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點韓流的反調 (二)
陳真 2018. 12. 05.
八零年代末,多事之秋。李登輝為鞏固一己政權地位,瘋狂鎮壓異己。
1988年春天,我在高醫小兒科見習,目睹許多小孩因為家長付不起醫療費用而致死或致殘。當時我負責照護的一位重症小病人,便是因此而放棄治療,辦理自動出院。其他有些小病人,所需醫療費用更是僅僅數萬元,卻仍因為家長無力負擔而失明或死亡或終身殘障。
1988年夏天,我在依舊身無分文、餓得骨瘦如柴的艱鉅情況下,仍然跑遍許多地方(例如雛妓最多的花蓮秀林鄉) 以及機構與圖書館,著手寫作台灣兒童人權報告。
1988年的年底那一天 (12月31日),我的朋友潘建二等人,在嘉義市中心成功拉倒羞辱原住民的吳鳳銅像,碎裂一地,旋即遭到警方逮捕與毆打並起訴。黨外群眾憤慨,一時之間,蔣介石的銅像亦岌岌可危。當時高雄市記得是三多路一帶,有個蔣介石騎馬的巨大銅像,豎立大馬路市中心,警方必須全天候派人保護,抗議者眾,防不勝防,一度更是考慮在銅像四周架起電網。
1989年1月或2月的某一天,我跟劉峰松來到時代雜誌社,探望正準備自囚、抗拒拘提的鄭南榕。鄭南榕比著一刀切的手勢說:"國民黨過去任意抓人、殺人,但是到了我鄭南榕這裏,這一切就必須停止!"
3月29日,我成立台灣第一個兒童福利團體,成員兩百多人,包括楊秋興、戴振耀、李慶雄等等。
4月4日兒童節那一天,我發動一場史無前例的示威遊行,擔任總指揮,從文化中心走到高雄市政府,要求 "開辦重症兒童免費醫療"。參加者約50人,大多老幼婦孺,鎮暴警察卻來了兩百多個,甚至荷槍實彈,沿路跟隨,天橋與高樓更是滿佈情治人員,一路蒐證;事前事後,警方與情治單位對我及家人威脅利誘,恐嚇騷擾不斷。
4月7日,鄭南榕自焚。兩天後,我跟陳菊來到鄭南榕的家,探望鄭南榕的太太葉菊蘭與女兒鄭竹梅。
5月 19日,鄭南榕出殯。我就站在離棺木不遠處。在我身邊有位女子,戴著斗笠,一語不發。送葬隊伍準備出發之際,她突然轉過頭來,我一看,嚇一跳,原來是陳婉真,當年黑名單成功闖關回台的第一人。
隊伍行經總統府時,原本與我走在一起的好朋友詹益樺,突然把手上的旗幟等物品交給旁邊的宣傳車,低頭獨自快步走向總統府前滿地的鐵蒺藜。一兩分鐘後,群眾大亂,阿樺自焚,我和戴振耀等人趕緊送他去醫院,我並隨手撿起他自焚用的千輝牌打火機。
送醫途中,我感覺到他已無氣息。是我和其他一位黨工,把他從擔架抬上病床。遺容安詳,後腦勺燒出的一個大血腫瞬間破掉,流了床上枕頭一大灘黑色的血。
處理完遺體安置,晚上,我又回到總統府前。為了避免國民黨栽贓,我把阿樺自焚的打火機放回現場地上。果然,當晚的新聞便指控是黨外群眾 "燒死" 詹益樺。帶隊的指揮之一陳永興,拿起麥克風說,他要公開警告 "躲在總統府裏面的李登輝":"有一天,台灣人將會再度回到這裏,踩平總統府"。
6月下旬,當時念高二的學姊因為刊載這篇兒童人權報告在校刊上,遭受退學。我則離開高醫,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實習。
當時,有海外學者把我的兒童人權報告摘要翻譯成英文,寄給UNICEF(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被列為參考文件,並且在UNICEF的一篇報告中,因此把台灣和泰國並列為雛妓問題嚴重的地區之一。這些居然都成為我日後叛亂罪的罪證之一。
大約8月,民進黨決定突破台獨的言論禁忌,成立 "新國家連線" (不是1997年那一個 "新國家連線",兩回事),數十位立委參選人聯合以 "主張台獨" 或主張 "人民有主張台獨的言論自由" 做為共同政見。
依當年法律規定,唯有審查合格、正式登記的助選員才能在政見會上助講。而且,依規定,學生不得助選。但我當時的身份證工作欄 (現已無此一職業欄位) 並非註明 "學生",而是私人公司 "業務員",因此陰錯陽差成為具有學生身份的正式助選員,為新國家連線的彰化立委候選人楊文彬助選並幫他寫文宣。媒體對此特別加以報導。
我只上台助講了頂多三、四次,但每次上台,情治單位的幾台錄影機就會圍攏過來從多個角度蒐證,一一成為我日後的叛亂罪證。我在台上反覆訴說一個觀念:"面對一個不義政權,叛亂是正直公民的一項義務"。
大約10月,國民黨的趙少康、李勝峰、郁慕明等人,一方面為對抗新國家連線,一方面有別於本土黑金之父李登輝,籌組成立 "新國民黨連線",也就是新黨的前身;聲勢浩大,陸續加入的人很多,韓國瑜就是其中之一,而且驍勇善戰,甚至還曾動員群眾,對反蔣與反國民黨者施暴,是當年軍系立委中,政治戰鬥性最強者之一,逼人就範,行徑張揚跋扈。
大約10月,選舉結束,新國家連線多人當選。司法機關揚言以叛亂罪偵辦台獨主張者,但他不敢辦立委民代,卻辦起助選員來,一共10位遭受法辦,我便是其中之一。
案子後來只剩我和另一位黨工,拒絕出庭認罪。不久之後,那位黨工便遭到拘提與刑求,只剩我一人。據說那位當工人的黨工被刑求得很厲害,企圖讓我心生畏懼而乖乖出庭受審認罪。
11月20日,聯合國通過 "兒童權利公約",翌年(1990年)生效。
12月24日耶誕夜,我收到限時掛號信,法院送來一份 "禮物",是一張威脅我再不出庭受審將逕行拘提的傳票。我旋即在黨外雜誌發表聲明,標題就是我的那句所謂 "煽惑內亂" 的罪證:"向不義的政權叛亂,是正直公民應盡的義務。" 表明我不會出庭,不會配合當局演一齣司法大戲。
1990年年初,高醫精神科招考住院醫師,僅錄取一位,報考者卻有十幾位,我全票通過,唯一錄取。
不久之後,高醫校方與院方高層傳出消息說,"有關單位" 說我 "思想不正確","政治素行不良",因此禁止高醫錄取我,即便高醫院長也無法作主。可是,我都已經正式錄取了,而且還接受迎新、跟科裏的同事吃過飯了,那該怎麼趕我走呢?其實根本不用趕我走,我的個性原本就不會想給旁人添任何麻煩,於是就自己未上任便宣布 "辭職"。
接下來將近一整年的時間,高醫的歷史不斷重演,不管去到哪,只要一被錄取,該醫院就會馬上遭到嚴厲警告說不得錄取叛亂犯。其中以草屯療養院最為誇張,我不但錄取了,甚至連醫院的宿舍都分派給我了,卻不准我上班,成為長達數個月的幽靈醫生,有名無實。
我其實還是照樣 "上班",不過卻是天天向院長室報到,一邊喝咖啡,一邊寫自白書,努力回想自己究竟幹下多少危害黨國的事業,如實一一寫下,罄竹難書。院長再三私下偷偷說,他絕對挺得住政治高壓,要我忍著點。
就這樣當了至少三、四個月的幽靈醫師,直到1990年8月,長庚醫院傳來消息說願意接納我,但是王老闆 (王永慶) 有個條件就是我必須簽一份切結書,很短,僅僅寫著一行字:"本人日後若因案被捕,一概與長庚醫院無關"。我在切結書上簽了名,於是才終於當上醫生。
1990年的上半年,我依舊在彰化基督教醫院實習,情治單位每天 "問候",有段時間還亦步亦趨,天天派車跟著我,也許是企圖製造恐怖氣氛。報上並開始出現我將步上鄭南榕與詹益樺的後塵之報導與各方傳言,說我準備自焚,其實全是有心人士捏造之謠言,企圖製造更多政治事端,進一步打擊國民黨。
1990年6月左右,我寫的 "台灣兒童人權報告" 在美國的一個台灣人醫學組織(NATMA) 獲得醫學生最佳著作獎,獎金一千美元。我成為叛亂犯的消息亦同時傳遍海外台灣人學術圈子。他們提供機票,希望我親臨美國受獎,並希望我能去美國深造。但我一來被限制出境,二來身心俱疲,毫無領獎之心思。一些海外學者甚至幫忙想要把我 "弄出去" (偷渡),同時要我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但我統統都不考慮。
面對這樣一種朝不保夕的局面,為了避免危及家人 (當年國民黨對付人的手段不是針對當事人,而是騷擾或威脅傷害你的家人),我決定脫離家庭,不再與父母連絡。
一兩年後,1991年的7月16日,親子重逢,但我沒想到那會是我和母親的最後一次見面。三天後的7月19日,迎接我的是母親冰冷的遺體,臉頰上一道深深的淚痕。
如果時光可以流轉,如果故事可以重寫,我該怎麼活,才能避開這些悲劇?母親的死,帶走我所有的明天。我一度打算自己結束生命,陪她走一趟黃泉路。
韓流當前,發大財,賺大錢,大家過好日子啦等等,這些我統統都舉雙手贊成,政治所求,無非如此。可我想說的是:這終究不是故事的全貌。當年囂張跋扈的韓國瑜,歷經多年滄桑,如今和藹可親,殺氣全無。至於所謂黨外同志,一個個變得權位薰心,貪婪無度,尤有甚者,大量國民黨最為卑劣的人渣幫兇,包括李登輝,搖身一變,竟然變成當今之所謂民主人士,一手掌控這個早已和過去沒有任何關係的民進黨。
這麼一長段 30多年的歷史,血淚斑斑,我貢獻了自己的一段青春以及日夜擔驚受怕的家人與生命,彷彿做為一種祭品,究竟是對或錯?究竟有無價值?歷史究竟是向前走或原地踏步?其實我也說不上來了。也許有一天,後世更有智慧的人們,才有可能清楚見證這一切。
陳真
發佈日期: 2018.12.05
發佈時間:
下午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