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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殺許信良 !
我在友軍333師FB貼出了東崗事件,結果出現一位同時期的106砲預官排長,表示在東崗前幾個月,他在高雄也奉命帶實彈到海邊待命,任務是"擊沈海上企圖偷渡漁船",但他認為106砲是反裝甲的武器,打漁船會什麼結果不知道。而且偷渡罪不致死,沒有戰爭行為就當場處死則處罰太重,認為驅離射擊或是逮捕才是正確方法。於是他按照步兵學校所教,要求確認命令。
没想到他的師長鄧祖琳親自去到現場,除了對106炮排打氣訓話外,並對排長指示狀況出現時,將會由參謀總長郝杯杯直接以無線電77下命令給排長,屆時炮車必須開到指定地點一炮擊沈偷渡漁船,否則就軍法從事!
排長還是不服,堅持軍令系統規定只能聽直屬長官的命令, 而且還要確認命令是否合法合理。結果終於逼出他的兵器連朱賢豪連長,他對排長正式宣布任務對象乃是許信良,先前不向排長說清楚是怕砲班下不了手。
但預官聽完後當然更下不了手,他和砲班班長討論之後,就賭許信良如果真的出現在他們的責任區域,就推説77訊號不良聽不到。但最後許信良始終未現身,他們就撤防了。
所以106砲排長懷疑我們金防部是否是在接續他們未達成的任務?--"可憐的越南難民船會不會是跟許信良事件有關係?"
(圖為當年我們預官35期步排上課的106砲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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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淨
發佈日期: 2021.07.28
發佈時間:
下午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