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陳真在留言版中 2014.08.03 下午 10:58 的留言]
我的原始構想是這樣,仍然還是苦肉計:
簡單說:以色列準備殺人殺多久,我們就站多久,站到他願意結束戰爭為止。
一天24小時,站一回以2小時計,一天站12班,一班2人,因此一天需要24人(次),。假設一周循環一次,亦即至少需要 168人(次),就能以每一人(次)每週輪班兩小時的頻率,長久站下去。
西方社會反戰反美勢力很強,動輒數萬數十萬,但台灣卻總是小貓兩三隻,要找到168個志願者很難,幾乎不可能。所以,我和學姊討論後,一再把站樁時間往下調,從一天的12班降到一天僅一班,不知道這樣做不做得到?亦即只要14人 (次)便做得到。
這樣其實還是有點難,一周看一場兩小時可歌可泣的反戰電影也許很容易,但要一個人一週花兩小時靜站直到戰爭結束卻似乎難之又難。所以,我又把標準往下調,原本一班兩人,改成一班至少一人。也就是說,只要有7個人願意每週花兩小時站樁直到戰爭結束,這個活動就能做到。
當然,每一班不一定只有一人。我們可以事先公布班表,屆時也許就會有新成員或過路人加入。
這活動還有兩個困難點,主要就是標語牌怎麼交接。我的想法是這至少7個基本成員自製一個容易攜帶的牌子,或事先想辦法從既有的標語牌中挑一兩張保管,每次來站就自己帶來,站完又自己帶回去。
另一個困難點是大家平常天周一到周五要上班,或像我們住台南,北上不容易。兩個人如果坐高鐵來回大約要六千元,萬一若需住宿就更花錢。如果像我自己出門大多搭統聯,來回交通費只需七、八百,但從台南去到台北前後各種車程至少要六、七小時以上,能貢獻的時間很有限且難度高。
因此,周一到周五的時段恐怕比較會有問題,於是我想到何不改成晚上?晚上不用忍受艷陽酷熱而且比較浪漫,可是又覺得那地方晚上偏僻,女生怕有安全問題(男性也不見得安全),所以仍以白天為宜。每天靜站的時間看是要固定或不固定都可以。我建議周一到周五下午四點到六點,一方面較不熱,一方面下班人潮較多,上班者若要請假參加需要提早離開也比較容易些。周六日則下午兩點到四點(這樣我靜站完回到台南才不會三更半夜)。
這活動還需要一個簡單文宣,頂多約三、五百字即可,讓過路人迅速能明白我們站在此處的原因。在靜站的同時,學姐建議可以對美國AIT或以色列辦事處傳真,把一些死傷狀況的資料傳給這兩個單位。
我的構想大約就是這樣。
學姊交待,大家千萬不要勉強,畢竟大家平常忙到爆,而我也差不多早已淹沒在無數的公私事務裏,幾乎滅頂,難得能有片刻休息。我相信大家也都很忙,所以請勿勉強,真的 “很” 想做再來做這事。只要有6個人願意做,這事就能做。八月份我可以認領的時段是周六。
至於學姊還提到的一些技術問題,例如靜站者恐怕都自拍或互拍一張傳給巴勒網張貼,還有,靜站者累了或身體不適,可以坐下來,也可以喝喝水,彼此聊兩句。法律方面,盡量以避免被逮捕為原則,所以,若遇警方干涉,當現場超過三人時,就兩個人站,其他人發傳單。如果有人願意坐牢或去看守所幾日遊,當然就可以不用理會警方的干涉。但若人數僅兩人,那麼警方就無權干涉我們的行為自由。
只要有6個人能夠一周來站兩小時,至少維持一個月即四周,這活動就應該能持續到八月底。一旦能持續到八月底,理論上就能一直持續做下去,直到戰火結束。因為旁人一定是看我們自己能堅持多久,當你堅持越久,旁人就越有可能加入,使活動延下去 。
昨晚原本一開始就很擔心萬一被強迫上台講話怎麼辦?心想萬一發生這樣的慘劇,我就打算上台這麼說:
‘’對於戰爭,對於以色列的屠殺,對於那些孩童、婦女那些弱小生命,老是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悲傷,心裡有很多話想說,但實在說不出來。既然說不出來,於是我就想,也許我可以做些什麼。可是實際上我也做不來什麼事,於是心裡老是有一種似乎永遠無法撫平的痛苦。這痛苦有時巨大到讓我對生命有一種絕望。可是,在絕望的盡頭又彷彿有著一種因為絕望帶來的救贖。我說不清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但它就像一種戰爭,一個人能活多久,估計就得跟這樣的戰爭奮鬥多久。‘’
這恐怕也是許多人的內心實況,很多話想說卻說不出來,想做點什麼又似乎什麼也做不了。
常有人嘲弄我有關效果的事,對於這活動,也許有人又會擔心效果不彰。其實我從不擔心所謂效果,因為基本上我們今天如果挺身反戰,無非也是為了對抗個人心裡頭那場戰爭。
我並非說效果不重要,而是說咱們所作所為不過吹灰之力,於己毫髮無傷,還能期望什麼效果?我倒經常覺得,效果已經遠遠超過我們所做的。
今天如果發起一個運動,每週每人負責免費看兩小時電影,響應者應該十分踴躍(我能認養一周看20小時電影都沒問題),但現在要罰站兩小時卻變得難之又難,幾乎不可能。這其實多少也反映了所謂慘痛血腥的戰爭在眾人心中的真實份量也許並不如人們言語上所宣稱的那般巨大。這倒無妨,因為我自己也一樣。我做過精密統計,發現我花在吃喝玩樂的時間和金錢,恐怕是我花在所謂眾人之事的數十倍都還不止。但我是願意對這樣一種不成比例略微做點調整。
講個不算題外話的題外話:
1993年有一天,突然接到一通陌生人的來電,對方自我介紹叫黃勝雄,說是門諾醫院的新任院長,剛從美國返台定居。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找上我。他說門諾醫院地處偏遠,找不到精神科醫師。我聽了,決定幫點忙。好不容易幫忙介紹了一個朋友,一周看兩診,沒想到那朋友竟然跟門諾開價45萬。
幾天後,黃院長又打電話來,講起45萬薪水的事,說醫院付不起。我聽了覺得很可悲。就如黃院長有一句名言所說:“美國很近,花蓮很遠”。大家爭相去美國工作或定居,好像美國就在隔壁那麼近,但花蓮卻乏人問津彷彿遠在天邊那般遠。
最後,我跟他說,不用再另外找醫師了,就我自己來吧,我是免費的,一毛錢也不用,食衣住行全自己包。於是,從此渡過兩、三年完全沒有假日的生活,那種疲憊,非外人所能想像。每周五中午12點從台中沙鹿出發的復興號火車,到了台北再等車三小時之後轉莒光號,半夜一點到花蓮。那時候沒有網路,我沒時間事先去買火車票,所以永遠只能買站票,每週在火車上來回罰站差不多20幾個小時,繞台灣一圈又一圈,直到出國留學才停止。
做這樣一件事其實沒什麼用處,既無助於醫療生態的改善,也無助於當地病患,但我還是就這樣做了。這些沒有多少現實意義的東西,也許有一天會有它的某種意義。但就算它始終不具公眾意義也無妨,人總該對自己有點義氣,要對得起心裡那些只有你自己知道的感覺。就好像你孝順你爹娘,自然就會為了他們凡事盡力,甚至犧牲一切,但你之所以這麼做總不會是為了有一天獲得大孝獎或推廣孝道吧?
這樣講很唯心,很容易走入自我陶醉的死胡同卻忽略事件當事人的實質利害,因此,大家閱讀能力得提昇一下,別曲解我的意思。效果當然還是很重要,我只是說,如果一個人他實際上什麼事也沒做,卻老是關心一舉一動有何效果,豈不怪哉。
加上我,只要 6 個人這事就能成。不過,大家可別有道德壓力,畢竟反對戰火這類事情千秋萬世的,什麼時候做都不會嫌太遲,如果大家忙或覺得沒必要或沒力氣再多做什麼,那就以後再說,以後肯定還會有機會。
至於八月九號若要辦遊行,細節上各位怎麼安排,我基本上沒有意見,只要維持非暴力原則就行,不叫罵警察,不推擠,不對抗議對象口出惡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