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
發佈日期: 2013.03.03
發佈時間:
下午 6:00
講到宗教,維根斯坦說: 相信者與不信者儘管表面上好像處於同一個時空,但事實上他們卻分別坐在兩架不同的飛機上,將去到不同的目的地.
其實不僅宗教,任何有關美學的東西都一樣,爾之美食,我之毒鴆. 對你來說很美的東西,對我來說很可能醜到爆,反之亦然. 就像你提到的這文章所引用的德蕾莎的話,在我看來非常動人,但是在你或在那些(在我看來相當低智能的)所謂研究者看來卻似乎好像逮到什麼小辮子似的.
在客觀意義上,我沒法斷言我的美感絕對正確,因為美本來就是絕對主觀故無對錯可言. 但如果有人讀到德蕾莎那段話而不覺得感動反倒覺得生氣或覺得很開心,以為逮到聖徒的什麼小辮子,那我可以斷言,我跟他顯然是坐在兩架不同的飛機上,將會去到完全不一樣的目的地.
德蕾莎那段話如下:
"There is something beautiful in seeing the poor accept their lot, to suffer it like Christ’s Passion. The world gains much from their suffering."
翻成中文大約就是: "在窮人接受其命運的痛苦掙扎中,有著一種美,宛如耶穌一般的熱情,世界將會在他們的痛苦中獲得重大益處."
我記得西方媒體曾批評賓拉登講的一句話,藉以指控其恐怖魔王的本性. 賓拉登是這麼說的: "我們和美國人的最大差別就在於我們熱愛死亡,而美國人卻擁抱生命."
你不一定要同意賓拉登 "熱愛死亡" 的想法,但你無法否認這就是宗教.我不懂回教,但至少我所理解的基督教就是這樣.聖經顯然反覆教導我們一件事: 放棄世上的生命,唯有如此,方得永生. 無數具有強烈宗教心靈的哲學家例如維根斯坦也是一樣 "熱愛死亡",他說: "唯有死亡使生命獲得意義." 生命是屬人屬肉的,而死亡卻屬於神,一如有限屬於人,無限卻屬上帝.
我不是要傳教,也不是要勸大家熱愛死亡或接受病痛的摧殘,而是說,你要打擊一個東西,就應打擊其弱點或致命傷,而不是打擊其優點或打擊它最美麗的地方,就好像你若要打擊科學,那就用力去打擊其所謂科學理性的非理性本質,而不是反倒指出其精緻理性的深刻成份,那樣一種打擊不是很智障嗎?
同樣地,我們要打擊一種宗教或一個教徒,當然是打擊其缺乏宗教性之處,而不是打擊其宗教意識之深沉. 那不像打擊,反倒像一種恭維了. 這樣一種打擊,只能說打擊者的IQ令人感到驚訝,他究竟是在表揚還是在打擊啊?
德蕾莎那段話我深有同感,事實上,要不是有著這樣那樣一些人或動物承受著各式各樣的痛苦,我想我也不會把自己也給送上命運的斷頭台.
最近病得很厲害,恐怕不久於人世.在極度病痛之餘,前些日子寫了一篇很長的文章在這留言版上,像在寫遺書那樣,但因為害怕又招來一些針對個人的指指點點,所以我一寫完貼出後就馬上把它給刪了.
我那刪掉的文章揭露一個心願,但這心願已毀,做不到了;我那文章所要講的,恰恰就是德蕾莎所講的. 我不知道自己對世人能有什麼益處,因此從年輕時就有一個妄想式的心願,我希望此生能做到不使用止痛藥,而且越痛越好,因為我彷彿覺得這世上的疼痛或痛苦有著一定的容量,只要有人多承擔了一分,世上的疼痛或痛苦就少一分. 我不在乎把世上所有疼痛全攬到自己身上.
因此,我是幾乎絕對不用止痛藥的,至少不會主動尋求解除疼痛,一直到最近實在痛到爆,忍耐了幾個月,忍不住了,於是四處尋求止痛解藥.
這讓我感到一種可悲與挫折感,生命這麼微小,疼痛或痛苦卻如此巨大,而且,像我這樣一個根本絲毫不值得關注的人,卻因為忍受不了疼痛竟而關注起自己的病痛來了. 這事帶有一種卑鄙,但我卻忍不住想要去做,想要把疼痛消除.
德蕾莎並沒有說她要製造別人的痛苦,她又不是虐待狂,她的意思是: 在受苦者這樣一些無辜的痛苦中,我們彷彿能見到耶穌受難的容顏.
難道你不曾有這樣的感受,一些小孩也好大人也罷,或是一些街角流浪挨餓受凍的貓狗,我們之所以今天還會弄這樣一個網站,做這樣那樣一些事,寫這樣那樣一些文字,成為這樣那樣一個人,難道不是因為受到這些受苦生命的感動與啟發? 難道我們只是喜歡談論什麼國際關係或什麼普世價值或喜歡附庸風雅談什麼藝術?
如果可能的話,我個人是不想要再有更多的疼痛或痛苦了,因為我已承受不住.但我無法否認,在我自己或別人的痛苦中,我看到一種美,看到很多我說不上來的美好事物.
生命就像一種祭品,藉著痛苦,終究要獻給永恆的死亡. 跟賓拉登一樣,我是熱愛死亡的. 但我也能理解,這類宗教訴說在很多人聽起來很刺耳,反倒一些撒旦式的所謂美德言論,他們可是聽得很感動呢.
對此一落差,我無能為力,只能說,儘管我們好像距離靠得很近,彷彿處於同一個時空,但實際上我們是坐在兩架不同的飛機上,飛向不一樣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