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曾經歷貧窮的人,不太可能知道什麼是貧窮;一個不曾真正忙碌過的人,似乎也不可能相信別人的忙碌是到了一種什麼樣的地步。以我而言,經常忙到連多講一個字都有可能像那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多一個字就夠了,不需要多說一個句子就有可能壓死早已不堪負荷的駱駝。
但是,對一個吃飽閒閒、悠哉悠哉的人來說,他會以為所謂「忙」只是一個不動不癢的字眼、說法或藉口,他無法理解一個真正的忙碌者必須如何專心且迅速,才有可能用一天的時間做完別人或許得拖上一個月或一年的工作。
至於那些涉及基本美學的差異,就更不用說了。不是那樣在過活的人,不可能了解也不可能相信過著那樣日子的人心裏是嚮往著一種什麼樣的世界;他會以為大家心裏都是想著一模一樣的東西,不會有例外。
維根斯坦說得很對,「一個人有可能是另一個人的謎」。成為別人眼中的一個「謎」倒是一點也無所謂。讓人感到痛苦不堪或甚至痛不欲生的是,別人根本不把你當成是個謎看待,卻自以為很了解你或以為你跟每個人都一樣,因此講起話來老是跟你講一些跟你的世界完全不搭調或甚至完全背道而馳的話,聽起來感覺就好像一頭獅子一直問一頭羊說「你今天吃了多少肉?」牠似乎不相信並非所有物種都喜歡吃肉;或是聽起來感覺就好像稱讚一個一心想追求寧靜的人,稱讚說他的噪音指數與噪音業績之高多麼令人敬佩。
以下是一封信。我最近以五萬元賣了一篇文章,文章已於近日在研討會中發表,但現在卻很後悔,擔心接下來的論文出版作業不知道將會給我搞出什麼可怕的名堂。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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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妳好,
我會在月底前完成定稿。但有一事讓我感到非常非常非常憂慮,我用了這麼多個非常,並非玩笑,亦非誇張,而是一種非常無奈的困頓,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表達才能讓別人相信我講的話?我在乎的事,通常是別人所根本不在乎的;反之亦然,別人視為天大地大或多麼了不起的事,對我而言也往往根本不重要,因此我不知道要怎麼表達,你們才會相信我對這事之極度重視程度。
簡單說,我寫的東西,包括標點符號,請勿做任何更改,即便是錯字也絕對不允許更改(除非經過我的同意)。這是我從小到大在面對出版、刊登、發表或交出任何文章的一個絕對不能改變的基本美學原則。我甚至願意犧牲生命或犧牲一切利益來保護一個錯字或一個標點符號,就像在保護我的家人一般。
這絕非誇張。即便真的是錯字,也只能由我自己來更改,而絕對不能有任何一絲一毫的更動。這聽起來很怪,但我就是這樣;希望妳們在出版這本書的所有環節中,能夠徹底尊重我這個基本遊戲規則。
我在這次研討會的小冊子中,看到妳們竟然任意更動我的個人簡歷!我明明寫的是「專業方面」,竟然被改成什麼「歷任」;「其它主要經歷」竟被改成什麼「重要經歷」。一個人稱呼自己的經歷是「重要經歷」,那不是很窩囊很沒出息嗎?一個人就只不過是一個人,就算是皇帝,也不會有什麼「重要」經歷可言。
當我剛才看到這樣的一種更改時,簡直是氣到快爆炸。諸如像這樣一些有關於個人的描述,請妳們更是千萬千萬千萬不能有任何更改。論文本身當然也一樣,完全、絕對不能有任何更改。如果妳們無法做到這一點,那麼,我們之間的協議就必須重新擬定,我不願意讓妳們出版。
如果妳們願意同意這一點,我才願意出版那篇論文。也就是說,在付梓印刷之前,必須讓我檢查過,我才會放心。因為我怕妳們不了解或不相信我說的「絕不做任何更改」這句話的意思,我也很害怕在一本書的付印及校訂過程中,會有一些人不明就裏地就去動到我的文字或標點符號。
對不起,我也不願意使用這樣的一些強烈字眼來談我這個原則,但我若不如此強調,我很怕妳們不會相信我這個原則對我而言有多麼的根本與重要、多麼的徹底與絕對;說是比我的生命更重要也絕對一點都不誇張。
陳真2010. 06. 16.
陳真
發佈日期: 2010.06.17
發佈時間:
上午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