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次的活動後,我們打算往後每個月挑一天,針對美國侵略伊拉克及相關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人權議題,在台北市和平東路與師大路路口定點站樁舉牌,並且會擺攤子供人索取傳單及結識對此類議題能認同者。每次活動以至少三人為原則,不足三人則取消當月活動。目前已確定四月份與五月份的時間分別是4月 12日及 5月 10日,下午三點到五點。六月以後的活動日期會陸續公告。
集遊法是一部違反人權的惡法,但我們原本還是想盡量遵守,以免承受違法代價或滋生不必要的爭執與衝突,但這惡法實在太難遵守,比方說要繳什麼幾萬元保證金等等,所以目前決定不遵守。
台灣各種婚喪喜慶活動及大小選舉一大堆,往往任意佔用人行道、走廊或公用土地,攤販或商家更是如此,更不用說各種廣告看板之任意懸掛或利用公眾走道從事私人宣傳及生意行為等等,真正需要規範及強力執行的行為事項,執政者對此向來不當一回事,卻反而設下各種障礙百般阻止或不當限制有利於公眾利益的集會遊行活動。
實在沒有理由說,當一個人只是想在某個全然不影響交通的角落靜靜地舉個牌子訴說某種屬於公眾利益的信念時,卻必須先繳給警政單位一筆鉅款,或是用各種行政及法律手段阻止基本權利之行使。
民進黨尚未執政前,口口聲聲說集遊法是侵犯人權的惡法,必須廢除。可當他執政後,不但沒有廢除,反而努力發揚光大。現在換國民黨又要捲土重來了,如果人們怕它現出昔日原形,那麼,集遊法最好能做大幅翻修,取消各種不當的權力限制,因為政黨是永遠都不可能自動行善的,唯有人民才有可能在根本上對它有所約束,但這項約束總不可能只依靠四年才一次的選舉;難道投完票之後我們就只好任當權者胡作非為直到下次選舉的到來?我們相信:集會遊行及各種非暴力抗爭權利之充份行使,才有可能真正控制當權者的濫權及腐敗。
我們只想針對反戰、反侵略及反軍火貿易等相關議題,無意挑戰集遊法,但這部惡法實在太難遵守,因此我們也只好試著去挑戰它。參與者務必先認清這個所謂「違法」的事實以及因之可能必須付出的代價。
有問題請與我們連絡:陳真,emirche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