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出處:http://chomsky.info/articles/20121201.htm
原始發表日期:2012.12.01
一位迦薩老人舉著一張牌子,上面寫著:「你取走我的水、焚燒我的橄欖樹、摧毀我的房子、搶我的工作、偷我的土地、囚禁我的父親、殺害我的母親、轟炸我的國家、斷我們食糧、屈辱我們所有人,但是,該被譴責的卻是我:我發射了一支火箭砲。」[註一]
這位老人的話,正可替以色列對迦薩最近一次的野蠻懲戒提供一個具有時間順序的適切理解脈絡。建立事件發生順序是有幫助的,但是若要企圖建立一個「起點」則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會誤導。以色列的罪行可追溯至1948年。在這一年,成千上萬的巴勒斯坦人驚恐逃離或被驅離迦薩,逼迫他們的是節節獲勝的以色列軍隊。儘管在正式停火宣告之後,以色列依然超越邊境,窮追猛打。以色列在1967年征服了迦薩地區之後,又以其它新的方式迫害迦薩人民。透過以色列近來的學術研究,我們知道以色列政府的目的乃是將難民趕入西奈半島,並且若有可能,也將會把剩下的人口全數趕出。
將巴人驅趕出迦薩是以色列南方司令部加維許將軍(General Yeshayahu Gavish)所直接下達的命令。西岸地區的驅離手段則更為極端,以色列並且訴諸不正當手段,在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的命令之下,阻止被驅離者返鄉。以色列的理由清楚呈現在戰爭結束不久後的內部討論中。之後曾擔任首相的格達.美爾(Golda Meir)告訴他的工黨同事說,以色列應該保有迦薩走廊並同時「將此地的阿拉伯人剷除」。國防部長戴安(Dayan)和其他人都表示同意。時任首相依希卡爾(Eshkol)並且說明不能允許那些被驅離者返回家園,因為「我們不能增加以色列的阿拉伯人口」—他指的是以色列剛占領的地區,此時,該地已被默認為以色列的一部份。與這項理解相符的是,以色列在此時也將以色列地圖統統改過,抹煞了安全線(Green Line; 國際認可的疆界),但以色列並不立即揭露意圖,而是透過偽裝方式,讓以色列的駐聯合國大使阿巴.依班(Abba Eban)在安理會中取得「有利僵局」。[註二] (譯者註:此書主要指出以色列此時所採取的乃是一種拖延和偽裝政策,它誤導美國和國際相信以色列意圖尋求和平,但實際目標則是鞏固已獲取之領土。以色列此時並且單向開放跨越約旦河的通道,並同時以廣播警告阿拉伯人若滯留原地將受到暴力威脅,製造出阿拉伯人乃自願離境的假象。此書書名「嫁妝與新娘」乃出自時任首相依希卡爾(Levi Eshkol)的一個比喻,依希卡爾曾說,以色列在六日戰爭中獲得了一個「豐厚的嫁妝」—意指占領的領土,但是伴隨這嫁妝而來的,卻是以色列所「不希望」擁有的新娘—意指阿拉伯人口。這說法貼切地反映了以色列此時的真實外交意圖。)
以色列的這項佔領目標未曾轉變,這也或許是為什麼埃及不願意在美方撐腰的以色列對迦薩之圍困狀況下,開放通道讓巴勒斯坦人與物資自由跨越邊界的部分原因。
現今美國及以色列對巴勒斯坦暴行的增高,可追溯至2006年1月。這時,巴勒斯坦人在阿拉伯世界首次的自由選舉中「投錯了票」,選出了哈瑪斯政府執政。以色列和美國馬上以邪惡的嚴苛懲罰做為報復,並以標準程序準備了一場軍事政變來顛覆民選政府。2007年當政變企圖受挫、哈瑪斯穩定控制迦薩地區之後,懲罰更趨激烈。
但是,主流媒體對於這些事件卻有一套經過美化漂白的標準說法,比如說,11月29 日的《紐約時報》寫著:「哈瑪斯透過參與並且贏得巴勒斯坦2006年的選舉進入了政壇,但它面對西方的反對,卻無法進行有效統治,於是它在2007年透過暴力手段攫取權力,加深了政治上的分裂〔與法塔赫與巴勒斯坦自治當局〕。」[註三]
以色列不顧哈瑪斯於2006選舉後所提出的停戰協議,發動攻擊,殺害了660名巴勒斯坦人,其中包括360平民以及152名未成年者。聯合國報告指出,2006年4月至2012年7月間,共有2879巴人遭以色列殺害,另有數十名以色列人遭到來自迦薩砲火的殺害。[註四]
以巴雙方在2008年所達成的停火協議一直被哈瑪斯所遵守著,但以色列卻在11月便打破協議,並且更進一步拒絕了數個停火提議,悍然於12月發動了殘酷血腥的「鑄鉛行動」。事情總是依循這樣一種模式上演著,亦即:美國與以色列持續否決哈瑪斯的長期休戰提議,也持續否決符合國際共識的「兩國制」政治解決方案。自從1976年主要阿拉伯國家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支持「兩國制」方案的決議案以來,美國就不斷動用否決權,行使一貫的封殺。
2012年年底,美國動用了龐大的力量,阻撓聯合國大會將巴勒斯坦地位提升為「非會員觀察國」,但美國的努力終究失敗了。11月29日,在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巴勒斯坦分割案的周年紀念這一天,聯合國大會壓倒性地通過了此項決議,這也讓美國再度面臨國際孤立情勢。[註五] 華盛頓無意遮掩的反對理由倒是頗為耐人尋味,亦即:巴勒斯坦可能向國際犯罪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揭發美方撐腰下的以色列罪行—此一司法調查毫無疑問絕不能使之得逞。第二項擔憂,《紐約時報》說,是因為「巴勒斯坦可能使用投票權尋求加入聯合國中的特別單位」,這將導致華盛頓切斷對於這些國際組織的資助,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11年膽敢允諾巴勒斯坦加入之時,美國就斷絕了資助,老大哥無法忍受對其意志之違抗。[註六]
----------------------------------------
Notes
[1] http://www.independent.co.uk/voices/comment/the-war-between-israel-and-hamas-has-its-roots-in-britains-shameful-betrayal-of-the-palestinians-8327052.html.
[2] Avi Raz, The Bride and the Dowry (Yale, 2012).
[3] http://www.nytimes.com/2012/11/29/world/middleeast/leader-of-hamas-calls-for-palestinian-unity.html?src=twrhp.
[4] Slate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Nov-Dec 2012. http://www.economist.com/blogs/pomegranate/2012/11/israel-and-palestinians.
[5] http://www.un.org/News/Press/docs/2012/ga11317.doc.htm.
[6] http://www.nytimes.com/2012/11/29/world/middleeast/us-and-israel-look-to-limit-impact-of-palestinian-authority-upgrade.html.
以色列曾經警告,若通過此一決議,它將會「抓狂」(yishtagea),但這也是它自1950年代以來就頻頻提出的警告,只是這類警告在當時或許不具太大意義,但如今卻已不可同日而語。[註七] 的確,在聯合國投票後的幾小時內,以色列就宣布它將展開在E1區(Area E1)的屯墾區興建。E1區連結了以色列在奧斯陸協定通過後於柯林頓任內所非法併吞連結且擴張的Ma’aleh Adumim地區。Ma’aleh Adumim的擴張,已經讓大耶路薩冷地區擴大到幾乎深入約旦河西岸內的Jericho,而E1屯墾區的建立,將進一步有效切斷西岸地區與東耶路薩冷的連結。[註八](譯者註:東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預定的建國首都,若斷阻其與西岸的連結,等同斷阻其建國之可能性。)在歐巴馬之前,美國歷任總統曾經阻止以色列將屯墾區擴及E1區,以色列也只好被迫暗地擴張,例如於此區內設立警察局。但歐巴馬相較於歷任前總統,卻更為支持以色列的非法行動,我們且拭目以待,看看他是否將如過去一般只是裝腔作勢提出一些象徵性的譴責。
以色列和美國堅持「直接協談」乃是通往和平的唯一道路。他們也堅持幾項關鍵的先決條件。首先,協談必須在美國主導下進行,但這就如同請伊朗來擔當伊拉克境內遜尼與什葉教派衝突的調停人。實際上,真正的協談必須在享有國際聲望的中立勢力(例如巴西)主導下才有可能成功,而且,美國與以色列將坐在談判桌的同一邊,而其它大部分國家將坐在另一邊。美國及以色列所堅持但卻不明言的另一個先決條件是:以色列的屯墾區興建必須在某種形式下被允許,就如過去為期十個月的「中止」期間所顯示的實際狀況—華盛頓表面上加以譴責,但另一方面卻持續提供各種必要的支持。
空泛的「直接協談」之呼籲,向來是以色列用以避免阻撓其擴張計畫之外交解決方案的老把戲。在1967年之後,以色列外交官阿巴.依班(Abba Eban)因為在聯合國成功推動結合了「混淆」與「拖延」的「以色列和平策略」而受到格達.美爾(Golda Meir)和其他工黨同僚的高度讚賞。以色列學者阿維拉茲(Avi Raz)透過對許多內部資料的研究,描述這個「和平策略」後來發展成為以色列「一貫的外交欺騙策略」(consistent foreign policy of deception)[註九]。在當時,以色列的這項策略激怒了美國官員,只是美國官員儘管提出強烈抗議,卻也未能起任何效用。但自從那時候開始,事情有了很大的轉變,尤其自季辛吉開始掌控美國外交政策後,美國在以巴問題上也開始與世界背道而馳。
以色列的拖延作為可以追溯至最早的復國主義屯墾運動,在那時,復國主義者一方面透過屯墾活動在地面上創造出既有事實,另一方面則含糊其目標。甚至直至1942年5月,當復國主義者在紐約巴爾的摩旅館舉行集會時,他們也沒有正式宣告其目標乃是建立「猶太共和國」(Jewish commonwealth)。
回到迦薩問題上,構成人們永無止盡的苦難之其中一項因素就是以色列所創造、位於迦薩境內的「緩衝區」;迦薩人民被禁止前往該區,而且,根據迦薩的重要學者莎拉.洛依(Sara Roy)所述,迦薩有限的農耕地幾近一半都位於緩衝區內。在以色列將屯民遷入佔領區的其他地方之後,在2005年9月到2012年9月這段時間內,以色列安全部隊在該區共殺害了213名巴勒斯坦人,其中154人並未參與戰鬥,且有17位是孩童。[註十]
從2012年1月到同年11月14日,以色列所啟動的最近一次瘋狂屠殺「雲柱行動」為止,共有1名以色列人死於迦薩的攻擊,而死於以色列砲火攻擊的巴人則有78名之多 [註十一]。
若要講起美以惡行的整個故事,自然就更為複雜與醜陋。
雲柱行動的第一幕即是刺殺阿赫馬.賈巴里(Ahmed Jabari)。以色列《國土報》(Ha’aretz)編輯阿魯夫.班恩(Aluf Benn)形容他是以色列在迦薩的「分包商」和「邊境守衛」,他在迦薩地區維持了相對平靜的勢態長達五年有餘。[註十二] 以色列暗殺賈巴里的藉口則是這五年來賈巴里打造了哈馬斯的軍事力量,而這支武裝勢力如今已擁有來自伊朗的導彈 [註十三]。很明顯地,若這是事實,以色列顯然並非在11月14日方才得知。
以色列和平運動者葛松.巴斯金(Gershon Baskin)提出了另一個較為可信的理由。多年以來,巴斯金曾經與賈巴里數次直接談判,商談問題包括釋放被俘以色列士兵吉拉.夏利特(Gilad Shalit)的計畫。巴斯金表示在賈巴里被暗殺的幾個小時前,賈巴里「接獲了一個針對以色列的永久性停戰協議草稿,內容包含以色列與迦薩各派系爆發衝突時所適用的停火相關機制」,因此,早在11月12日就已存在哈瑪斯所提出的這項停火協議。路透社報導,以色列顯然利用並剝削了這項協議,他們冀望在所有注意力都指向敘利亞邊界之時,哈馬斯的領導人將放鬆戒備,因此也將更容易被暗殺 [註十四]。
----------------------------------------
Notes
[7] Barak Ravid, Ha’aretz, Oct. 26, under the headline “Yisrael Mazhira et Ha-Olam: Ba’al Habayit Yishtagea” (“Israel warns the world: the head of the household will go crazy”). http://www.haaretz.co.il/news/politics/1.1850595.
[8] http://topics.nytimes.com/top/news/international/countriesandterritories/israel/index.html.
[9] Raz, op. cit.
[10] Roy, http://www.bostonglobe.com/opinion/2012/11/23/roy/sctFniw6Wn2n9nTdxZ91RJ/story.html?s_campaign=8315. http://www.nytimes.com/2012/11/24/world/middleeast/israel-gaza-conflict.html?ref=global-home.
[11] Ibid.
[12] http://www.haaretz.com/news/diplomacy-defense/israel-killed-its-subcontractor-in-gaza.premium-1.477886.
[13] http://www.nytimes.com/2012/11/18/world/middleeast/arms-with-long-reach-bolster-hamas.html?_r=0.
[14] http://www.haaretz.com/news/diplomacy-defense/israeli-peace-activist-hamas-leader-jabari-killed-amid-talks-on-long-term-truce.premium-1.478085. http://www.theatlantic.com/international/archive/2012/11/who-started-the-israel-gaza-conflict/265374/. http://www.nytimes.com/reuters/2012/11/15/world/middleeast/15reuters-palestinians-israel-deception.html?scp=5&sq=bronner+Jaabari&st=nyt.
幾年來,迦薩僅能維持一種勉強求生的生活水平,並受到海陸空三面包抄,宛如囚城一般。在以軍最近一次展開攻擊的前夕,聯合國指出有四成的必須藥品和一半以上的醫療用品都已用罄。[註十五] 在從迦薩最早傳出的一組駭人照片中,有張照片是一名醫生抱著一個焦黑的孩童死屍。這張照片對我個人而言,意義深遠,那位醫生是康優尼斯(KhanYunis)醫院的總裁和外科部主任,就在幾個星期前我曾拜訪這所醫院。在我所寫的關於這趟旅程的文章中,我提到他熱切呼籲大家給予他們所極度欠缺的簡易藥品和手術器材,而這些窘境乃是美以圍城罪行和埃及之共謀所製造出的眾多罪行之一。
2012年11月的事件所造成的死傷比例,一如往常,超過160名巴人喪生,其中包括不少孩童;另一方面,6名以色列人死亡。這些死者當中有三名記者。以色列的官方說詞是:「攻擊的目標是那些和恐怖活動有關的人」。紐約時報報大衛.卡爾(David Carr)如此評論這次的「刑」動(“execution”):「事情已演變到,就連殺害新聞媒體人員都可以用『和恐怖活動有關』如此模糊不清的說詞來辯解。」[註十六]
在這次攻擊中,大規模的破壞全部發生在迦薩境內。以色列使用美國先進的軍事設備大肆殺戮與破壞,並仰賴美國的外交支援,包括美國所慣用的手段—阻撓安理會通過停火要求。[註十七]
以色列的國際聲譽也因此而聲名狼藉,其種種恐怖活動與大肆破壞行動的影象及衝突屬性,使得他們自稱「世界上最有道義之師」的說詞,益發顯得不堪聞問,至少在有識之士的眼裏正是如此。
以色列發動攻擊的藉口總是千篇一律,我們或可拋開以色列和華盛頓之主事者那些了無新意的聲明,但即使是一般人也免不了會發問:當以色列遭受導彈猛烈攻擊時,她該怎麼辦?有此一問無可厚非,但它卻有著再簡單也不過的答案。
答案之一是,遵照國際法行事。國際法只有在一個狀況下允許在沒有安理會的授權下使用武力—通知安理會遭到武裝襲擊之後,以及在安理會採取行動之前所採取的自衛行動(聯合國憲章第51條)。以色列顯然深諳此道,這也是他在1967年6月戰爭爆發時所採取的策略,當然,當時以色列的請求並未被接受,因為各國很快便確認以色列才是先發動攻擊者。以色列在2012年11月並未採取此一回應方式,因為它深知在安理會的辯論中,真相將被揭露。
另一個或許比較侷限性的回答是:同意停火協議。就如同過去的許多次攻擊事件,以色列在2012年11月14日發動攻擊前,同意停火協議是極有可能達成的作法。
另外還有一些更具深遠影響的回應方式。這期的《國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期刊中恰好對此有所討論。這篇文章的作者是亞洲學者拉婓洛.潘土奇(Raffaello Pantucci)和亞力山卓.彼得生(Alexandros Petersen),他們描述了中國新疆省西部所發生的騷亂,在這場騷亂之中,「維吾爾人聚眾繞城示威並恣意毆打漢人致死」。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很快地飛往該省主持大局,開除安全機構的資深領導,並承諾展開廣泛發展計畫以解決動亂根本起因。[註十八]
在迦薩也一樣,找到一種文明的回應方式是可能的,美國和以色列將可結束殘酷並永無止盡的攻擊,致力於開放邊界並提供重建支援,並且,如果有可能的話,應該為這幾十年來的無數暴行和鎮壓做出賠償。
停火協議中明言:「在停火協議生效24小時之後」,應落實措施以解除迦薩圍困並且停止攻擊邊境居民。但我們沒看到任何朝此方向努力的跡象,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美以願意放棄分裂迦薩與西岸地區的政策(此政策乃違反奧斯陸協議),更看不出美以有意停止阻礙政治解決方案之西岸地區非法屯墾與開發計畫;在這同時,我們也看不到美以願意透過任何方式放棄過去數十年來對巴勒斯坦所採取的「拒絕承認主義」(rejectionism)。
當炸彈如雨水般再次灑落在手無寸鐵的迦薩平民身上時,我相信,有一天,而且我相信這天也將很快會到來,世界將會回應迦薩傑出人權律師拉吉.蘇拉尼(Raji Sourani)的懇求。他說:「我們要求正義,要求是非曲直必須得到公正的裁判;在這同時,我們更夢想著一種尋常無奇的生活,自由而有尊嚴地活著。」[註十九]
----------------------------------------
Notes
[15] Mads Gilbert, 11-17-12.
[16] http://www.nytimes.com/2012/11/26/business/media/using-war-as-cover-to-target-journalists.html?_r=0.
[17] http://www.foxnews.com/world/2012/11/20/us-blocks-un-security-council-call-for-gaza-cease-fire-as-unbalanced-against/.
[18] http://nationalinterest.org/article/chinas-inadvertent-empire-7615.
[19] http://www.aljazeera.com/indepth/opinion/2012/11/20121117115136211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