國駐台軍政府總不犯法吧?大不了算是亂丟垃圾,罰個三、五百元。
但是,切記信件勿有恐嚇性內容,以免被人渣黨以更大罪名整肅。你就寫個比方說 “人命關天,疫苗優先”、”謀財害命,泯滅天良” 等等。
總之,各方仁人志士,何不想想辦法?看能做點什麼,讓台灣人民能夠儘早獲得充足的合格疫苗,免於死亡、傷病和恐懼,免於身家財產的無限耗損,免於被迫充當黑心土產疫苗的實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