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法國侮辱伊斯蘭教的一連串事件讓我徹底認清一件事,就是言論自由是一種極端主義,而且是最純粹最強烈的那種。和幾乎所有極端思想一樣,所謂言論自由最高價值這種極端思想之所以普及於世,是由於在上位的人為了私利而鼓吹(但從不實現),然後一般人盲目相信,大多數還是毫不懷疑地真心相信,結果受到操弄而對社會造成巨大危害。有一句話說得很諷刺,「在西方,自由、民主、法治的使用方法如下:要打壓自由,就談民主與法治;要打壓民主,就談法治與自由;要打壓法治,就談自由與民主。」
如果要給一個組織,一群人,或一個社會設計一套使其運作良善,使所有成員都受益的規則,那麼言論自由絕對不在其內。這道理再簡單不過:一個人怎麼能亂說話呢?怎麼可以自由散播謊言和害人的言論呢?打個比方,沒人會認為使用菜刀的自由是什麼最高價值。菜刀要謹慎地,守規矩地,在廚房裡對著食材使用,才對人有益。如果有人爭取行使菜刀的自由,能隨時隨地隨意往任何目標物移動菜刀,那不是搗亂是什麼?
真正有益的是理性討論的自由,更準確說是良好規範下理性討論的空間,而不是什麼言論自由。有害的言論,尤其是有權有勢人的有害言論,當然要好好規範,這是在基本不過的道理。在提供理性討論空間和規範有害言論這兩點上,我認為中國社會要比西方社會好太多了。對於關中天的抗爭訴求,如果還假定對方聽得懂人話的話,應該力爭理性討論的自由,而不是言論自由。
孫從輔
發佈日期: 2020.12.03
發佈時間:
下午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