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阿水兄的抬舉,實際上,我雖不在法律界工作,但對對岸法律卻是有一定的理解與瞭解,這部分既然這裡是公開場合,也不便提出,特別是反滲透法當頭,就當我自己的神秘好了
實際上如果你不相信這個國家的制度,就根本不用在那個國家從事法律工作,我不能說對岸那些被抓起來的律師不勇敢,但他們犯了一個根本的錯誤
對岸的民法、商法跟民事及海洋等國際條約法等,因為是聯合國五常,加上會參酌台灣以及其他大陸法系的立法,所以民商法等東西,並不會差台灣到哪裡去,實際上我想更棒,因為後發會先至,最近新通過的民法,我還沒沒花時間看
但刑法等,因為就像在對岸刑事法律師常出事一般,這個容易各地方法院因地制宜,也有輿論重典的思想在,律師也有風險,所以還沒發展成,真正的實用性,縱使條文內有,但與我們想像的,把受刑事制裁的人民與受雇律師 跟檢察體系在有無入罪這件事情 平等的來法律辯論一般,這個達不到,公檢法三個字常連著說可見一斑,但社會輿論慢慢有影響,昆山流氓被殺的正當防衛事件,可以找來看看
總的來說,他們畢竟是中共,是摸著石頭過河的,是強調『實用』的,不是理論至上的,這在他們的法律體系中處處可見,值得欽佩,不存在什麼判例、學說的一大堆,卻存在很多通知啦這種司法規則或行政規則,也存在我們看來一些為了『國家安全』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可能台灣法律人比較難接受,這問題打住吧!謝謝!
小魚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上午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