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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0 則留言。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11:33
哈哈,豐遠兄,就是我自認為美感與貴版多數的網友一致,才會在貴版長期潛水,最近又冒出水面囉哩叭唆,如果在別的不符合我美感的論壇,我不會浪費時間,連一句話也不想說。

大陸的法治對我來說是一個謎,我也不會拿台灣或西方的法治來跟大陸的法治評比優劣,因為謎題還沒有解開之前,無法評比。但我也不會單純就大陸的法治現況去否定大陸的整體表現。這是我論理所把持的原則。以我就像一個好奇寶寶,在本版遇到觀察力的比較敏銳,也能有條有理說出個所以然的大陸同胞,會抓著請教我想瞭解的大陸法治現況。

我也強調我有「見樹不見林」的毛病,各位對大陸整體林相的美好良善,我從沒有直接反對。先前說對內「必要的霸道」也是相當程度的肯定。

我對自己「見樹」的能力還算頗有自信,但對陳真兄先前所提「杯子」的問題,我自認功夫還不到。佛法是靠親證的,理路與陳真兄的哲學系統應該不一樣(亂猜的),可是我把陳真兄的模式歸類為一門修行方法。因為佛法有一句「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而陳真兄在言語及心行方面摸索到極致,或許就會親證「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境界,所以我會潛水偷看陳真兄的哲學思想。畢竟站在明白人的肩膀上,會方向正確,也比較輕鬆。

李文亮醫師一案在本版已經定案,但因為我對大陸法治的「好奇」,才會想再從法治面向拿出來談。但請放心,我不是要翻案,只是想透過個案的研究,來探討大陸的法治現況,尤其陳真兄直言大陸法治的可預測性比較高,所以透過個案也可以比較瞭解通案。談法治也是可以靠個人的經驗去發想去議論,但是不要忘記,一個個有血有肉大陸同胞,包括我將來的命運,都在這套法治系統之下,從這一點去看,應該不算幼稚吧?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11:02
卡韓政變(247):人心向善

陳真

2020. 06. 09.


這幾天,很多原本不知道我的「真面目」的同事或朋友,這下突然發現我的存在。原因是他們從各種不同管道收到一篇「紀念許崑源議長」的文章,發現竟然是我寫的,非常訝異,原來我會寫字、會說話。

我這輩子寫了至少兩千萬字,但是,唯一一次花時間記錄質詢影片,就是許崑源這段質詢。我是三年前記錄許議長的發言,而非在他自殺身亡後才這麼做。我之所以願意花時間這麼做,重點不在於他所指控的那些貪贓枉法以及各種下三濫手段,而是在於許議長在質詢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那股義憤感動了我,特別是當他提到黃俊英校長那一段;稍微有點人性的人都會為這樣一個老實人的含冤莫白感到心中不平吧。

我覺得,義憤很重要。如果一個黨及其走狗爪牙們長年顛倒是非黑白無惡不作到這種地步,忠良陷落,人渣當道,政治蟑螂四處橫行無阻,而你居然還不憤怒,甚至居然還幫著一起陷害忠良,那我不知道你我之間究竟還能有什麼話可說?

我看到一些人在揭許崑源早年的底,說他曾是流氓、黑道。某些傳言也許是真的,但在政治上有一件事很明確,那就是「白道的白天,比黑道的黑夜還要黑」。  

現實生活中,良善的人與事不一定會受到正確的評價,大多時候正好相反,貪婪人渣通常會勝出,蟑螂會得意地到處跑,乃至成為人們的英雄偶像,而真正的英雄好漢與人格者卻往往被打成臭不可聞的過街老鼠,人人爭相喊打。我這一生始終在見證同樣的故事,但我從未對一件事失去信心,那就是人心向善,人心不喜歡不義。

外在權勢大可顛倒是非黑白,誤導群眾,我們或許一時無力相抗,但是,再大的權勢乃至槍炮黑牢,其實都不可能改變人們對於善的渴望與愛戀。只要我們堅持站在相對良善的一方,世界終究還是會向著一種好的方向走去。
力民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10:43
忘了附上文章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519254758139571/posts/2653713854693640/?d=n
力民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10:41
關於語言消亡的問題我想分享一篇文章
另外就我所知,對岸在新疆或西藏都還是不乏當地語言的電視頻道,也沒有被官方禁止使用,維吾爾族語更是自治區中的官方語言,所謂語言消亡到底是什麼原因可能得好好檢討,是不是真的得花費資源強制年輕人必修?我個人是如同下面文章主張一樣很反對這種強制性的事情。

==
關於母語討論的補充:

1. 許多討論者對經濟學「競爭」的概念很糟糕,以為有國民政府強推「國語運動」就會發生語言的不公平競爭,弱勢語言就必然消失。

此論點完全無法解釋中國從清朝後期以來就努力推行以北京方言為基礎的國語運動,直到今日即便多數人都能使用普通話,但各地方言依然始終存在的現象。

也無法解釋日據時期同樣推行國語運動下,台灣人多數還是能使用台語或客語。

甚至也無力解釋法國、德國、美國都有類似的國語運動,但方言始終存在。

因為這些論者錯誤的以為:「語言有獨佔性」,一個人學了A語言就不會說B語言。可事實上一個人、家庭甚至社區同時存在使用多種語言才是真實世界存在的現象。

這會回到我昨日文章最重要的第一點: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當語言的網路效應夠大時,會吸引更多人學習使用,也會大幅降低學習者單位學習成本。這也是說,有網路效應的語言沒那麼容易被消滅。

如此方能解釋上述我舉出的現象 -- 一個有網路效應的語言,傾政府之力也無能消滅之;一個失去網路效應的語言(例如許多美國原住民語),傾政府之力也無能保存之。

網友鄒兄所舉的「清朝滿語為官方語言」更是絕佳例子,因為到清末時,北京真正能熟稔滿語的人已經很少,即便這明明是官方語言。所以別說「阿其那、賽斯黑」這兩個雍正皇帝指罵兄弟的用語真意為何意見分歧,甚至連「他似蜜」「薩其馬」這些滿族料理名稱的真義為何都有得吵。

因此,先不提南洋新加坡、馬來西亞仍有許多華人使用閩南語,光是福建就尚有千萬人仍在使用閩南語。因此我一點也不認為身為閩南語變種的台語有啥消失的恐懼或急迫保存的必要。

2. 母語本就是模糊不清的概念。自由權利是「免於限制」而非「政府補助」

我的奶奶是荷蘭人,荷蘭語可算是我們家的母語,試問台灣哪所中小學有能力提供荷蘭語課程?

我內人的母語是廣東話,我倆小孩要在台灣公立中小學要求學廣東話母語,試問師資夠格嗎?

這也回到昨日文章我談到:長輩希望晚輩學好國語,才不是因為要上大學,而是因為未來效益最大、當下或未來溝通成本最低。這是正常的理性經濟分析判斷,連我不識一字的外婆都懂,反而那些自以為讀過很多書(其實多半讀得少也讀得爛)的覺青不切實際的母語保護主張根本是反智的愚蠢。

我奶奶就幾乎不跟我說荷蘭語,而是說她會的台語。因為溝通成本最低。若我奶奶失心瘋堅持只說母語,恐怕在台灣連上市場買東西都有困難。

許多談論台灣國語方言問題者,都硬要扯1970年代以前的「限制方言政策」。

一者,以今非古本身是我認為大有問題的心態。更枉論當年政府並未「限制所有場合使用方言」,而是「限制特定場合或媒體使用方言」,此二者存在巨大差異,也方能解釋為何我在菜市場長大七歲以前只會說台語。

二者,當年被限制的方言不僅只有台語。

三者,當年的限制如今已不存在,則回到第1點,千萬人以上使用的閩南語,市場競爭下我不認為有消失的危機。這也帶到下一點:

四者,自由權在憲法學理上是「排除政府干預」的權利,而非「要求政府補助」的權利。

這點偏偏是多數母語教育支持者最常偷偷代換的概念!

你要保存母語,ok,麻煩用你自己的身家財產去努力,而不是要求我這種不認同的人要出錢給你去搞。

在我看來,就是資源浪費與錯置。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台灣一堆講文化保存、環保、綠能、人權...的一堆團體,都代換了上述概念嘗試尋租騙政府補助。

好笑的是在所謂的自由民主制度下,我竟然要為我反對的項目納稅出資,這又是另外一個我們談過許多次的法律經濟分析問題了 -- 沒有權利明確界定且禁止立法侵害的民主制度,比獨裁還糟糕,這是Coase Theorem的高階應用。
許世勤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9:39
阿水律師提到「台灣的法律人接不接受是「看心情」,沒有是非的。」這個我身邊倒是有不少例子。

我身邊好幾個律師,我妹妹的老公、女朋友的姊姊、姊夫、妹妹,不是台大法律就是東吳法律,台灣法律人的搖籃。以詐騙集團移送大陸為例好了,他們對相關事件的法律解釋,基本上就是跟著政府的一套說詞在游走。只要政府有需要,他們隨時可以展現「彈性」(自由心證?),搬出法條、判例(經常有模糊空間)來支持政府的特定需求。當然,風向變的時候,他們的解釋又截然不同了。看來,法律隨時為政治服務。

利用AI來對法律事務進行裁量,看來是行不通的。畢竟透過演算法,只能對相對「單純」的資料進行輸出。法律事務經常隨著社會風向或縮減或擴增,變化太大了。而且,演算法也得透過「人為」寫入,假如今天錢花比較多的,給你用一套演算法來裁量,沒錢的就用另外一套,搞到最後還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說到底,什麼才是「公平」與「正義」呢?
欧阳阳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9:20
广明光电的所有资产等于都被判给美国惠普公司,而广明甚至与惠普没有直接的业务再来哩。


风评:形同“绞杀”广明,台商警惕美国“司法风险”
链接:https://www.storm.mg/article/2740923

何人看到这个案子的判决,都会傻眼到目瞪口呆、不知如何评价:广明光电的所有资产等于都被判给美国惠普公司,而广明甚至与惠普没有直接的业务再来哩。台湾企业对美国司法的陌生而吃大亏,广明案是再一次提供一个血淋淋的案例。

针对惠普与广明光电的诉讼案,日前美国联邦法院近日裁定,惠普将可取得并保留广明现有的资产,包含现金、工厂和专利权等,以用来支付于先前赔偿 4.39 亿美元的反托拉斯判决。广明总经理何世池出面说明还语带哽咽,因为此判决形同判这家厂商“极刑”,广明说不排除上诉到最高法院,但衡诸实际情况,翻案机会几稀。

惠普与广明的此诉讼案其实也算是经年老案,2003年时惠普就提出,而且被惠普控诉“垄断市场及价格操控”的厂商,不仅广明一家,而是有一拖拉库的亚洲厂商,包括SONY、东芝、日立、乐金、松下、NEC、三星等多家家光碟机厂商,都在名单上,广明算是最小咖的厂商。不同的是,其它品牌厂商都走和解路、乖乖缴纳“保护费”了事,走诉讼之路的代工厂广明反而是结局最惨烈。

这个案子当然会让业界又想到十多年前的友达案,友达也是被美国司法部提起联合垄断操控价格的诉讼,而且美国针对的台、日、韩面板厂商多达10家,结果只有友达认为自己无罪,决定走诉讼之路打到底,结果也是相当惨烈,高管到美国坐牢、赔偿一百多亿元;其它厂商则都认罪和解赔偿,最“聪明与机伶”的韩国三星还转为污点证人,“死道友不是死贫道”。

大部份人都对美国的司法体系相当有信心,认为其不受政治左右,也不会是一个“有钱判生无钱判死”的司法体系;但美国反垄断的传统、对消费者权益的高度关注等,企业在美经营,大部份时候都没事也罢,一旦有事,美国裁罚之重举世少见。因此如果厂商对美国司法的游戏规则、甚至“潜规则”毫无了解,纯粹拿国内经验推而广之,吃亏败诉、失血到近休克的机会当然大,更别提美国司法体系隐讳但存在对国外企业的“负面”,也可能影响着判决。

例如广明案,以国内观点看,怎么样都不能理解此判决;一来广明是一家代工厂,与惠普并无直接再来,代工厂那来定价权?最后却变成惠普求偿的苦主,让人意外;二来广明在刑事部份的司法判决已被认定未参与不公平竞争(即指操控价格),依照国内的逻辑,如此情况当然不可能在民事赔偿上输,结果美国法院还是判广明要赔偿。

最后则是赔偿价格近乎自由心证,广明“这辈子”赚的钱还又没有赔偿金多哩,更何况其代工产品最后销售给惠普的比例也低,法院把赔偿金额极大化,相当费解。

4年前兆丰纽约分行因洗钱通报程序问题被监理单位重罚台币57亿,曾震撼全台,虽然当时全台政客与媒体把洗钱吵得震天响,但其实这个处罚与兆丰是否涉及洗钱毫无关系,真正的原因只是兆丰纽约分行违反监理单位对洗钱通报的程序要求,而兆丰的法遵人员还为此杠上监理单位。这个案例同样显示台湾企业对美国法令与司法的“状况外”。

兆丰案发生时,因为属于行政监理单位的裁罚,台美之间的金融监理单位亦有长期的往来,因此国内央行及当时的总裁彭淮南,都曾透过管道与美方沟通,避免兆丰再受裁罚;但广明案与友达案相同,都是法院判决,台湾政府能着力处确实有限。不过,国内企业在外受委屈,政府“当没事”似乎也不宜,更何况现在是政府宣传“台美关系最佳时刻”,政府是该思考如何协助厂商。

至于企业厂商,先后看过友达、兆丰、广明等台商在美国遭遇的“骇人司法经验”,摆在后头的还有联电的案子;当年兆丰案发生后,国内好几家银行庆幸兆丰“先缴交学费”作为国内银行的借镜之余,也立即裁撤“获利效益低但司法风险高”的美国分行;但不少企业不可能离开美国市场,因此也只能多充实对美国司法的了解、更要多加警惕在美国可能碰到的“司法风险”。

因为类似碰到这种“奇特”的判决,如果是在中国,一定能得到政府与广大网民出征与支持,但是来自老大哥美国的司法体系的判决,广明就是欲哭无泪,也不会有政府与网民“协助出征”,只能自己吞苦果。
欧阳阳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9:00
阿水,

前面的说法可能也不准确,助纣为虐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律后面的人(某些法官,某些律师,有些立法者....), 一切机制其实都可以归结到后面主导运作的人,所以,我前面说了,中国大陆的体制与西方现有体制,除一个多党全民选举制与一党民主集中制的区别,其它没有本质区别。

多党全民选举制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多数人的愚蠢”或者“多数人的暴力”问题,当然了,这里的“多数人”很多时候是被少数人蛊惑利用,但是归根到底还是“多数人的愚蠢”问题,比如这次韩国瑜的罢免事件。

一党民主集中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少数人的愚蠢”或者“少数人的暴力”问题。
鄭豐遠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8:49
我們的室友是一對夫妻,來自巴西,十五年前移民澳洲。女生說,她從從小到大從任何報紙或電視媒體上所看到有關中國的報導,100% 都是負面的,以致於人們心中對中國早有負面定見。我很好奇,問她說比如哪些負面印象? 她說比如人們一想到中國,就會想到那些中國製造的低價劣質產品。我說然後呢? 她說所以低價劣質產品就是人們對中國的負面印象。

我聽了很無言,感覺說了等於沒說,因為指出某個細節並無意義,而且一推三千里,重點是推向何處你其實心裡事先就決定好了,更要命的是你這三千里外的終點往往是帶有道德判斷色彩的。任何人這麼一推,哪怕只是短短一句話,其實你就知道講道理是無用的,因為這樣一種思考路徑裡根本不具有思考成份,帶有的只有一種類似宗教意志的,善惡判準的堅定心理,簡單說就是腦殘。

今天我若不是華人,中文造脂滑不溜丟,恐怕也很難成為一個例外。出國後我經常想的一件事就是,為什麼我對中國的理解和評價與一般人差異這麼大? 為什麼我看起來像是為數不多的例外? 於此我是有許多想法的,但簡單講有兩點,一是常識,二是審美能力,而且後者更為重要,沒有第二點,第一點也毫無用處。

一個人對特定事物也許不需要知道很多細節,但具備基本常識才足以形成某種理解框架,進而得出判斷的依準,否則當你對一件事物近乎無知,卻又有很強烈的態度,那你得問一下你自己的這種態度是不是真的 make sense。室友夫妻見我天天彈琴,顯然音樂於我生活佔一席之地,和我說他們也一直都很熱愛音樂,老公當過 DJ (一種音樂相關工作,但我不知道具體內容),買過高級的電子鋼琴鍵盤和混音設備,老婆則說自己靈魂深處和笛子和鼓有著強烈連結。夫妻二人對各種音樂類型有著很強烈的價值評價,什麼是好音樂,什麼是爛音樂,往往說得堅定不移。

一開始我以為找到知音了,人家說巴西人都很有音樂天份原來是真的。多聊幾次下來後萬萬沒想到,對方不但連 Do Re Mi 是什麼都不曉得,唱起歌來五音不全,毫無一絲音感,連打拍子都不會,更不用說看譜、彈琴了,而且一首曲子和另一首曲子往往會當成同一首,沒有絲毫聲音的鑑別能力。簡單說就是對音樂完完完全全全一無所知,連我五歲乾女兒的音樂水平都遠遠不如。坦白說我真的有點驚呆了,久久不能自己。我拿好朋友作例子全無惡意,誠然任何人都可以欣賞音樂並發表個人意見,但如果一個人連最最基本的音感和常識都沒有,卻對各種音樂作品品頭論足,定其良莠,那不是很奇怪嗎?

於是我立刻明白和朋友沒法討論音樂,只能教,從最最基本的教起,教你怎麼打拍子,怎麼唱Do Re Mi。上了幾堂課,至今成效有限。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個好的例子,但我要說的是,像語言或音樂能力這種騙不了人的東西,一個人究竟懂多少,他的各種意見值得多少關注是一目瞭然的。其他的領域卻不是這樣,很容易唬爛,胡說八道的空間很大,卻不容易識破或對其指正。

不過,光有常識或知識其實還是沒有用的,如果沒有一種”審美”眼光,你所知悉的一切其實都是有害的,只會為你亂推一通,一推三千里,然後形成一種古怪的偏見。簡單說往哪裡推需要的也許是一點常識或理性,至於你所想像的終點究竟是何種風景,那就需要一點美感了。比如我的兩位室友都是堅定的”天然的最好”信徒,過去是純素食者,凡吃的一定要有機的 (最好是生的),不看醫生不吃藥不抽煙不喝酒不燙頭,每天早睡早起做運動。這麼養生立意當然很好,但他們一推三千里,堅定地反對疫苗接種,堅信疾病及疫苗是一場巨大陰謀,堅信比爾蓋茲是惡魔。我看他們好像連新冠肺炎是否真的存在都有點懷疑。我的朋友都是好人,但這些話題我是碰都不敢碰的,因為我知道這種類似宗教信念的偏執是凌駕一切理性之上的,智能或溝通在這裡會遇到一道厚牆,起不了作用的。一個人唯有當他真的因為自己的偏執吃到了苦頭,才會對自己所相信的事物做出修正。

當然我並不是說自己就很厲害,能逃脫這類腦殘症狀,我並不是一個例外。我是生物化學本科出身,理當對自然科學比多數人有多一點理解,十幾年前一場連續幾個月的大病,奄奄一息,差點要出人命,被一個老中醫神奇地治好,於是我對中醫可說是佩服得五體投地,一度認為中醫無所不能,西醫則都是無用之物,全是醫藥產業的賺錢陰謀,於是一段時間相當”反西醫”。不過幾年後我就覺醒了,現在回頭看只能當笑話一場。

這類反智反動,基於個人有限經驗一推三千里,推完定美醜的腦殘現象通常是一種年輕病吧我想,當你年紀愈大,所知愈多,生命的跌宕起伏似乎就會緩解掉一些症狀,當然也不全是如此。

當我愈瞭解中國的發展歷程,愈瞭解其對內對外的種種政策與舉措,我就愈是佩服,愈堅定相信其良善與造福人類的可能性,要說王道倒不一定,王道聽起來似乎是通行無阻,邪魔歪道無能攖其鋒似的,實際上中國卻是履步為艱,遍體鱗傷。只能說這樣一種善道之所以存在,足以證明天下烏鴉沒有一般黑,文明或國家這些東西不全是必然的邪惡或殘暴,人類未來不全是必然無望。

至於別人會不會這樣看事情,這樣欣賞中國或中華文化,那是別人的事了。我經常聽巴哈或韋瓦第,非常著迷,因為太美了,美到開車時經常因為分心而出現險象,但我不會去說服別人要和我一樣欣賞它們。事實上有多少人會認為巴哈、莫札特和韋瓦第比市面上那些流行樂或搖滾樂好聽,甚至為其痴迷? 作為一個例外雖然孤獨,但多少也是一種安慰,因為這種例外恰恰證明了人事物的價值,古往今來無不如此。
欧阳阳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7:57
阿水,

你可能是处于职业本能,很喜欢去抓语言文字漏洞, 我把「防呆」叫做「糾錯」,当然不需要查什么资料,我以前没有听说过「防呆」这个名词,这大陆这边应该属于生僻字了,所以我很自然地根据我理解的意思把它翻译成「糾錯」。

有一句话叫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举例中共的几次大的“纠错”或者叫“改革”,你说这个不叫「防呆」,应该有一套具体的「防呆」机制才行。
我想说的是,如果真有这样一种能有效运转的「防呆」机制,我当然举双手赞成;但是,我前面也说过了,你心中的这种机制从目前的历史实践来看,无论是西方宪政体制国家,还是中国,都只是一种“乌托邦”。
就好比,中国大陆50前做的分配制度改革,分田分地,消灭剥削,要共同富裕,看上去很美,只是有点“乌托邦”,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简而言之就是,你心目中那种类似工业生产中能够纠正一些错误的机制,到目前为止是不存在,如果真的存在,我支持全世界都引入。

就第一点,我想说的是,其实前面也已经说了,“法律是现阶段社会治理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它不是万能的,它有统治者根据需要而设立,也根据需要去解释,它不是万能的,有时候会犯错,甚至助纣为虐”,你是律师,我说法律有时候会助纣为虐,你可能从心理很难接受,但事实就是如此不是吗?法律本身也有很宽泛的解释范围,不然就不需要律师了,不是吗?

全世界如此,中国大陆当然也不会例外,不同法官在不同的场景下会有很宽泛的独裁解释权,这个时候就需要道德! 美国当然也是这样,就拿最近的黑人事件,如果没有这次游行事件,那位白人警察很可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无罪。但是经过这么一闹,可能就会面临很严重的刑事处罚。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7:46
不好意思,上一篇沒有仔細檢查,有錯漏字並補充修改如下,以免誤會:

我懂小魚兄所謂「台灣法律人比較難接受」的意思,是因為台灣法律人的所學所知,會與大陸現行的法治不符,會格格不入,所以比較難接受。我在回應時則是從台灣法律人的其言其行來檢視,台灣的法律人真的比較難接受嗎?

您提到的美麗島的那些辯護律師也是台灣法律人,他們在美麗島大審之前是不是活得好好的沒有被抓過?這是當時的事實,這點我們的認知沒有不同。

然後我在回應中提到,現在多數的台灣法律人對綠營執政毀敗民主憲政的惡行,不也接受得很好嗎?

結論是:台灣的法律人接不接受是「看心情」,沒有是非的。

其實,我們講的都一樣。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7:32
嗯,陳真兄,留言版麻煩的是不像論壇,在一個樓主的開欄之下,針對樓主的議提討論,這樣就一目了然,不像留言板,您單看一篇回應的留言,您會不知所云。

小魚兄先前說:「但刑法等,因為就像在對岸刑事法律師常出事一般,這個容易各地方法院因地制宜,也有輿論重典的思想在,律師也有風險,所以還沒發展成,真正的實用性,縱使條文內有,但與我們想像的,把受刑事制裁的人民與受雇律師 跟檢察體系在有無入罪這件事情 平等的來法律辯論一般,這個達不到,公檢法三個字常連著說可見一斑,但社會輿論慢慢有影響,昆山流氓被殺的正當防衛事件,可以找來看看
總的來說,他們畢竟是中共,是摸著石頭過河的,是強調『實用』的,不是理論至上的,這在他們的法律體系中處處可見,值得欽佩,不存在什麼判例、學說的一大堆,卻存在很多通知啦這種司法規則或行政規則,也存在我們看來一些為了『國家安全』的不確定法律概念,可能台灣法律人比較難接受,這問題打住吧!謝謝!」

我懂小魚兄所謂「台灣法律人比較難接受」的意思,是因為台灣法律人的所學所知,會與大陸現行的法治不符,所以比較難接受。我在回應時則是從台灣法律的其言其行來檢視,台灣的法律人真的比較難接受嗎?

您提到的美麗島的那些辯護律師也是台灣法律人,他們在當時是不是活得好好的沒有被抓過?這是當時的事實,這點我們的認知沒有不同。

然後我在回應中提到,現在多數的台灣法律人對綠營執政毀敗民主憲政的惡行,不也接受得很好嗎?

結論是:台灣的法律人接不接受是「看心情」,沒有是非的。

其實,我們講的都一樣。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2:01
我可以插點嘴,說點實話嗎?現在究竟是在爭論或討論什麼,實難理解。特別是阿水律師所言,感覺像在打高空,閉門造車,一推三千里;思維類似劉旭同學,努力表達一己之見,但這一己之見卻無現實基礎,從而顯得不知所云。

例如,阿水律師說到,蘇啥小昌和阿扁為施明德辯護,卻都活得好好的,「安然無恙地從事著法律工作」。然後呢?講這個的意思是什麼?台灣很開明?很有法治精神?還是怎樣?我實在沒法理解。

梁肅戎是彭明敏案的辯護律師,曾有人誇讚梁肅戎勇敢,竟然膽敢為彭明敏辯護。梁回應說,「我哪兒勇敢了?是蔣介石叫我辯護的」。

所謂「勇敢」的美麗島辯護律師們也一樣,乃是經過國民黨授意,方才「勇敢」且「安然無恙」地擔任美麗島案辯護律師;至於什麼義務辯護,那是鬼扯蛋,欺騙社會。

施明德更是認為,這群律師很多是國民黨特務臥底。目前曝光的至少有兩位,一位是謝長廷,另一位我很不想直接點名,因為我至今對他有私人好感。但是,我就算不說,很多人應該也知道;身為國民黨特務這事,是他自己承認的,因為受不了良心的煎熬。他就是民進黨的創黨黨主席江鵬堅,同時也是林義雄當年的辯護律師。連剛成立的反對黨之黨主席,居然都是自己人臥底,由此可見政治之陰暗複雜。

施明德認為,與其問說這群後來在政治上掌大權的美麗島辯護律師究竟誰是特務,不如問說「到底有誰不是?」施的意思是,他相信其中許多人恐怕都有問題。

這其實不讓人意外。如果你了解台灣政治之一點來龍去脈,就能理解國、民兩黨表面對立,實則一脈相傳。參見《卡韓政變 (178):民進黨簡史》:

https://bit.ly/30k0XtJ

韓國瑜並不是被民進黨殲 (而不) 滅,而是在美國的授意下,被國、民兩黨外加郭台銘以及一大票藍營名嘴所聯手 (暫時) 打敗。因為,韓流的出現,對台灣極其有利,卻打亂了美國打造台灣成為仇中反華基地乃至人肉炸彈的如意算盤。

我並不是要跟各位討論這些,畢竟事實無須討論;我只是想說,從一種離譜的現實誤解中任意截取一些片段,或是根據表面法條在字義上說文解字進行作文比賽,這樣就能證明台灣法治的優越性?這不會太荒謬了點嗎?

另外,阿水律師說,巴勒網的朋友「大都同意大陸當局以對內霸道來應付當前的國內外情勢。」類似像這樣一種宣稱,其實稱不上「錯誤」,而是比錯還慘,應該說是「不知所云」。什麼霸道不霸道的?這哪是一種議論方式?巴勒網的人應該會說這是祖國的一種王道精神吧。這樣一種「小朋友鬥嘴」的議論方式,會不會太空洞了點?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9 發佈時間: 上午 2:01
我可以插點嘴,說點實話嗎?現在究竟是在爭論或討論什麼,實難理解。特別是阿水律師所言,感覺像在打高空,閉門造車,一推三千里;思維類似劉旭同學,努力表達一己之見,但這一己之見卻無現實基礎,從而顯得不知所云。

例如,阿水律師說到,蘇啥小昌和阿扁為施明德辯護,卻都活得好好的,「安然無恙地從事著法律工作」。然後呢?講這個的意思是什麼?台灣很開明?很有法治精神?還是怎樣?我實在沒法理解。

梁肅戎是彭明敏案的辯護律師,曾有人誇讚梁肅戎勇敢,竟然膽敢為彭明敏辯護。梁回應說,「我哪兒勇敢了?是蔣介石叫我辯護的」。

所謂「勇敢」的美麗島辯護律師們也一樣,乃是經過國民黨授意,方才「勇敢」且「安然無恙」地擔任美麗島案辯護律師;至於什麼義務辯護,那是鬼扯蛋,欺騙社會。

施明德更是認為,這群律師很多是國民黨特務臥底。目前曝光的至少有兩位,一位是謝長廷,另一位我很不想直接點名,因為我至今對他有私人好感。但是,我就算不說,很多人應該也知道;身為國民黨特務這事,是他自己承認的,因為受不了良心的煎熬。他就是民進黨的創黨黨主席江鵬堅,同時也是林義雄當年的辯護律師。連剛成立的反對黨之黨主席,居然都是自己人臥底,由此可見政治之陰暗複雜。

施明德認為,與其問說這群後來在政治上掌大權的美麗島辯護律師究竟誰是特務,不如問說「到底有誰不是?」施的意思是,他相信其中許多人恐怕都有問題。

這其實不讓人意外。如果你了解台灣政治之一點來龍去脈,就能理解國、民兩黨表面對立,實則一脈相傳。參見《卡韓政變 (178):民進黨簡史》:

https://bit.ly/30k0XtJ

韓國瑜並不是被民進黨殲 (而不) 滅,而是在美國的授意下,被國、民兩黨外加郭台銘以及一大票藍營名嘴所聯手 (暫時) 打敗。因為,韓流的出現,對台灣極其有利,卻打亂了美國打造台灣成為仇中反華基地乃至人肉炸彈的如意算盤。

我並不是要跟各位討論這些,畢竟事實無須討論;我只是想說,從一種離譜的現實誤解中任意截取一些片段,或是根據表面法條在字義上說文解字進行作文比賽,這樣就能證明台灣法治的優越性?這不會太荒謬了點嗎?

另外,阿水律師說,巴勒網的朋友「大都同意大陸當局以對內霸道來應付當前的國內外情勢。」類似像這樣一種宣稱,其實稱不上「錯誤」,而是比錯還慘,應該說是「不知所云」。什麼霸道不霸道的?這哪是一種議論方式?巴勒網的人應該會說這是祖國的一種王道精神吧。這樣一種「小朋友鬥嘴」的議論方式,會不會太空洞了點?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1:18
以一個理工科的角度,從下面幾點來看,美國的政治,法律制度必然有問題。 不論其產品規格,理論寫的如何合理,其必有矛盾。


1. 美國貨幣發行權,由私人銀行控制
2. 美國的遊說團體對政治有權責不匹配的影響力
3. 美國可以輕易對國外發動不同形式的戰爭,風險由國民及稅收承擔,利潤由財團收割。

以上沒有看到任何制衡或收斂的情勢。 美國是一種軍工銀行的複合體所掌握的機器, 人民有部分的影響力。 但如同股市中的散戶跟主力,散戶的人數或總資金多過主力,影響力確遠小於主力。 市場並非是公平的市場。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8
陽陽葛格:

「你是对的,你是法律专业人士,可以从细节方面去对法律进行探讨;我非专业人士,不可能凭几篇文章就理解法律细节,很难对焦也是很正常的。」

1、您在先前緊接著法律細節(訓誡書)的連結之下所貼的「法律」和「法律與道德」的文章是要跟我說明什麼呢?是提醒我既要見樹也要見林嗎?麻煩您以後說明一下,不然我會一頭霧水,自然無法對焦。

2、關於中共本身的「防呆設計」,我前面找出了好幾個條例和指導原則,這些都是中共一再耳提面命,一再要求全黨從嚴、全覆蓋的,這麼重要的制度怎麼會只是法律細節呢?

3、您知道「防呆」也可以叫「糾錯」,應該是有參考其他資料,但您又舉大陸的改革政策為例,顯然又跟我失焦了。因為「改革」雖然也是改正過去的錯誤,但「防呆」是任何改革政策的形成及執行過程都要遵守的一套防止出軌、能把錯誤糾出來示警改正的制度。
從我上面找的中共本身防呆機制可以推知,您所舉為例的改革政策是中共中央集體做出來的決策,不是領導人個人專斷獨行,而且不能違反憲法及法律;在執行改革政策時,有執行機關,執行機關底下也有分權單位各職其司,另設監督機關,不會由一個單位一把抓,而且政策的執行過程有一定的程序,也要求這些程序都要透明化等等。
既然您是理工科系的,據說「防呆」原本是工業管理的觀念,任何工業產品都有防呆的設計,有共通的原則可以依循,反而我借來比喻,您卻被這個名詞誤導了。這樣,有沒有清楚了呢?(最後一句是「台灣國語」的語法)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8
不好意思。麻煩刪一下,按太多下 重覆po 文了。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6
如果對文化或文物的保護或傳承有興趣或有義務責任的,也有很多民間團體或活動是可以參與的,其中最沒有幫住的就是泛政治或泛民族主義的意識型態。

我自己看大陸有個 古村之友的團體,看起來是一些年輕人組成的組織,會有一些活動或行動關注一些即將消失或弱勢的文化。 會嘗試做一些事情或運用新的方法來團結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或補足政府的缺失。

做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我感覺這是一種比較正面的社會力量。

在台灣有些時候會有一些社會團體,利益看起來是為文化,為環保,為人權, 但其想法或行事風格充滿了意識形態或操弄不同意見族群對立的屬性。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6
如果對文化或文物的保護或傳承有興趣或有義務責任的,也有很多民間團體或活動是可以參與的,其中最沒有幫住的就是泛政治或泛民族主義的意識型態。

我自己看大陸有個 古村之友的團體,看起來是一些年輕人組成的組織,會有一些活動或行動關注一些即將消失或弱勢的文化。 會嘗試做一些事情或運用新的方法來團結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或補足政府的缺失。

做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我感覺這是一種比較正面的社會力量。

在台灣有些時候會有一些社會團體,利益看起來是為文化,為環保,為人權, 但其想法或行事風格充滿了意識形態或操弄不同意見族群對立的屬性。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6
如果對文化或文物的保護或傳承有興趣或有義務責任的,也有很多民間團體或活動是可以參與的,其中最沒有幫住的就是泛政治或泛民族主義的意識型態。

我自己看大陸有個 古村之友的團體,看起來是一些年輕人組成的組織,會有一些活動或行動關注一些即將消失或弱勢的文化。 會嘗試做一些事情或運用新的方法來團結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或補足政府的缺失。

做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我感覺這是一種比較正面的社會力量。

在台灣有些時候會有一些社會團體,利益看起來是為文化,為環保,為人權, 但其想法或行事風格充滿了意識形態或操弄不同意見族群對立的屬性。
Ethan 發佈日期: 2020.06.08 發佈時間: 下午 10:46
如果對文化或文物的保護或傳承有興趣或有義務責任的,也有很多民間團體或活動是可以參與的,其中最沒有幫住的就是泛政治或泛民族主義的意識型態。

我自己看大陸有個 古村之友的團體,看起來是一些年輕人組成的組織,會有一些活動或行動關注一些即將消失或弱勢的文化。 會嘗試做一些事情或運用新的方法來團結社會的力量,來監督或補足政府的缺失。

做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但我感覺這是一種比較正面的社會力量。

在台灣有些時候會有一些社會團體,利益看起來是為文化,為環保,為人權, 但其想法或行事風格充滿了意識形態或操弄不同意見族群對立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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