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寫得不錯。
那些人搞到現在,究竟是在反什麼?我不相信有人能幫他們講出,不用多,就講出一個理由就好。
荒腔走板的理由一直變來變去,除了修辭,還是修辭,大量空洞而毫無認知意義、純屬被害妄想的修辭,例如什麼中國奸商與國民黨聯手挾持台灣人之類毫無意義的修辭。
反服貿當然也OK,但反服貿的 ""什麼""? 我不相信有人能幫他們講出,不用多,就講出一個答案就好。充斥市面的,除了謠言,還是謠言,完全講不出一個道理來。實在荒唐。
這些人,整天喊民主,民主難道不就是透過國會運作解決爭議?民主豈是一定要聽我的才叫民主?凡是不合我意者便是賣台,便是反民主。
當然,一個事情,如果你覺得對社會發展非常不利,那你打算佔領哪裏都行,只要你願意付出代價,而不是既要違法,然後卻又一方面說自己無罪。
一個事情,如果你覺得對社會發展非常不利,那你打算怎麼抗爭都行,但重點是,總得說出一個,只要一個就好,一個像樣的理由來,而不是搞半天,連自己到底是在反什麼都說不出個所以然,只會喊一些完全缺乏認知意義、不知所云的攻擊性修辭。實在非常難以想像,人,竟然可以蠢血沸騰到這種地步。
當然,咱們在這島上住這麼久了,怎麼會不知道背後真正的理由,理由就是三反運動:反中、反馬,反國民黨,如此而已,其他所謂理由就隨他們瞎掰了,反正其支持者事實上也不是真的想要在理性上去思考問題。
簡單說就是,凡屬 ""三反陣營"" 者,皆我同志,違逆我者,便屬敵人。向來綠營或親綠的一切政治操作便是如此,都不是真的在乎什麼是非曲直,絕不是真的要跟你講道理,而是藉著極大量的謠言、耳語和抹黑來動員群眾,打擊對手,傷害異己。
幾十年前,這些是舊國民黨所擅長使用的,曾幾何時,早已綠出於藍。
這社會幾十年來有個基本特質,成為時勢主流者往往不是憑藉正直的手段及理性思維,而是比誰最下流,比誰最會操弄修辭。只要我方能贏,即便散佈一千個謊言也沒關係,不但沒關係,能傷敵者便是英雄,反之,對方只要稍微出一點小口誤或小錯,馬上誇大渲染一百倍,同時加上各種扭曲性或挑起仇恨性的修辭,努力大放送。
看東南亞許多國家例如印度、巴基斯坦、泰國,基本上也是這樣搞的,非常投入,非常狂熱,簡直可歌可泣,但你不管怎麼努力理解,往往找不到一個足以論證是非曲直的理由,全是泥巴仗。
至於歐洲,不管我喜歡或討厭這些國家,你可以很清楚看到,在他們的社會中,任何一種爭議,的的確確有個爭議的焦點,而這個焦點是理性層面可以分出高下的,因此,雙方總是努力講理由,避免在思考上或事實上犯錯,誰在理性程度上說服力高,自然就會比較容易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
任何一方在理性上特別是誠信上稍微犯了錯,人們往往就會馬上失去信任。兩種意見往往競爭得很激烈,但競爭的評價是來自於理性程度的高下,藉以取得說服力。
但在台灣從來都不是這樣,人們好像完全不在乎是非美醜,而只在乎我方是否獲勝,甚至連基本事實也不在乎。我聽電視上,綠營的媒體以一兩個版面的篇幅說服貿若通過,將有幾百萬人就業將受影響。我不用查也知道這些謠言一定來自舊國民黨時代最會買票的國民黨人林榮三所辦的自由時報。這報紙我很納悶,它究竟有沒有講過一句真話,永不停止的撒謊造謠剪接竄改扭曲,而且無日無之的反中仇中族群挑撥。
不過,這個所謂什麼幾百萬人將失業的謠言不是ECFA的時候就放送過了嗎?同樣一道菜,吃了又拉,拉出來之後又拿了請客,請支持者吃,支持者竟然還是再吃一遍。
人類的基本理性能力竟能淪喪到這種地步,實在很難想像。將來說不定有一天,連一加一等於二都能說是中國的打壓所致或阿共仔的陰謀,然後支持者大聲叫讚。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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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8584434.shtml
陳長文:反黑箱服貿? 更反黑箱國會!
【聯合報╱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台北市)】 2014.04.01.
服貿爭議的癥結,從實體面來看,是抗爭者認為自己才是民意多數,但體制承認的,是在選舉中得到授權的民選政府(包括立法院);而在程序上,抗爭者並不是認為政府違法,而是否定現行法律,要求修法後再審查。
誰是民意,這在民主國家是個大哉問。但是,如果以民調、遊行、占領機關來決定誰是民意,抗爭領袖覺得這就是民主嗎?
當然,選舉不是民主的全部,也非當選者即可為所欲為。服貿爭議給我們最大的教訓,是中華民國憲法欠缺即時解決憲政僵局的制度。最能釜底抽薪,彰顯最新民意的,莫過於解散國會權,可惜依法總統只能被動解散國會,而去年馬總統也未順勢解散國會。
但是,憲法依然有讓民意決定的機制。例如,抗爭者可發動罷免立委;其實,只要成功罷免九位國民黨立委,國民黨就會失去多數席次。
當然,罷免的門檻很高,但民主是「因為罷免很難,所以我選擇簡單的占領政府機關」這樣嗎?
其次,既然抗爭者承認,「服貿審議無法源」的現狀,換句話說,也就是「依現行法律,服貿無需審議」。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現行條文,無涉法律修正或無須以法律訂定的兩岸協議,僅需送立法院備查。若認為這就是「黑箱協議」,有其道理,但同樣的立場,又怎麼會對持續的「黑箱國會」無動於衷?
就筆者的理解,抗爭者主要的訴求是「反黑箱」,而非「反服貿」,也就是程序正義。但在少數黨的杯葛已屬常態之下,就算監督條例立法,連會都開不成的立法院,要怎麼監督,怎麼透明,不一樣是黑箱嗎?
因此,「先立法、再審議」的一個必要前提是,少數黨承諾未來不會非法杯葛兩岸協議的審查,國會議長承諾維持議事秩序。若抗爭者的訴求不包括這點,不正表示程序正義是表面,實質否決才是真正的立場,而這樣的立場,又豈是多數民意之所趨?(餘略)
陳真
發佈日期: 2014.04.02
發佈時間:
上午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