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高雄,北上不易,加上日夜不休永遠忙不完的工作、家事及顧小孩等等,每天很難找到幾分鐘的空檔,就連想寫上幾個字,都得半夜爬起來寫,或是利用看診空檔。
對於沒有親身參與的活動,基本上不好說些什麼,因此,就當做是一種風涼話吧。不過,這風涼話說不定仍有幾分道理。
首先要說的是:當你遇到狗咬人,雖然有時 “只好連狗也一起打” (李敖名言),但是,打狗基本上並不會有太大用處,所謂上駟對下駟,好好的 “人” 跑去包圍狗窩意義並不大。要打,就該打放狗咬人的主子;要包圍就該包圍背後那些無惡不作縱狗四處咬人的人渣巢穴。狗基本上並做不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