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上文是為了響應查理精神所做的一個小小示範,卑鄙程度只能算是幼稚園小班。本來想繼續發揚偉大的查理精神,進一步拿這位余啥曉來示範,但想想還是算了。巴勒網很多小朋友讀者,叔叔只是示範一下齷齪低級的查理精神,小朋友不要學哦。
還記得羅蘭夫人在斷頭台上留下的那句話嗎?""自由啊,人們以你之名,犯下何等罪惡。"" 羅蘭能逃卻不逃,為愛隕命,當年那些處死她的瘋狂群眾與政客們,已成黃土,但羅蘭之死,卻使其不朽,話語長存。
自由之可貴及其存在價值,在於確保微弱微妙之珍貴事物的不受侵犯與剝奪,而不是強勢一方為所欲為的遮羞布與護身符。找到了界限,自由方才誕生。
很多混蛋喜歡強調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當然不可以。因為你喜歡幹的事很可能對別人是一種傷害,甚至是一種概念上不可能平反、無從澄清的傷害。
這類混蛋之所以喜歡這樣一種 ""只要恁爸喜歡,有啥不可以"" 的冒牌自由,是因為他們位居優勢,佔有資源,麥克風始終掌握在他們手上,意志容易伸張,而且不用擔心一己受害,大可為所欲為。但弱者卻沒有 ""只要恁爸喜歡,有啥不可以"" 的本錢。在這樣一種吃人的自由底下,將無立錐之地。
假設今天通過一道 ""任意摸他人屁股"" 的自由,男性無妨,女性便要因此自由而受害,因為兩造之間有著某種不平等。
自由並不是一種無腦概念,隨你亂喊,更不是一種 ""越多越好"" 的東西。當你要的自由越多,你很可能也將失去越多自由。
但有一種自由基本上倒是不嫌多,就是我常提倡的 ""我有不xx的自由""(十幾年前,我好像曾寫過以此為名的一篇文字)。你喜歡愛台灣,儘管去愛,但別強迫我要跟你一樣,我畢竟不是戀物癖;你喜歡哪個顏色,就儘管去喜歡,但別強迫我跟你有一樣的偏好。你喜歡幹啥就請便,但別強迫我得跟你踏著一樣的步伐。
自由是一種內在極其複雜的概念,把它無腦化,野蠻化,民粹化,它將比專制獨裁還可怕。
陳真
發佈日期: 2015.01.13
發佈時間:
上午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