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東西可能有所謂分寸,有些東西則是普世,人人都可管. 至於哪些東西有分寸,其實我也說不上來.比方說甘地拒絕他的一些英國仰慕者幫他從事不合作運動,他說,這些事應該由我們印度人自己來做.
甘地這樣講是否有道理,其實我也不明白; 也許某種時空下是應該有著某種不可逾越的分寸,但真的要我舉例,我也舉不出什麼好例子來.
記得 CARD反種族歧視時,收到不少英國人的來信支持,其中包括蘭大弼醫師,他寫來好幾頁長信,幾年過去了,這封信我迄今都還沒有回.
之所以沒有回, 一來是因為我本來就很少寫私人信,二來是因為不知道該從何說起,或許真有些東西不是 "局外人" 所能置喙;好比說法官可以斷定一樁婚姻的法律效力,但他卻無從判斷當事人彼次是否相愛,是否懷有感情.這就是所謂 "處境",當你不在某個處境時,事實上你無法理解該處境底下的某些東西.
老實說,至少我自己,我得承認我不了解巴勒斯坦人的許多苦處,不了解原住民的諸多悲憤,不能體會童妓的痛苦. 或許我可以試著想像,但想像與現實總還是有著一段距離,面對這樣一個難以跨越的鴻溝,於是我們有了文學和藝術,有了微妙的文字聲音和影像,因為這樣一些東西比較不那麼暴力,比較不那麼自以為是,比較不那麼自欺欺人--彷彿你真的了解了體會了什麼似的. "真實" 就像天邊彩虹,可望而不可及;它之所以看起來是條彩虹是因為我們跟它有個距離,尊重或欣賞這個距離,在我看來是挺重要的.
有時聽西方人談起拯救世界苦難人民,總覺得這些好命人實在一點也不明白別人的苦難是怎麼一回事,他或許有心,或許誠懇,但有些根本的距離仍難以跨越;世界不一樣,能 "看見" 的東西自然也就不一樣.
普世價值當然重要,但沒有一樣涉及"觀看" 的東西能普世到變成一種公式一種放諸四海皆準的法則.就算地心引力也不是普世.
當然,我們常聽到什麼 "假農民" 或 "假教師" 這類指控,意思是說:你不是教師,不是農民,所以你不該從事其運動,否則你就是有心人士陰謀份子.這類批評當然一點大腦也沒有.
至於因為缺少某種身份或血統而遭人質疑其發言,這當然還是得就事論事來看, case by case. 就像我之前說的 CARD,我的確不認為西方人真的能深刻明白所謂有色人種所遭受的不平和憤恨;他們也不明白所謂 "友善的台灣人" 之所謂 "友善" 裏頭有多少猥瑣奴性和卑鄙. 這一切都涉及處境,處境不同,看見的東西也不一樣.你若不是站在我這個角度,你不可能看見我所看見的影像--即便我們是看著同一個東西.
陳真 2005. 3.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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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原住民 | 2005.02.25 16:45
透過南方電子報,才知有這個網站,然後也才有點認真的了解發生在中東的事情。然後才發覺,我們對巴勒斯坦人的刻版印象,就如同對台灣原住民ㄧ樣,無知。
我在做的事跟原住民有關,但是讓我ㄧ直困惑的是,因為我不是原住民,有時會被提醒不要「逾越」,甚至連批評都因為血統的不夠資格而語塞,似乎只有無盡的表達忠誠的立場,才能被視為朋友。不知站長們在巴勒斯坦這個世界中,是否也有同樣的狀況?該如何面對呢?
陳真
發佈日期: 2005.03.28
發佈時間:
下午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