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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牢騷 發佈日期: 2004.10.22 發佈時間: 上午 11:21
對qegg的話深有同感。前陣子打工的地方有一個人士,全家早已移民美國多年,在美國似乎也有眾多產業和投資(因為她喜歡跟鄰座聊天,所以坐附近的人都聽得很清楚),有次她跟我旁邊一位小姐聊天,跟她說,在美國窮人的醫療福利很好,有錢人比較吃虧,那小姐聽了一臉羨慕樣。我在旁聽了差點吐血。

同樣的就是這個人,只因為辦公室某位行政人員在公務上和她意見相左,不願意做某件事,於是她私底下跟旁邊的同事說(我坐在她斜對面,她講的不夠小聲又被我聽到)這個行政人員就是自卑嘛!像我們在美國的公司,有客人來,小姐都會爭先恐後的倒茶招呼客人,人家也不會覺得倒茶是很卑下的工作。(意思大概是這樣) 幹!不願意做某件事就叫做自卑?

這就跟許多人認為,窮人是因為懶惰才變窮的道理一樣,可是窮人哪裡懶惰了?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有那些資本家或菁英一分鐘賺得錢多?

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有關合資公司進入大陸影業的新聞。記者提到,許多台灣導演抱怨台灣電影院都是美國股份,導致本土電影很難上映,本土電影生產日益萎縮。這位西方電影公司駐華代表(精通中文)認為那不是主因,她認為台灣人欣賞電影的口味特別,因為他們是世界上唯一不喜歡華語片的華語人。你可以不同意這個駐華代表的意見,可我老覺得台灣人被好萊塢電影洗腦的差不多,以致於分不清現實,也沒有想像力(想像他人痛苦的能力)。

怡靜
qegg 發佈日期: 2004.10.22 發佈時間: 上午 10:28
最近被陳真害的去造訪了那個攻擊他的討論串,有一些牢騷很想發一下。

那裡不但攻擊陳真,連Chomsky也一併罵了。被罵的理由是媒體採訪Chomsky時,他提到美國的貧富差距和階級問題,有句話說到他所認識的勞工朋友,每日必須工作十餘小時,為了趕八點上班,必須五點半起床購買日用品。生病了也看不起醫生。發言的人就嘲笑說,據他打電話向美國的親戚求證,美國沒有mall是五點開門的,用此來推斷Chomsky是信口開河鬧笑話。這個錯誤後來馬上有人指正,因為美國確實有許多24小時的超商,人家是買菜,又不是shopping。但後來還有人說什麼美國有窮人的健保福利,所以窮人也看得起病。

美國是很富,但是有那麼天堂嗎?

我從小生活在一個小康家庭,雖然沒法買什麼奢侈品,但爸媽卻沒讓我們吃過苦。在台灣的時候,不會對階級有太大的感觸。我剛來美國時,一個很深刻的印象就是,什麼東西都好貴!動輒要付一堆錢,當時才有點明白什麼是“資本主義的社會”,覺得台灣簡直就是社會主義國家。(當然是誇張的說法)憲法雖說是“人人平等”,但真實的情況就是窮人跟富人活在兩種世界裡。歐洲也一樣,坐個火車也要分頭等二等,明明是同一班列車,在台灣算是用速度來分,所以比較沒那種感覺。

我不是什麼社會觀察者、更不是學者專家,我所熟知的美國只是紐約(which is a lot different than any other places in the united states),所以我說的只是一種片面的觀察。紐約人很親切,常常會跟路上的陌生人搭話,但是有一種人:送外賣的,他們好像透明人一樣。我沒有見過哪個人在電梯中跟他們聊天、幫他們推門。他們通常是墨西哥人、波多黎各或中國人。刮暴風雪時,我們都凍得不敢出門,這種時候大家都會跟餐館叫菜,我每次看到他們穿著單薄的夾克騎著腳踏車在大雪中送餐,都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辛苦跑一趟,也只能賺一兩元美金的小費罷了。以前學校附近有個24小時的超市,那裡的收銀員清一色是拉丁裔,我聽說他們的工資很低,我有時早上、有時半夜去買菜,看到的總是那幾個人,我想他們的工時一定巨長。我有一個姊姊,是紐約的設計學院畢業的,她有一點藝術家的臭脾氣,在紐約呆一呆就不想走了,幾年前網路泡沫化時,她被裁員了,因為不喜歡朝九晚五,也一直找不到工作。後來為了吃飯繳房租,去餐館做侍者,這樣就算是非法勞工了。餐廳侍者時薪只有一美元,全憑小費過活,但侍者也有兩種等級:waiter跟busboy。waiter就是那種幫你點餐,還會過來問問吃得怎樣啦的那種,斟茶收髒碗擦桌子這種粗活則是busboy的工作,紐約的busboy幾乎全是墨西哥人,又是那種像透明人一樣的工作。收工分小費時busboy還分得比較少!

美國的窮人有什麼健保福利我是不清楚啦!不過我姊,現在雖然已經不是非法的了,但確實是看不起醫生吃不起藥。我想我跟我姊在美國算不上是低收入戶了,但是她每次牙疼時,只能拼命吞止痛藥,幾乎是以罐為單位的,一直撐到有機會回台灣了,才能看牙醫。我因為作學生有健保,生病不用擔心,但是牙醫健保是不給付的,若牙齒不爭氣就完蛋了!因為我兩三年才能回一次國。上次我的男友昏倒,到醫院急診處作了一下檢查,費用是一千多塊美金!好在學校有健保,不然又要完蛋了!而健保可不便宜,我認識的好多人都是沒有的,非法移民就更不用提了!

我說到非法移民(也就是偷渡客啦),大家可能覺得他們是違法的、不值得同情。我看過一部短片,THE SIXTH SECTION,是一部講墨西哥偷渡客在紐約的紀錄片,蠻有趣的。瞧不起偷渡客的美國民眾看了可能也會有點改觀。等我有空又有心情時,再跟大家介紹。

說到最後,忍不住要抱怨一下,因為在美國的台僑通常是有錢的移民,住好區、開suv,所以才說得出:「沒有mall是五點開門」這種頗為不知民間疾苦的話。我這樣罵也罵到自己的一些親戚了,但是睜大眼睛看到那些“透明人”有那麼難嗎?
同一封信補充 發佈日期: 2004.10.21 發佈時間: 上午 10:01
補充一下, 第一, 你若不跟我私下具名道歉, 第二, 更正我並沒有評論任何一個病人(我對這樣的文章題材毫無興趣). 第三, 更正我對病人的態度 (我怎麼可能如你所說罵病人 "人渣廢物"等等, 我對病人的友善和忍受度之高, 恐怕只有楊庸一醫師我才會認輸), 一旦我查出你是誰,我一定會在一兩年內, 從司法和精神醫學會兩處著手, 求個徹底的公道.

我想看看咱們那個幾次要我參與意見但我一直拒絕參與的倫理委員會, 究竟對此會有什麼看法,看看所有醫師們,

是不是會認為匿名侮辱另一個同行的人格和精神狀態和專業能力和基本品格是一件可以被允許而且高尚的事.

你可以批評我的某個專業想法有些什麼問題, 但你不能任意天馬行空地污衊或抹黑,彷彿我根本不是一個人, 沒有任何人權, 我變成什麼 "穿白袍的精神病人".而且人格多麼卑鄙下流.

你都敢做這樣的事, 對病人, 你會尊重嗎?

你應該學習如何說理, 而不是學習如何抹黑一個跟你的意見不一樣的人. 抹黑了別人,會使你的想法更正確嗎? 會使你變得更高尚嗎?

陳真 2004. 10. 21.
給那位同行的第四封信 發佈日期: 2004.10.21 發佈時間: 上午 9:29
如果你要道歉, 你應該說出你是誰? 那才叫做道歉. 還是要我自己來查? 我已經知道另一位,他不是醫生,但我知道你是.

還有,你罪加一等. 你又再度抹黑我一次. 我從未在文章中不指名評論過任何一個病人,或許你指的是陳豐偉(我不知道還有哪位精神科醫師會拿病人故事來寫作), 總之不是我.你罵錯人了, 要不就是故意栽贓. 請你立刻更正. 我反倒為此跟陳豐偉翻臉過好幾次,我說他不該拿病人的故事當成寫作材料.

你不像壞人, 但我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和權利, 還是會做我該做的事.

你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不要當個小人. 你想想, 如果你跟我一樣, 字字句句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別人若也像你這樣匿名任意侮辱你的人格和醫療道德或醫療專業能力, 你做何感想?是不是毀謗和侮辱? 這道理你不懂嗎?

既然我們是同行, 我就不可能罷休. 我無法忍受這樣的同行, 無法忍受這樣的公然侮辱和毀謗--而且是極為惡性的一種侮辱.

一個醫生之所以有存在價值, 正是在於他應該有個基本的品格和專業能力, 你如此匿名公然侮辱,若是你遇到這種遭遇, 會放過這樣的一個同行嗎?

請三思這事的極度嚴重性. 要我為此付出一切來求得公道, 我都願意. 不要以為匿名就可以任意胡作非為. 像你這樣的作為, 才是敗類.

但我不是警察或法官, 我對清除敗類不感興趣, 我只對事情或道理本身有興趣,而不管你是怎麼樣的一個醫生, 我都不會與你為難, 畢竟人不該評斷另外一個人.

我只是為自己討回一點最基本的權利以及做為一個人所該有的尊嚴. 沒有這樣的尊嚴, 在我看來,他沒有資格活在這個世上.

p.s.: 我把這封信貼在此: http://www.habago.net/component/option,com_akobook/Itemid,35/

這已經是第四封信, 你有我的 e-mail, 請你連絡.

道理上, 我當然認為你應該具名道歉, 因為匿名的道歉實在毫無意義. 但我其實也覺得挺灰心,一切做人的基本道理似乎都不可求, 彷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也因此, 我可以做個妥協. 你只要私下寫信跟我道歉即可, 但你要告訴我你是誰,而不是寫來一封匿名信.

我可以用人格保證, 除了我的家人以外, 我絕不跟任何一個人洩露你的身份,

往後也絕不會因此而公報私仇. 因為, 這樣就可以結束我們之間的怨和仇 搞不好我們還能成為朋友.

文字往往帶來許多誤解和先入為主的偏見, 但是, 如果人與人願意多一點文字以外的理解,或許要成為仇敵也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容易.

相信我的人格吧. 我啥都沒有, 一事無成, 唯一有的是一點想要做個好人的心.

我不會對你有任何報復, 現在不會, 以後也不會,文章中不會, 工作上也不會. 我不是那樣的人,所以你不要害怕, 更不要把我想成青面獠牙.

至於我自己, 我也知道, 不管寫東西或寫信講話都該小心, 不要製造無心之過而傷害他人.
對此我也常反省而自責, 但我只能說, 我並不是你所控訴的那樣的人.

對此你也應該想想, 如果你是我, 你能不能忍受一個同行對你做這樣的污辱, 不但污辱專業,也污辱人格, 更捕風捉影, 捏造不實. 這樣的事, 打死我, 我也不會做.

陳真 2004. 10. 20.
血壓回復到正常值了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11:29
多謝各方回信提供意見,讓我血壓回復不少。

把這信貼這裏,不知道好不好。但我沒辦法打啞巴戰,來自陰暗的事,也許都該盡量見光, 比較好辦事。

接下來可能就是找律師,如果對方仍舊不給IP。

前幾天才剛在煩惱是不是不要寫報紙專欄了,寫留言板自得其樂就好,因為字數和內容所限,無法暢所欲言也挺難受。再說,我寫的,也不是什麼特別見解,別人來寫都比我寫得好,寫這些公眾事務,實在也不是我的專長。看我還能忍耐多久吧。我真正會寫的,沒人要看, 不太會寫的,“反應”倒很熱烈。

陳真
==========
路犁先生,

謝謝你迅速回信.

嗯, 為什麼是 "我認為是人身攻擊"? well, that's fine, 正因為是這樣, 那我就更需要訴諸於法, 讓正式訴訟和調查來決定這算不算人身攻擊或 毀謗.

這案子要調查是非黑白應該挺容易, 因為, 他不是說 "被害人" 還去跟他求助嗎? 調出病歷或講出對方是哪個被害人,然後檢察官就會去調查看看是誰人面獸心.

為了健康著想, 我沒再去看貴站, 不過, 我還是會想辦法把這封信透過你們站上的留言機制寄到兩位被告手上.

現在的重點不僅僅是刪文, 而是找出那兩個人之真實身份. 因此, 第一步得有他們的 IP.

另外, 有位好朋友已經幫我備份了資料, 我希望你們最好也私下留一份, 這樣可能於法言法也比較好.

有些朋友給我提供了一些法律見解. 其中有一位, 他問了一位法官, 得到的說法是這樣:

============
1. 我如何取得對方真實身份?
2. 我如何保存證據?

這兩項要一起進行,首先必須由你向該網站的管理者正式提出保存證據的要求,請他將發文者的IP位置、發表文章的時間內容等詳細資料存檔,如此一來,在一般的情況下,即使網站管理者沒有對方的相關真實註冊資料,只要有發文時的IP位置,電信警察就能查得出對方的真實身份了。

3. 追訴期限多久?

民事是兩年,刑事是五年。依他們的文章,民事方面可構成侵權行為,刑事方面則已有公然 侮辱及毀謗罪之嫌。
=============

另外有位朋友也跟我提到類似說法, 她還說, "檢方主動調閱,不能拒絕, 檢方調該兩位被告的ISP,也可以查到是屬於何人所有。"

我不知道你的看法怎樣? 你的意思是說, 在貴站可以這樣放把火燒人, 然後就熄火了事, 天下太平, 活該當事人倒霉? 要是每天都有人給我來這麼一下呢?

我對此事不會善了, 因為既然對方聲稱是精神醫學界同行, 那我倒要看看是哪個人面獸心的同行幹這種事. 我對一般人較寬容, 但是, 對醫生比較無法忍受, 因為他們既然是個醫生, 就該有點起碼的品格, 而且應該明白這樣的毀謗之嚴重性.

我想你一定挺忙, 這事是長期抗戰, 請你有空時回信就行, 不需太趕而影響你平常作息, 我也是.

還有, 有一事必須說明. 我不認為我們現在是在寫私人信, 因此, 你的信我會同時寄給幾位朋友, 大約二十幾位, 希望你不會介意. 當然, 如果你在信中提到私人的事,無關官司, 我也不會冒然就把你的信公開或轉寄給其他任何人. 我會注意這些.

另外, 我也會視情況把它公佈在我們的一個網站的留言板上. 因為我平常不太寫信, 我的一些好朋友通常是從報紙或這個網站或多或少知道我的一些訊息. 然後, 他們就會給我一些幫忙或意見. 這留言板本不應該做這樣的用途, 但我想, 我得透過它來獲得一些外來的協助, 或是做為某種澄清或公開說明.

我沒有半點意思為難你, 而只是想公事公辦. 我也沒有任何威脅之意, 但有人跟我說, 我可以直接控告你, 那麼, 事情就簡單一些, 省去追查對方身份的麻煩. 我其實也不知道你是誰, 是曾經有個劍橋很要好的好朋友, 他叫我去看你的網站, 如此而已.

得罪之處, 請你原諒. 如果萬一真的與你對簿公堂, 也只是情非得已. 我知道, 身為一個網站負責人, 有很多不想碰的麻煩, 但既然麻煩來了, 我們就只好面對,儘管它可能如此兩難. 但是, 對於一個像我這樣一個人來講, 沒有比名譽更重要的事了.

特別是, 我是個醫生, 我不會做任何對不起病人的事. 我更看不慣那些把病人權益置於腦後的作法或狗皮倒灶之事.

我要說的是, 人不光是活著, 還有很多比生命更重要的事; 我為這些事而活, 也要為它而死.

祝好,

陳真 2004. 10. 19.

p.s.: 你們所 "討論" 的我寫的那篇文章 "不要捧美國的 LP", 有些人的討論乍看好像指出了我的什麼錯誤之處, 但我一看就知道這是外行人講外行話, 半路出家,隨便網路上找資料.

我不想談這些細節, 因為一個人如果真的關心這些事, 那麼, 他不會用那種方式去找資料或談問題. 這沒什麼好討論. 我只能說, 我寫的東西,之所以經常能造成一些人看法的改變是因為我不會隨便亂講話. 我不是那種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就興奮亂講話的人.

有些東西, 我若沒有相當把握, 我就寧可不講. 比方說我知道愛台灣愛得幾乎要抓狂的某某網站, 負責人是如假包換的親共人士, 但他卻以極度愛台灣極度反共的形象出現. 政治圈內許多人知道這事, 自古以來, 不知道多少 "綠營大老" 告誡我多少次, 叫我要小心. 我本來不信, 後來信了.

有時真想把諸如這些欺騙世人的事全抖出來, 為什麼大家要裝蒜呢? 可是, 我的人證沒有一個願意為此作證, 於是我也只好閉嘴. 我要說的是, 我不是個衝動型的人, 我對事物的微妙區分很敏感, 不會糊里糊塗全湊在一起, 對想法的表達很小心, 因為我也不想誤導別人. 有時不小心出錯, 我都會自責許久,即便那只是一種小小的錯誤.

當我沒有絕對證據或把握時, 我不會亂講話. 我不是說我講的一定都對, 我只是說我是那種 "知道十只說一" 的極度保守個性. 但也正因為保守,時間通常也因此拉得很長, 不急於一時, 就算報一個仇, 也都是以一輩子為單位, 就跟基督山恩仇記一樣.

===============
陳真先生:

感謝來信指教,已將你認為是人身攻擊的貼文刪除,並代為將此信轉給貼文者,他們是否會 收到你這封信,我也不敢保證。

至於你要求提供兩位貼文者資料,媒抗網站註冊除須填EMAIL之外,也沒有要求註冊者填寫任何個人資料,況且就我粗淺了解,站方似乎也不應提供任何網友資料給第三者。

媒抗網站因每日貼文量繁多,又因網管人力有限,以致對於貼文檢視常有疏漏,尚請海涵

路犁
一個象徵公民權利的符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11:18
《節錄》

http://ccd.zjonline.com.cn/shxz015.htm

編後:

感謝孫志剛以及每一位曾被收容制度侵害的人,他們用自身的悲劇促成了收容的廢止。

孫志剛已經成為一個符號,一個象徵公民權利的符號。我們相信,這個符號將永遠深深地鐫刻在公民心中。孫志剛事件已經成為一個里程碑,一個公民權利史上的里程碑。我們相信,這個里程碑,將會永遠提醒我們,要珍視和爭取公民應有的每一份權利,推動中國的政治文明、法治建設和社會進步。

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

3月17日:在廣州街頭被帶至黃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廣州收容遣送中轉站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3月20日:救治站宣佈事主不治4月18日:屍檢結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時曾遭毒打

孫志剛,男,今年27歲,剛從大學畢業兩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點,他像往常一樣出門去上網。在其後的3天中,他經歷了此前不曾去過的3個地方:廣州黃村街派出所、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和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

這3天,在這3個地方,孫志剛究竟遭遇了什麼,他現在已經不能告訴我們了。3月20日,孫志剛死于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廣州市腦科醫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屍體現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殯儀館內。

孫志剛死了

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之後不治

孫志剛來廣州才20多天。2001年,他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之後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應聘來到廣州一家服裝公司。

因為剛來廣州,孫志剛還沒辦理暫住證,當晚他出門時,也沒隨身攜帶身份證。

當晚11點左右,與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個手機打來的電話,孫志剛在電話中說,他因為沒有暫住證而被帶到了黃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無”人員詢問登記表》中,孫志剛是這樣填寫的:“我在東圃黃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員盤問後發現沒有辦理暫住證,後被帶到黃村街派出所。”

孫志剛在電話中讓成先生“帶著身份證和錢”去保釋他,於是,成先生和另一個同事立刻趕往黃村街派出所,到達時已接近晚12點。

出於某種現在不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孫志剛有身份證也不能保釋”。在那裏,成先生親眼看到許多人被陸續保了出來,但他先後找了兩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兩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訊問的孫志剛後,都說“這個人不行”,但並沒解釋原因。

成先生說,其中一個警察還讓他去看有關條例,說他們有權力收容誰。

成先生很納悶,於是打電話給廣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訴他,之所以警方不願保釋,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孫志剛“犯了事”,二是“頂了嘴”。

成先生回憶說,他後來在派出所的一個辦公窗口看到了孫志剛,於是偷偷跟過去問他“怎麼被抓的,有沒有不合作”,孫回答說“沒幹什麼,才出來就被抓了”。成先生說,“他(孫志剛)承認跟警察頂過嘴,但他認為自己說的話不是很嚴重”。

警察隨後讓孫志剛寫材料,成先生和孫志剛從此再沒見過面。

第二天,孫的另一個朋友接到孫從收容站裏打出的電話,據他回憶,孫在電話中“有些結巴,說話速度很快,感覺他非常恐懼”。於是,他通知孫志剛所在公司的老闆去收容站保人。之後,孫的一個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續不全,在開好各種證明以後,公司老闆親自趕到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但收容站那時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孫志剛的朋友打電話詢問收容站,這才知道孫志剛已經被送到醫院(廣州收容人員救治站)去了。在護理記錄上,醫院接收的時間是18日晚11點30分。

成先生說,當時他們想去醫院見孫志剛,又被醫生告知不能見,而且必須是孫志剛親屬才能前來保人。

20日中午,當孫的朋友再次打電話詢問時,得到的回答讓他們至今難以相信:孫志剛死了,死因是心臟病。

護理記錄表明,入院時,孫志剛“失眠、心慌、尿頻、噁心嘔吐,意識清醒,表現安靜”,之後住院的時間,孫志剛幾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點,護士查房時發現孫志剛“病情迅速變化,面色蒼白、不語不動,呼吸微弱,血壓已經測不到”。醫生在10點15分採取注射腎上腺素等治療手段,10分鐘後,宣佈停止一切治療。孫志剛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醫院讓孫志剛的朋友去殯儀館等著。孫的朋友趕到殯儀館後又過了兩個小時,屍體運到。

護理記錄上,孫的死亡時間是2003年3月20日10點25分。

孫志剛是被打死的

屍檢結果表明:孫志剛死前幾天內曾遭毒打並最終導致死亡

醫院在護理記錄中認為,孫是猝死,死因是腦血管意外,心臟病突發。

在向法醫提出屍檢委託時,院方的說法仍是“猝死、腦血管意外”。據3月18日的值班醫生介紹,孫志剛入院時曾說自己有心臟病史,據此推斷孫志剛死於心臟病。但是,這個說法遭到了孫志剛家屬和同學的反駁,孫志剛父親表示,從來不知道兒子有心臟病。

同樣,法醫屍檢的結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診斷。在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檢驗鑑定書中,明確指出:“綜合分析,孫志剛符合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雖然孫的身體表面上看不出致命傷痕,但是在切開腰背部以後,法醫發現,孫志剛的皮下組織出現了厚達3·5釐米的出血,其範圍更是大到60×50釐米。孫志剛生前是一個身高一米七四、肩寬背闊的小夥子,這麼大的出血範圍,意味著他整個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區了。

“翻開肌肉,到處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塊”4月3日,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法醫鑑定中心解剖孫志剛屍體,孫志剛的兩個叔叔孫兵武和孫海松在現場目睹了解剖過程。“慘不忍睹!”孫兵武說,“屍體上沒穿衣服,所以傷很明顯。”

孫兵武說,他看到孫志剛雙肩各有兩個直徑約1點5釐米的圓形黑印,每個膝蓋上,也有五六個這樣的黑印,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牆上的黑油漆那樣明顯”。孫兵武說,他當時聽到一名參加屍體解剖的人說“這肯定是火燙的”。

孫兵武說,他看到在孫志剛的左肋部,有一團拳頭大小的紅腫,背部的傷甚至把負責屍檢的醫生“嚇了一跳”,“從肩到臀部,全是暗紅色,還有很多條長條狀傷痕。”醫生從背部切下第一刀,隨著手術刀劃動,一條黑線顯現出來,切下第二刀的時候,顯現出一砣砣的黑血塊。

法醫的檢查還證明,死者的其他內臟器官沒有出現問題,“未見致死性病理改變”。

法醫的屍檢結果表明:孫志剛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積的內傷。

鑑定書上的“分析說明”還指出,孫的身體表面有多處挫擦傷,背部可以明顯看到條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積出血以外,肋間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積出血。

“從軟組織大面積損傷到死亡,這個過程一般發生在72小時內。”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一名外科醫生介紹:“軟組織損傷導致細胞壞死出血,由於出血發生在體內,所以眼睛看不見,情況嚴重會導致廣泛性血管內融血,這一症狀也被稱作DIC。DIC是治療的轉捩點,一旦發生,患者一般會迅速死亡,極難救治。所以類似的治療,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進入DIC階段,沒有發生DIC,患者生還希望極大。”

3月18日晚上11點30分,孫志剛被收容站工作人員送到醫院(廣州市收容人員救治站)。當天值班醫生在體檢病歷“外科情況”一欄裏的記錄只有一個字:“無”,“精神檢查”一欄裏的記錄是“未見明顯異常,情感適切”,初步印象判斷孫志剛患有焦慮症或心臟病。

對於孫志剛背部大面積暗紅色腫脹,雙肩和雙膝上可疑的黑點以及肋部明顯的紅腫,病歷上沒有任何記錄。在採訪中,當晚的值班醫生承認,由於當晚天黑,沒有發現孫志剛的外傷,

第二天,“由於患者穿著衣服,也沒有主動說有外傷”,還是沒有發現孫志剛嚴重的外傷。

“(護理記錄中)所謂的睡眠很可能其實是休克”,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外科醫生:“由於內臟出血,血壓下降,患者會出現創傷性休克,這是發生DIC症狀的前兆之一,應該立即採取搶救措施。”

但是護理記錄上,還只是注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醫的說法,孫志剛體內的大出血,是被鈍物打擊的結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擊解釋不了這麼大面積的出血”,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醫在看完屍檢結果以後說。

從屍檢結果看,孫志剛死前幾天內被人毆打並最終導致死亡已是不爭的事實。

更值得注意的是,孫身體表面的傷痕並不多,而皮下組織卻有大面積軟組織創傷,法醫告訴記者,一般情況,在冬季穿著很厚的衣服的情況下,如果被打,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關氣象資料表明,廣州市溫度在16℃—28℃之間,這樣的天氣,孫當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樣”。

那3天,孫志剛在黃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醫院度過的最後生涯,看來遠不像各種表格和記錄中寫得那麼平靜。
贓官污吏魚肉鄉民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10:07
大陸官僚魚肉鄉民的狀況, 大概就跟當年國民黨剛來台灣時差不多, 像去年孫志剛的案子就是一例,居然活活把人打死, 引起各地一片憤恨, 然後中共就進一步鎮壓這些憤恨之聲.

孫志剛的案子, 這裏有些圖片和文字:

http://ccd.zjonline.com.cn/shxz015.htm

這個暫住證的問題, 也是個惡法.

社會寫真之十五:孫志剛被收容案

一個公民,就因為沒有暫住證,被收容,被遣送,被毒打,被剝奪生命,而後真相被曝光,兇手被審判,惡法被廢止。這就是孫志剛收容案。

2003年12月18日,孫志剛的葬禮在他的家鄉湖北省黃岡市陶店鄉幸福村舉行。冬天無名的花瓣灑落在孫志剛的墓碑上。

他以青春鐫刻自己的墓誌,以生命呼喚中國的法治。

孫志剛墓誌銘全文:冬天的花

逝者已逝,眾惡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廟堂者與處江湖者,當以此為鑑,牢記生命之重,人權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無使天下善良百姓,徒為魚肉;

人之死,有輕於鴻毛者,亦有重於泰山者,志剛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價,換取惡法之終結,其死雖難言為捨生取義,然于國于民於法,均可比重於泰山。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黃岡;

二零零一年:武漢科技學院染美本科畢業;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職于廣州,任美術平面設計師;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無暫住證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終年二十七歲;
同年四月十八日:經法醫鑑定其係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報》發表《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孫志剛的悲劇引起全國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強烈反響,通過互聯網及報

刊雜誌各媒體,民眾呼籲嚴懲兇手要求違憲審查;
同年六月五日:廣州當地法院開庭審理孫志剛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公佈;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廢止。

以生命為代價推動中國法治進程,值得紀念的人———孫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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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 2004 / 10 / 20 (星期三)

重慶5萬人暴動 警鎮壓濺血!

【TVBS新聞 白倩瑜 謝賢 】

大陸重慶市萬州區18日發生一起重大暴動。一名市民被假冒政府官員的民眾當街痛毆,導致群眾不滿,更引發重慶5萬人群起攻擊,場面一度緊張。大陸當局最後動用了鎮暴警察驅離,才平定這場騷動。

大陸重慶史無前例的發生一起5萬人在街頭茲事的衝突。衝突發生原因就是這名男子,他是一名挑夫,因為走路時扁擔撞到這名婦女,婦女不但不接受道歉,還打電話找來自稱是國土局長的男子打斷挑夫的腿,圍觀者路見不平,一擁而上,攔住這對男女。

而警方解圍,卻催化了民眾的情緒,一群人湧到區政府理論,要官方給個說法,沒想到最後卻演變成暴力事件。根據目擊者描述,當時5萬人包圍政府大樓,磚頭瓦片齊飛,打破大門玻璃,更有人放火燒毀警車,現場一片狼藉。

還有人把暴動場面跟劉德華演唱會相提並論,說人數比去聽天王唱歌的還要多!眼看場面嚴重失控,警方只好強制驅離示威者,結果警民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警方最後丟擲催淚彈跟橡膠子彈,才驅散群眾。

據了解,這件事情已經震驚大陸中南海,不但下令啟動緊急機制,並成立前線指揮部;專家認為,這件事反應了大陸民眾唾棄假高官仗勢欺人,對社會貧富懸殊的不滿,也因此一件小事情,才會挑動民眾的敏感神經。
人之常情?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9:37
藥商和醫生關係等等這些問題, 往往不是以一種所謂 "索賄" 或要求 "回扣" 這樣的方式進行. 這樣的情況當然也有, 但我想是少數. 真正的狀況是 "不避嫌" "貪小便宜".

比方說動不動就跟藥商要求 "樂捐" 金錢給科裏辦活動. 藥商又不是專門在印鈔票的, 他花了錢,當然得撈回來.

要勒捐可以, 但都應該公開透明, 而且有個具體規範.

另外則是動不動就拿藥商的錢去國外開會, 他幫你買機票, 甚至你要什麼 paper, 他也會幫你印,服務到家.

再比方說招待旅遊, 或是幫你付吃飯的錢或請吃飯.

真正普遍的是這類所謂人之常情, 而不是索賄. 醫生雖然愛錢, 品性普遍也不好, 但是膽子特別小,倒也很少聽說有主動索賄的情況.

那種情況反倒不是個問題, 因為大部份人會同意那是錯誤的行為, 但是, 那些綿綿密密的所謂人之常情,恐怕才是真正的大問題, 因為一般人不認為那是個問題.

就好像醫生接受病人 "小" 禮物一樣, 一般人也認為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 這絕不是人之常情,這樣的人之常情會帶來一些我們表面上看不見的傷害.

林義雄當省議員, 遇到有人或官方送禮時, 一概不收. 當推辭不下時, 他甚至變臉說要把禮物扔出去, 很兇. 但一般民代絕不會如此 "不近人情".

可是, 一個醫生如果接受病人禮物, 那麼, 看在其他病人眼裏, 他會怎麼想? 他肯定會擔心你是否會因為他沒送禮而大小眼, 不給他好好治病.

至於收紅包, 情況較少. 我姑姑到某醫學中心開刀, 家人告誡她要先送禮, 我姑姑是鄉下人,一聽到要送禮, 就去院子裏從母雞那邊取來十幾顆雞蛋, 用個紙盒包裝, 外面還用塑膠袋提著,要帶去給那個我們幫他安排的 "名醫".

家人一看這盒雞蛋, 就說, 那還是不要送這個禮好了. 於是偷偷幫她包了個六位數的大紅包給那個醫生. 這位醫生一直很大牌, 而且很愛台灣.

還有一種情況, 本來不知道這情況如此嚴重, 後來陸續聽了幾個當事人述說慘況, 我才相信.

那就是關說藥品. 醫院基於醫療理由, 想選擇某家藥廠的藥, 但另一家藥廠勢力大, 立委議員等等代言人一堆, 專門幫忙關說. 這類關說殺傷力很強, 與其說是關說,不如說是下命令. 因為醫院往往很怕得罪這些當官或當民代的, 日子會很不好過.

讓我訝異的是, 藥商關說代言人, 居然不是什麼惡名昭彰的立委或議員, 而是一些 "形象牌",她們根本不認為這樣的關說有什麼錯. 只是一種人之常情. 當然, 跟他們關係好的那些廠商,平常就會孝敬孝敬, 捐錢給你搞選舉或運作服務處等等.

台灣各行各界大多是這樣, 這些問題不是光靠法律可以解決. 它恐怕已經是一種入骨的文化. 就好像學界講人脈那樣, 不光是合不合法的問題, 而是一種以人為治以人為本的文化, 動不動就說是 "人之常情". 可是, 西方為什麼沒有這麼多人之常情? 顯然文化有別.

陳真 2004.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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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04 / 10 / 20 (星期三)

集體索賄疑案 檢調蒐證 榮總:採購透明

【中時電子報 】

趙國明、李承鍊/台北報導、吳慧芬/台北報導台北榮總醫院醫師被檢舉集體涉嫌向國內多家藥商採購藥品索取回扣案,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查,該處已進行調閱相關資料清查,若有涉嫌貪瀆疑情,近期將採取進一步的約談動作。

此外,調查局對台北處發函給台北榮總調閱資料的公文流出,認為有洩密國防以外秘密之嫌,將追查洩露管道,且從自己單位內部開始清查。

台北處上午表示,台北榮總醫師被檢舉涉嫌集體向藥商索賄的疑案,該處另有來自不同的資料來源,但目前蒐證的工作,只到向榮總調閱相關資料的階段,尚未到清查或約談的階段。

台北處同時指出,有關媒體指出,本案被清查的主治醫師級以上的高層人員多達200餘人,有問題的案件達400餘件,報導內容太過誇張。

而且根據目前調閱的資料,是否有無涉嫌索賄的貪瀆行為,言之過早,案情仍在查證中。

據指出,本案係士林地檢署去年偵辦榮總前心臟科主任醫師丁予安涉嫌利用職權,向藥商索賄之貪瀆案之後,由查扣10餘家藥商的證物中清查,發現該院可能尚有其他醫師涉嫌,才擴大蒐證。

台北處表示,目前本案尚在查證階段,若追查出有醫師涉案的事證,才會作進一步的約談動作。

台北榮總爆發醫師向藥商索賄疑雲,對此,台北榮總發言人雷永耀表示,榮總進藥需有多層把關關卡,不可能專人獨斷,對於採購事宜,榮總自認公開透明,而對於檢調調查,榮總也將會盡力配合。

雷永耀表示,榮總對於藥品採購,大致區分為兩種模式,在未上市新藥方面,需經人體試驗,才能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

在已上市藥品部分,雷永耀說,是由主治醫師視臨床需要備妥文件,向榮總藥事委員會提出申請,通過後才能試用,試用後再提至藥委會進行二度審核,兩次都沒有異議,才能報退輔會進行招標採購。

雷永耀說,對於採購事宜,榮總自認公開透明,對於部分媒體指控,有醫師透過捐款基金會洗錢等事,係無根據,不過若有其事,榮總會處分違法醫師。
陳真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下午 12:48
很訝異看到今天蘋果日報的頭版頭條新聞. 不是訝異這個問題的存在,而是訝異為什麼開始重視這個老問題, 醫生們豈不是要嚇死了? 因為, 這問題幾十年來幾乎普遍到一種 "你若徹底拒絕, 就會被視為怪物" 的地步.

醫界如政界, 擋人財路是內部大忌, 是最要命的一件事. 但是, 一個問題總不可能僅僅因為人多勢眾就能永久持續.

在英國, 常有一種「醫死也無憾」的感覺, 因為醫護人員對病人實在很體貼. 在台灣則不然,往往不把你當人看. 有時為了不給對方壓力、不給自己特權, 我帶家人就醫檢查時,

故意不透露醫師身份, 所得到的遭遇卻讓人痛恨, 往往不在乎病人死活, 動輒作威作福,兇得簡直無法想像. 唯有當你亮出醫師頭銜, 對方才會改換一張比較友善的臉孔.

至於藥商遇到醫師, 更是沒轍, 打恭作揖, 噓寒問暖, 服務到家. 巧立名目, 給你各種好處,以便你願意多開某種藥.

在台灣, 幾乎沒有一種行業你可以正直地不窩囊地幹, 真要依法論法, 包括我在內, 恐怕所有醫師都得坐牢. 除非你不進入這個體制, 要不然, 你根本不可能徹徹底底憑良心做事.

比方說, 你得寫一些有點膨風的治療名稱, 你只不過才跟病人講了三分鐘. 但你卻可以申請"一般心理治療" 的費用. 你若不願意這麼幹, 那家醫院恐怕馬上倒閉, 連水電費都付不起. 但是,當你這麼做了, 你卻又覺得好像整天在騙人, 因為你只不過講了幾句話, 哪稱得上什麼心理治療.

這幾年, 醫界特別喜歡談什麼醫學倫理, 往往講得很動聽很偉大很窩心, 但那只是自欺欺人.

我們根本不需要偉大, 不需要叫大家都要像什麼史懷哲那樣犧牲奉獻, 只要能做到不睜眼說瞎話,不要使壞使得太離譜, 把人當人看, 那就夠了. 就好像一個銀行員, 不需兩袖清風清貧度日,只要能做到不偷不賄不做弊, 那就夠了.

不要最簡單的從來做不到或根本不當一回事, 最難的, 反而整天高唱不停, 聲入雲霄.

把 "靈魂邪惡" 一詞冠給那些進行自殺攻擊的人或各式各樣的罪犯莽夫, 那絕對是錯的. 如果硬要區分正邪, 真正邪惡的是菁英, 是那些光鮮亮麗的社會名流或達官貴人, 是那些以愛鄉愛土愛東愛西動不動就喊耶穌喊愛國愛黨愛政府等等美麗主流形象出現的人.

我們要看一個人講話是真是假很簡單, 看看他是不是為他所喊的理想受苦, 還是反而得到各種 "肯定" 和 "好康", 如果是前者, 那他應該就是喊真的, 如果是後者, 那絕對是騙人.

古今中外, 從來沒有一種理想的實踐是僅僅伴隨著掌聲和資源. 一切理想都必然是在無窮的苦難折磨中萌芽, 如果以為可以完全免去這些痛苦, 那只是自欺欺人.

陳真 2004.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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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P&showdate=20041020&sec_id=5&art_id=1320887

北榮總爆集體索賄

調查局清查逾200名主治醫師

【黃白雪、陳東豪╱台北報導】醫院用藥暗藏玄機!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經過近四個月的大清查,赫然發現台北榮民總醫院部分醫師,涉嫌自一九九六年起向藥商索賄,提供病患新進藥品。熟知內情人士透露,被清查的主治醫師以上層級人員多達二百餘人,可能有問題的案件多達四百餘件,而北榮總一年用藥採購約四十億元,不肖醫師的不法利益所得難以估計。

再爆醜聞

熟知內情人士指出,由於不法利益輸送長達八年,且北榮總使用新藥必須經過院方特定的藥事審查機制層層關卡審核,因此北榮總可能有個龐大的共犯結構,多年來集體分贓。

指定要查臨床試驗

對此,北榮總公關組組長張建城表示,醫院確實收到調查局要求協助調查的公函,但院內的臨床試驗都是依規定辦理,所有經費核銷都有管控。北榮總院長李良雄則透過張建城表示,任何已通過國家審核並上市的藥品及醫療器材,若要進入北榮總,必須通過院內的人體試驗委員會審核後,醫師才可採用。

檢調是在去年底偵辦北榮總前心臟科主任丁予安利用職務特權向藥廠索賄案時,搜索塞諾菲德、必治妥、輝瑞、諾華等十多家國際知名藥廠在台分公司,卻意外發現這些藥廠自一九九六年起,大手筆地資助北榮總內科部、外科部及教學研究部有力人士,因此決定擴大清查範圍。

今年六月十四日,台北市調處以罕見的大動作發函北榮總,函文中表示:「因偵辦案件需要,請惠予提供貴院內科部、外科部、教研部八十五年迄今接受委託進行藥品及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榮總內部稱臨床試用)』之相關案卷資料及該等研究之經費收支明細、傳票憑證等,另請釋明該等經費如何編列、控管及核銷。」北榮總已陸續提供相關資料給市調處。

對於調查單位特別點名要追查「臨床試驗」,北榮總醫師表示,依北榮總內規,任何藥廠的藥要進入榮總,必須由主治醫師推薦,由副院長主持的藥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再交由教學研究部主任主持的人體試驗委員會進行臨床試用,通過層層關卡後,這些藥才可能被採用。

每年購藥品40億元

知情人士指出,全台一年約八百億元藥品採購,北榮總就佔四十億以上,自是藥商必爭之地。檢調則懷疑,就是因為北榮總自定遊戲規則要求藥商遵守,才讓部分不肖醫師有索賄的空間。

檢調和北榮總內部都指出,藥商讓藥品及醫療器材進入榮總最常用三種行賄方法,第一種是對主治醫師、相關科主任以高額、多場演講費行賄,通常一場六十分鐘的演講費可高達十萬元;第二種是捐款給指定的基金會;第三種是每年提供多次一百萬元以上的研究贊助。藥商每年用在巴結、打點的費用超過一億元。

北榮總內部指出,以最常見的降血脂藥丸為例,一顆約五十元,北榮總一年要採購上億元,藥商可一次派三個業務代表每天到榮總,穿梭主治醫師、主任辦公室,連年輕醫師,也搶著請去吃飯、唱歌、續攤。

不認可其他院實驗

更有北榮總醫師指出,台大、成大都有用藥臨床實驗的做法,但台大臨床通過的新藥,在成大等醫院不必重新臨床適用,就可直接採購,惟獨北榮總不接受其他醫院臨床實驗用藥結果,才讓醫師有上下其手機會。

檢調表示,北榮總醫師為公務人員,如果違背職務,向藥商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將受《刑法》規定,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北榮總是公立醫院金雞母

【朱明、陳柏因╱台北報導】台北榮總遭調查局大清查,懷疑有醫師長期接受藥商行賄,自肥荷包;不過,根據監察院八月提出的「公立醫療機構經營管理績效之檢討」專案調查報告指出,國內九十六家各級公立醫院,在扣除公務補助後,每家均虧損,近兩年又以三軍總醫院和台北榮總虧損高達近十億元,排名第一和第二,意即北榮總在監察院評量中,是虧損的「賠錢貨」。

監察院指虧損11億元

監院報告指出,扣除「自銓敘部移撥」、「教學研究補助」等公務補助後,民國九十一年度三總虧損十四點七四億元最高,其次為北榮總九點八七億元;民國九十二年度三總虧損十二點三六億元、北榮總十一點三三億元。

報告出爐後,衛生署及公立醫院協會都叫屈。公立醫院協會指出,北榮總的公務預算產能高達十二點三倍,證明公立醫院也有「金雞母」;衛生署則強調,公立醫院有照顧偏遠地區民眾健康等特殊任務,收費受限,公務預算補助不能簡化為虧損。

基金會說營收逾百億

而醫療改革基金會上月底舉行記者會,根據《天下雜誌》二○○三年第二百七十四期報導的資料來源,公布北榮總二○○二年度財務報告,指該年度北榮總營收一百三十九億元,純益七千一百萬元。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說,不知道該資料為何會跟監院盈虧差距高達十億元。她指若因計算基準不同造成財報數字差異,相關單位也應確實查明原因,了解有無弊端,並結合各方力量要求醫院財務透明化。

醫師拿回扣漠視病人

【陳柏因╱台北報導】台北榮總傳出醫師採購藥品時疑涉收取回扣,醫療改革基金會表示,病患是醫病關係中的弱勢,醫院、醫師收取回扣會影響醫師開藥專業性。中部一家醫學中心主任則坦言,有些醫院為了拿較高的藥價差回扣,將原廠藥換成便宜台製藥,有的效果較差,醫、病都成受害者。

多改用台製藥

這名不願具名的醫學中心主任表示,醫院多是看上台廠藥品願回饋給醫院的藥價差較大,所以改進台製藥,且便宜的台製藥也有利醫院達成健保局的卓越計畫管理目標。

該醫學中心主任坦言,更改用藥,「自己都覺得很對不起病人」,因為有些台製藥的藥效品質不若原廠藥,病患被迫換藥不但可能影響病情,且換藥後,有時雖然只是綠色膠囊換成藍色膠囊,但對吃一大堆藥的慢性病病患而言,「很容易弄混、吃錯」,不但醫師得花時間解釋改吃新藥的服用次數、顆數,且明明效果就是較差,醫、病都是換藥的受害者。

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主管單位應要求醫院將藥物資訊更公開,包括藥品的藥廠、出廠批號都應該載明,資訊更透明才能導入監督或管理機制。

台北榮總醜聞事件簿

2003/04/24

立委李鎮楠揭發北榮總院長張茂松私設秘密帳戶及收賄,行政院退輔會緊急批准張辭呈;張今年四月被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2003/11/28

台北地檢署偵辦美國欣科公司販售核子醫學儀器行賄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核子醫學部主任劉仁賢三名醫師及一行政人員。

2003/12/27

北榮總心臟內科主任丁予安因涉嫌利用職務特權向國際知名藥廠索賄,遭檢調搜索並依《貪瀆罪》起訴。

2004/06/14

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懷疑有不肖醫師向藥商索賄,發函要求北榮總提供臨床試驗相關經費收支明細;清查至今,牽涉其中主治醫師以上層級人員逾二百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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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te/twapple/art_main.cfm?loc=TP&sec_id=5&art_id=982177&showdate=20040604

醫藥掛鉤究竟誰倒楣

蘋果日報 2004年06月04日

陳興正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小名陳真,現為劍橋大學哲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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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檢調單位日前指控各地四千七百名醫療人員和藥商涉嫌利益輸送,其中有四千兩百名醫師,包括數百名院長及主任。若罪名成立,刑期可達五年。檢調指出,這家世界最大藥廠之一的葛蘭素藥廠(GlaxoSmithKline),以「醫療試驗第四期」等含糊名義,編列近百億「公關」預算,做為醫生用藥勸說之「甜頭」(Sweetener)。甜頭包括禮品禮券、招待旅遊、贊助研究經費等。

高所得也貪小便宜

證據顯示,該藥廠經常開會討論如何促使醫師用藥,主管甚至指示哪類醫生最易下手。檢方指控:「該廠企圖影響醫師處方,盡可能銷售藥品。這套運作機制遍布全國,甚且根深柢固。」分析家預估,該項司法行動將為義大利一年省下三百億醫療費用。

誠如一位英國藥商指出,「醫藥掛鉤很普遍,某些歐洲國家更是猖狂。」台灣當然也不例外,而且恐怕更要嚴重許多。醫生是高所得,但外人大概很難想像,即便高收得也依然貪「小」便宜。

醫療法明明規定,醫療機構及人員,不得利用業務機會收受商人饋贈或不正當利益。可是,規定是這麼規定,好處還是照拿;醫藥一家,利益與共。「互惠」方式則巧立名目,五花八門。大者拿回扣,按開藥量抽成,小者代付機票、旅館或餐飲費用等。

十年前,筆者剛成為精神科專科醫師時,有家藥廠透過精神醫學會,公然發函招待醫師及眷屬旅遊,筆者於是在醫學年會上提案檢討,並在報刊上發表文章,引起許多反彈。事實上,精神科恐怕還是醫界最乾淨的科之一。

我不想當烏鴉,我只希望把這些人們習以為常的事變成一種「問題」。因為當它變成一種問題之後,總有一天它會獲得解決。即便尚未解決,只要它被認為是個問題,就足以使人警惕,傷害也就會減到最小。

不把「問題」當問題

醫界同行常用一句「舉世皆然」來淡化問題,可是,縱使舉世皆有醫藥掛鉤,也並非舉世都如此嚴重,更不可能舉世都認為它根本不是個問題。最讓人納悶的往往不是問題本身,而是人們不認為那是個問題。把不是問題的事當成一種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為那是解決問題的第 一步。

十年來,所謂「醫學倫理」喊得很響很動聽,議題眾多,無所不談,但在一些涉及擋人財路或醫生自身利益的問題上,依然避而不談。每有院務活動,永遠不會忘記跟藥商「勒」捐。但他敢不「捐」嗎?就像法官跟嫌犯借錢,他敢不借嗎?

很多醫生說不會因為拿了藥商好處就影響用藥,但這就好像法官說不會因為嫌犯借他錢就給予輕判一樣。如果這說得通,選舉買票又何妨?選民是理性的,拿歸拿,投給投。

十年前,精神醫學會倫理委員會針對我的提案做出回應。大多數委員認為,藥商招待旅遊,

醫師接不接受乃「個人自由」,不應干涉,因此這不是個倫理問題,不影響醫病關係。可是,醫病關係或有許多不同理論和解釋模式,但往往談到一個共同概念:「忠誠」。也就是說,醫師必須對病人負責;除非極可能因此傷及大眾利益。除此之外,醫病關係必須確保不受干擾,比方說階級考量或政黨因素等。

病人不想吃更多藥

首應排除的干擾就是外來利益。藥廠希望藥賣越多越好,但病人卻只想把病治好,而不是吃更多藥。也因此,當藥商給予醫師種種好處時,將使醫師無所適從,造成所謂「忠誠的分裂」(split of loyalty),不知該效忠誰。

有些醫院要求藥商止步,不得進入醫師辦公室。但我希望,不但藥商止步,醫師也該止步,不要自己跑去跟藥商「募款」,要求對方「贊助」。這想法或許天真,因為即便道德感強烈的英國醫界,也是照樣「贊助」個不停。但這是錯的,因為醫藥兩者間利益牽扯,不可能有單純的所謂「贊助」。

義大利的案子證實了一點:明也好,暗也罷,藥商「贊助」就像投資,很少虧本,倒楣的肯定是病人和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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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饋贈的醫學倫理質疑

陳興正 1995. 12. 24.

(原載中國時報)

在今年精神醫學會年會裏,有家藥商透過精神醫學會發出“公函”給所有醫師會員,免費招待醫師及眷屬旅遊。筆者乃據此要求在大會上提案討論,結果案子沒有能討論卻反而招來各方“熱烈批評”。時隔多時,迄今“熱烈”未曾稍減,但因多係私下進行,難以一一回應,希望能藉此公開討論,而有助於對問題的理解。

此一案例,僅係冰山一角,其它利益捐輸,存於醫界,行之有年,但多為檯面下運作;繪聲繪影,並無憑據可供討論基礎。故吾人乃藉此一藥商之尋常事件藉題發揮,希望在醫療行為上,尋得一合理依據;也希望能經由醫界自省,俾使社會大眾恢復一點對醫師的信心與尊重。過程中,若使學會同仁及相關工作人員為難或委屈,盼能諒解。

長久以來,醫界與藥商關係曖昧不清,大者“回扣”、“處方抽成”傳聞不斷,據統計,一年有數百億報價差額弊端。小焉者平日大小禮物建立「交情」,代印書、代印講義、代查 paper,或以各種名義「贊助」科內大小公私活動。其它如代出機票錢、開會住宿、「second round」之聲色招待等等,尤為司空見慣。醫師、藥商兩造關係極不平等,強顏歡笑逢迎奉承更不在話下。究係醫師何德何能有以致之?憑什麼可以對藥商做許多公私上的物質要求?

精神醫學會理監事更通過向藥商「募款」數百萬之「工作計劃」,這究竟是樂捐或「勒」捐?藥商有多少拒絕的空間?他敢拒絕醫師的“募款”嗎?兩造關係應如何定位?

在商言商,藥商做這些投資,一定有更多利潤之回收,一來一往之間,雙方各蒙其利,那麼,究竟是誰之利益受損?不言可喻。

精神醫學會倫理委員會委員認為,醫師即使得到好處,也不會影響醫病關係上的專業判斷。那麼,選舉時買票如果宣稱“拿歸拿、投歸投”,買票是不是就可以合法?而且,若藥商此等行逕屬於“無效投資”,不會影響醫師看病行為,那麼,為什麼我們不明白拒絕這些好處,以減少用藥成本及不必要醫療支出?使醫療資源可以做更有效的分配。

亦有謂醫界大多數人向來如此,既然“大家都這樣”,故可合理化之。但是,是非並不一定靠多數決,佔多數的不一定就是正確的一方。而且醫界裏的所謂絕對多數,可能只是社會上之極少數。我相信,社會上普遍對這種行為乃抱持著負面觀感。醫界縱然曲意迴護,避而不提,總有一天,還是會有其它各界提出檢討。

因為,醫界已經不再是、也不可能是一個可以自給自足、自立為王的封閉團體;各種遊戲規則之訂立,都免不了要受到相當程度社會文化的制約,以及其它非醫療專業勢力的「侵略」,故開放醫界「博愛特區」,長遠看來,既合乎醫學知識或醫學倫理的發展軌跡,也是醫界俾以求生的適應策略。

精神醫學會倫理委員會相對多數的委員表決(聽說十幾票對一票)認為,本案例“無關乎醫病關係”,甚至說它“不是一個醫學倫理的問題”。

醫病關係除了醫病雙方之外,有所謂的第三者(third parties),比如政府或所謂國家機器、司法機關、發執照的機關(比如說飛機駕駛執照),或者像保險業者等等。這個第三者,被賦予某種權利能在一些特定狀況之下,有限度地介入醫病關係之中。至於藥商,並無公然介 入醫病關係的餘地。

如果它不是醫學倫理的問題,那它至少是個法律問題。依醫療法第 44 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利用業務上的機會,收受商人饋贈或不正當利益。

如果它是個醫學倫理的問題,那它又是在什麼方面產生什麼影響?對現今醫療消費取向的醫病關係本質構成何種影響?醫師要對誰忠誠?是對藥商忠誠重要(拿人手短,吃人口軟?)或對病人忠誠重要?而且,又是如何個忠誠法?

關於醫病關係或有不同的理論及解釋模式,但是,不管是從病人權利角度出發的所謂fidelity(忠誠)說法,或是強調契約精神、強調自主權(autonomy)之契約理論,都提到類似醫師對病患忠誠的概念。說法之一是,醫療行為進行時必須排除不相干的資訊或干擾,比如醫師個人的生活計畫、對幸福生活的概念、社經地位、角色等。比方說,醫師的政治立場不應影響他的醫病關係。種種應該排除的干擾中,特別是像藥商等利益團體的不當介入,尤應排除。

除了利益團體之外,如學校、軍隊、醫院老板等,都是可能影響醫病關係的外力介入。有些外力介入,背後有它社經或政治上的主流意義,牽涉大眾利益,比較強勢且複雜,當它和病人的利益不一致時,常使醫師無所適從,造成所謂「忠誠的分裂」(Split of Loyalty)。比方說,司法機關之調查可能涉及醫師之保密責任。然而,藥商並不足以構成這樣的正當性或合法性,它之介入醫病關係之中,是很“不倫理的”。

精神醫學會倫理委員會提出一種看法,他們認為,醫師是否能接受藥商招待,應由醫師個人自由取捨。這使我想到兩位(倫理)學者,一位叫Simon,他說倫理原則不是「超級市場的商品」,不能像挑商品那樣隨意挑。另一位叫 Toulmin,更批評說我們不能像挑衣服一樣,專挑「適合自己身材」的倫理原則。

基本上,我們同意倫理有其複雜性,比如杜威(John Dewey)所說:「善與價值是一種嘗試性與實驗性的概念,是一種不斷嘗試與做修正的過程。」通常一件事都有幾種不同的答案,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應呈現出一種過程,一種對話與討論的過程,而不是哪一位「權威」或「大師」講了就算數,更不是說每個人可以隨自己高興而“自由取捨”。

台灣醫界向來不講醫學倫理,全憑「大師風範」,卻又有很多規範醫療行為的法律。或謂法律是倫理道德的最低形式,其實,法律和道德理論,雖然互有影響,但各有不同的發展經驗。合法的不一定合乎倫理,合理的也不一定合法。只靠法律不足以規範醫療行為。

我不是說我們該一味學習西方。相反地,我認為,醫學倫理多以西方經驗為背景,包括社經結構、制度的影響,以及人權觀念的演進等等,這些都是很西方經驗的東西,而醫學倫理應有它一定的社會發展脈絡,無法憑空而來,我們若過於粗糙甚至粗暴地整個移植或 copy 過來,難保不會發生水土不服的問題。

國內時有倡導醫學倫理之議,但醫學倫理畢竟不是「十誡」-- 你不可如何如何;更非小學生的「生活與倫理」,一味訴諸個人空泛德性或「大師典範」,稱賢稱義。醫學倫理應該像 R. M. Hare 所說,是一種可以討論的哲學。

醫學浩瀚無涯,宛如行船,技術易學,但何所依從,才是問題。如果不去澄清存在醫學實踐中的各種基本問題,比如關係,比如權利義務,比如資源分配、正義(justice)概念等等,如何可能當一位適任的醫師?
每天好像在寫遺書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上午 9:46
如是我聞

陳真 2004. 3. 14.


很多人喜歡出名,那是因為他不知道名氣帶來的痛苦;很多人喜歡故意與眾不同,那是因為他不知道跟別人不一樣所隱含的折磨。越是低調,越是深居簡出,名氣反而越大,人們也越好奇,就像偷窺什麼珍禽奇獸一樣。每一個人都是記者,帶著SNG,聞風而至。他們不是真的想了解你,而只是覺得你古怪有趣,彷彿可以提供某種救贖或異樣的趣味,享受那種帶點血腥的快感。

常有這種苦惱,又是什麼人要來調戲我了嗎?除了扭曲,還是扭曲。即便你站到眼前,他們還是只能看到另一個完全陌生的你。不管美化或醜化,仰慕或厭惡,都是扭曲,都是誤解。一切扭曲都使人痛苦,使人啞口無言,使人想逃走。

六年前,做了最後一場演講,不想再有這樣的機會;面對黑壓壓一片「觀眾」,那種感覺實在很痛苦,就像馬戲團裏的動物,逼迫自己做些表演,講一些根本不該在這樣一種場合講的話。

你或許可以對陌生人談物理,談醫學,談化學,但你就是不可能面對面,對著陌生人談哲學,就好像你不可能對著陌生人談你的家人一樣,因為它不是一種知識,不是一種話題,而是一種無法談論、無法客觀思索的生活和感情。

你怎麼想,其實也等於你怎麼活,光是談論「怎麼想」是無從談起的;你得先認識某個生命,然後才有可能理解他所說的一切。抽離了「人」,哲學也就不存在,甚至說不定連物理或數學也無法存在。

盛名不會帶來更多理解,而只會帶來更多自以為是的曲解。這時候,再好的哲學家也要啞口無言了;因為,那個理解思想的管道已被封閉。

電腦於是變成最好的聽眾;每天對著它說話,就像《花樣年華》裏那個心碎的人對著樹上的洞說話一樣。說一說,話就埋在裏頭,也許有一天,當人們靜下來,才有可能聽到那洞裏的聲音。

這聲音,不是一種新發現;它只是一種記憶,一種類似夢那樣的東西。當我面對桌上茶杯,不禁就要悲從中來。一切辛苦,難道就只是為了解答一個無解的夢?

貧窮毀了每一個器官,餘日無多,再活也不過十多年。一個人,幾乎費盡他一生最好的一段青春,用盡僅有的一點能力和心血,奉獻這麼一點微弱的聲音,希望它不會毫無價值。
節錄一封信 發佈日期: 2004.10.20 發佈時間: 上午 6:27
至於在貴站開專欄, 當然不可能, 你是在開玩笑嗎? 我連報紙專欄都不敢寫,不就正因為有貴站這樣的團體存在.

你不是有看到我在留言板上寫的? 我怎麼會怕什麼 "挑戰"? 言論思維之價值不在互相加強愚化效果, 而在於批判或挑戰, 問題是, 貴站並無法做到對人權的保障與尊重, 許多討論並不是討論, 更不是什麼挑戰, 沒有絲毫"討論事情" 的能力或意願, 而只是一心想傷害 "人" 或抹黑 "人", 彷彿只要把對方這個 "人" 鬥臭,就大獲全勝似的. 我怎麼可能把自己投入這樣一種環境, 作賤自己?

這問題, 幾乎可以說是一種台灣文化了, 我反覆為此打拼過成百上千次, 同樣的話一說再說,覺得很累. 到頭來, 只是使自己成為一種無謂的祭品.

一個人, 除非犯賤或毫無自尊, 否則絕不可能整天讓人這樣侵犯各種權利或名譽而毫不在乎.我自認不可能對付或制止這無數且無日無之的侵權行為, 因此不再寫, 就算自己的這塊留言板,我也一向嚴格縮控言論尺度, 畢竟台灣已經瘋了, 它好不容易獲得的一點點言論自由,這幾年已喪失殆盡.

我參與在過去那段時光裏, 為之飽受折磨, 如今歷史又走回從前, 心裏實在有說不出來的絕望和沮喪.

我有個建議, 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 不能因為能力或人手不足而犧牲那基本的言論規範, 否則,言論自由也不可能存在. 除非大家全都匿名, 互相打空包彈, 像打電動那樣, 互相盡情砍伐,但這樣的言論, 毫無意義.

每個人都該遵守基本規範, 所有遊戲才有可能進行. 如果要用下三濫的方式, 正直的人不會去玩,也難以忍受那樣一種野蠻遊戲.

我們或許免不了會對異己玩點小動作, 出個鳥氣, 但有句話說得很對, "總該有些事是正直的人絕對不幹的", 一個人再壞也該有個底線, 這樣一個底線,

就是一種基本的規範或價值. 如果不堅守這一點, 短時間內, 或許可以佔點便宜, 但長久以觀,我們將失去一切.

字即我心, 請三思.

陳真 2004. 10. 19.
報告一個好消息 發佈日期: 2004.10.19 發佈時間: 下午 3:52
跟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我決定不寫了。找了四篇稿,準備登完這些就不寫專欄或投稿報紙了。

不寫的主要原因是我自己的美學問題,這點我無法清楚說明;但我總為此感到十分苦惱。不知道為什麼世上會有人這麼不喜歡自己寫的東西。有人說:「天才的特徵就是:對自己的作品永遠不滿意。」我不是天才,卻依然有著同樣的厭惡感。

不寫的次要原因是,公開亮相的這些文字所要談的東西,它的價值正是在於它是一種不需要談、只需要做的事。比方說,我沒辦法老講著什麼普世價值(例如人權),但自己的人權卻被踐踏得一塌糊塗。而這個社會,如果普遍對這些事都不當真,那麼,我不斷公開去談它,似乎只是一種笑話。

這些事,沒什麼好談。如果大家對此不當一回事,如果這個社會也許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那也不需要再多講了。因為那根本不是懂不懂的問題,而是願不願意當真的問題。

第三個原因是,這個社會沒有言論自由。你永遠得在自己心裏設立個「小警總」,自我審查言論,以免惹禍,因為,不需國家出面,任何一個人,只要聽不順耳,都有辦法糟蹋你而不用擔心受到什麼制裁,除非你願意整天上法院。與其講話講一兩成,吞吞吐吐,那就乾脆不要講好了。

在過去,你只要決心不怕死、不怕黑牢,看你要怎麼批評都行,但是,那樣的美好時光已經結束。你不怕死沒有用,現在沒有人要你死,而是要你痛不欲生。根本也不再需要什麼鎮暴警察,派綠衛兵出去就夠了。下駟對上駟,只要匿名,只要存心使壞,網路是個最好的工具。但你總不可能天天跟人解釋說:「沒有哇,我沒有寫信給你啊。」「沒有哇,我沒有用學校資源賣色情光碟啊!」「沒有哇,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啊。」「沒有哇,我沒說過那樣的話啊。」「沒有哇,我沒有跟人家勒索啊。」等等等。

或者,你只好選擇匿名,以免遭到永無止盡的暗算。但是,從來沒有一種異議的聲音是以匿名方式出現。一切反對言論,必然都得連結到作者這個「人」身上,才有可能具有力量。要不然,它只是一種廁所牆壁上的無聊謾罵而已,爽是很爽,但缺乏力量。

第四個原因是,人會反抗是一定的,就算是小貓小狗,你踢牠,牠也是會反擊。但是,反抗不是什麼好事,至少不是我的個性。我是遇到麻煩則逃的那種人,很怕煩,很怕糾纏。我喜歡靜,喜歡純粹的東西,不喜歡枝枝節節的夾纏,更不喜歡做一絲一毫自己不喜歡做的事。

像我從昨天到現在,花了至少兩三個小時處理這個官司問題,感覺實在很浪費時間。特別是在看到一些小動作之後,我更擔心它會浪費我更多時間,明槍永遠難抵暗箭。既然這社會有人這麼不喜歡聽到這些,那我也不是非說不可,畢竟我要說的那些,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真理或多麼深刻的思維。講不講它,對我沒什麼差別,畢竟台灣不是我一人擁有。

而且,我的天性也並非在此;我還是對那些純粹一些、冰涼一些、像數學那樣的東西有興趣而已。這些「業餘」言論,如果引起這麼多「熱烈迴響」,那就算了。我不反抗,一切就到此為止。台灣這個菁英出沒的世界,實在太陰暗太複雜太不可思議,不是我的能力或個性所能面對。

當然,這個官司還是會繼續,但那是至少一年以後的事,如果我沒有移民的話。我目前只要查到對方身份就行,反正有兩年的追訴期,相關證據,也都有朋友幫我保存了。

底下是那四篇文章,絕對禁止轉載,因為在報紙登出前,不該轉載或公開張貼。這留言板,人煙稀少,所以就把它只貼在這裏,登出前,請不要轉貼或轉寄。讓我在中晚專欄登完這四篇就沒了,請各位忍耐一下。真的要感謝許多人幫我下了這個「不寫」的決定。

陳真 2004. 1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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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通的語言

陳真 2004. 9. 21.


具數百年傳統的英國獵狐運動,面臨全面廢止。人們說,這不叫運動,這只是一種無聊血腥遊戲,殘害動物,敗壞人性。好好一隻狐狸讓一群獵犬追趕,撕成碎片;獵人從中得到異樣快感。天理何在?

話雖如此,許多人卻靠其周邊產業維生。就像被追趕的狐狸,大勢已去仍奮力一博,不但入侵議場干擾,場外更是警民鬥毆,打成一片。

世事如江河,總得有個行進方向;它捲走陰暗,但也似乎帶走許多美麗回憶。動保就是一種潮流。有個盛極一時的歐洲馬戲團,負責人當年意氣風發,穿梭王公貴族間,如今已是步履蹣跚的七旬老嫗。前幾年,遭動保人士滲透,拍攝團內虐待動物鏡頭,事件主角就是她,踢打一隻不聽話的小猩猩。

出庭應訊那天,庭外聚集大批動保支持者,老巫婆去死等叫罵聲不斷;有人更企圖動粗,人群中丟出瓶瓶罐罐。看著這一幕,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支持哪一邊了。

一直記得老阿嬤驚懼憤恨的眼神;面對千夫所指,瘦小身子並不因此退縮;奮力推擠,彷彿要跟全世界對抗。昔日輝煌,如今卻成妖魔,彷彿一切違反潮流罪惡,全該由她一人承擔。可是,歷史真是這樣嗎?那些所謂落後反動事物,難道沒有你的支持?沒有你的童年往事和某種悄然已逝的歡樂在裏頭?

從小在台南「華西街」長大,每天看人打拳賣膏藥,四周盡是燈火幽黯的妓女戶。地攤上百,春藥偽藥蛔蟲藥,特技雜耍脫口秀或猴子抽煙蛇鼠大戰等,什麼都有。收攤時,偶有「美姿舞蹈」,歡迎明天君再來。這些不上道的事物逐漸消失了,但我不覺其醜陋,因為裏頭有我美麗的記憶。

是非很重要,但美麗也許更重要。時代起落,昨是今非,是非起落間,總該有些像眼角淚痕那樣美麗永恆的東西在裏頭,那似乎才是人類共通的語言和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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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海光與蘇格拉底

陳真 2003. 8. 20


古希臘雅典城邦只有三條不成文法:敬拜神明,榮耀父母,善待動物。蘇格拉底觸犯第一條而死,能逃走卻不逃。判決書寫著:「蘇是個惡棍、怪人,妖言惑眾,褻瀆國家所敬拜神明,窺探天上地下事物,把壞的說成好,好的說成壞,以此蠱惑敗壞青年。應服毒自盡。」五百人陪審團以 360 比 140 通過判決。囚禁一年後,當眾飲鴆身亡。

「神明」在當時是一種政治詞彙,類似「黨國」、「領袖」、「台灣咱e母親」、「XX主義」等,用來鞏固政權打擊異己,馴化百姓。柏拉圖是支持者,他並非真的敬拜什麼神明,而是認為有必要發明一些控制人民的概念,以「維護城邦利益」。他說,這是一種「高貴的謊言」。

被控不敬神明的蘇格拉底,顯然虔誠多了。他一生赤貧,整天在街頭巷尾全民開講,對各種約定俗成的說法提出質疑。他相信自己被一種神聖的聲音引導,不計毀譽,也不在乎死亡。

殷海光曾說:「知識份子必須是社會的批評者,現有價值的反對者,這是蘇格拉底式的任務。若不對流行意見和價值發生懷疑並提出批評,不過是個活書櫃,在心靈方面沒有活。」

蘇殷之死,不是因為思想不見容於當道,而是因為他們的懷疑精神讓許多人感到不安;既不願自詡的知識理念或謊言被人拆解,更害怕其對年輕人的影響力。封死他們的嘴,似乎會比反駁其質疑要容易許多。

審判團主席之一,臨刑時跑來看好戲,嘲諷說:蘇格拉底啊,死到臨頭,看你還威不威風!蘇聞言默然,飲下毒汁前說了這麼一段話:

「死亡,就像一場永恆的沉睡,死後的世界或許寧靜美好也說不定。再見了各位,死別的時辰已到,我們各走各的路吧,但究竟是誰才能奔向那美好的世界,還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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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共匪

陳真 2004. 8. 13.


出國前,沒機會見到共匪,只知道共匪很可惡,謀我日亟,無所不用其極。不管藍綠都這麼宣傳。出國後,隔壁就住著一個共匪,終於可近距離觀察共匪的邪惡本質。

這個共匪,二十來歲,有著「做穡人」的外表。瘦小的身子,粗糙黝黑的皮膚,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老一些,臉上有著一種說不出來卻又似乎熟悉的滄桑與默然。兩個大男人偶而擦身而過,往往無語,只有微微一笑。

他在學校附設醫院某研究單位,每天一早出門,入夜才回家,風雨無阻。出門時,跟我走同一方向。我開車,他騎腳踏車。騎到醫院,至少三十分鐘。劍橋陰雨日多,到了冬天,更是苦不堪言。

每次看他出門,手上總提著一個塑膠袋,裏頭裝著三明治或便當盒之類,應該就是他的午餐吧。下雨時,就從袋子掏出一件顯然從家鄉帶來的老式雨衣,披在身上。我常想,這麼一個「優雅」的大學城,他這一身老土,肯定引來許多異樣眼光。

後來我搬家、轉系,從此沒再見到他。但幾年過去了,認識的共匪越來越多,這個出奇安靜的共匪,卻讓我印象最為深刻。記得有一回下雪,寒風刺骨,從屋內看到他掙扎著跳上腳踏車,三明治掉落地上,回頭撿起,又跳上車,逐漸消失在大雪裏。靜悄悄的畫面,就像默劇那樣。

這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個共匪。至於跟共匪有關的那些政治,眾聲喧嘩,幾乎要覆蓋了整個天,我還能說些什麼呢?不禁常想起梵谷那些話:「我有一種強烈需求,但是⋯或者⋯我該說些什麼呢?於是,我在夜裏走出室外,把星星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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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並不如煙

陳真 2004. 10. 19.

張藝謀說,每一場戰役,兩邊都有英雄。「無名」十年磨一劍,臨刺卻罷手,自願受死,以刀背抵住秦王說:「那死去的人希望,大王記得那(和平的)最高境界。」

歷史的荒謬,卻似乎永遠超乎我們的想像。曾經可歌可泣的,如今不堪回首;生死以之的,如煙而逝。改朝換代後,稍有點資歷的,大多佔了個位置,但是,那個大寫的夢呢?可還縈 繞胸懷?

章詒和說得對,「歷史不但變得模糊不清,而且以不可思議的速度被改寫。」就像寫小說,權力有多少,創作自由就有多少,善惡美醜任憑定義,勇敢的,窩囊的,隨意改寫。但是,改寫得了人事,改不改寫得了滄桑?雕琢得出形體,雕不雕琢得出靈魂?

面對是非沉淪,金恩博士曾經說,政客不值得罵,朋友不需要罵,因為「我們終究不會記得敵人的咒罵,只記得朋友的沈默。」當好人比壞人還壞,當黑夜比白天更亮,語言似已窮盡,而文字無非也只是一種無聲的嘆息。

毛澤東欽定「第一號大右派」章伯鈞之女章詒和,飽經文革滄桑,寫了本動人的書《往事並不如煙》,塵封二十年才出版,講一段你我的故事,一個悄然已逝的時代。她說:

「從前的人什麼都相信,後來又突然什麼都不信了⋯我這輩子,經歷了天堂、地獄、人間三部曲,充其量不過是一場孤單的人生,沒有什麼意義和價值。我拿起筆,為自己尋找繼續生存的理由和力量,拯救我即將枯萎的心。而提筆的那一刻,才知道語言的無用,文字的無力。它們似乎永遠無法敘述出一個人內心的愛與樂,苦與仇。寂靜的我獨坐在寂靜的夜,那些生活的影子便不期而至,眼窩裏就會湧出淚水⋯一個平淡的詞語,常包藏著無數寒夜裏的心悸。我想,能夠悲傷也是一種權利。往事如煙,往事又並不如煙。」
血壓又上升了 發佈日期: 2004.10.19 發佈時間: 上午 9:49
忘了說, 我把你的信登在此.

http://www.habago.net/component/option,com_akobook/Itemid,35/

還有, 我剛剛去寄文章給兩位當事人, 發現你並沒有刪除. 標題仍然有著一堆 "人面獸心的陳真",然後你只是把內容刪除, 豈不是更進一步的抹黑, 引人遐想? 我若這麼對你, 標題取個"人面獸心的路犁", 然後內容留白說 "路犁先生說這不是事實, 故刪除, 但貼文者可要求重新貼上",你感想如何? 貼文者當然能幹任何一件事, 但他必須為他所幹的事負責, 這道理你真的不懂嗎?

還有, 內文裏頭仍然有著什麼"陳真這個人我是相當不恥,不過根據你的描述,好像比較像感情糾紛吧??" 幾個字,

我什麼時候有過什麼感情糾紛, 我若也說你路犁有親子關係方面的財務糾紛, 你做何感想? 再說,憑什麼討論你家的事我家的事, 這些道理, 你真的不懂嗎?

正直地做事, 正直地對待人吧! 即便對付你的敵人, 也應該用正直的手段!

不過, 我想你現在不需要再刪什麼了, 如果你覺得不知道怎麼刪才對的話. 我只是很納悶,

為什麼會有人真的認為一個人可以匿名做任何事卻不必負責. 我不想再教人家這些簡單的道理,這不是不懂, 這只是要不要遵守而已.

陳真 2004. 10. 19.
補充一下 發佈日期: 2004.10.19 發佈時間: 上午 12:08
章詒和這本"往事並不如煙"為簡體字版本之書名,文中一些較為敏感的字眼均被刪除(by出版社?),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隨後推出的繁體字版本則為完整版本,並略有補充,並將書名更改為最後的貴族(為書中一篇文章的篇名),台灣由商務出版代理,各大書店有賣。

最近熱衷讀回憶錄的怡靜
喜歡英雄也喜歡狗熊 發佈日期: 2004.10.18 發佈時間: 下午 3:03
英雄

陳真 2004. 10. 18.

電影《英雄》裏,殘劍對無名講了這麼一些話,他說:「一個人的痛苦,與天下人相比便不是痛苦;趙國與秦國的仇恨,放到天下也不再是仇恨。」讓人聽了挺感動,眼淚差點要噴出來。

我看世界各地那麼多飽受痛苦和折磨的人,也常覺得,跟他們相比,我的痛苦也能稱得上是一種痛苦嗎?我自認為如海一般深的委屈,還算是委屈嗎?每當我衣著單薄,感覺十分寒冷時,免不了也會想到,跟那個兩隻手都是凍瘡的小女生比,這也能算是寒冷嗎?即便是一般家庭主婦或上班族,許多也是懷抱著根本不為人所知的委屈和痛苦,致力於生活,而我好歹有一支筆可以為己發聲。算起來,大概只有讀書人的生命最為空洞蒼白。

人總是嚮往著英雄,嚮往著一種高度利他的正直,特別是心智未成熟者,這種「不切實際」的傾向也越強。但是,英雄不好當。為己打拼容易,利他很難。人總是忘不了自己的痛苦,也因此,對於那些進行自殺攻擊的死士或黑寡婦,我在想,換成是我,一時若想不開,恐怕也會這麼幹了。遠比這些喪親之痛更為微小的痛苦,都讓人很想殺人了,何況是長年飽受迫害或家破人亡。

要說恨,我應該恨國民黨才對,因為是它讓我家破人散,飽受折磨。但我其實誰也不恨;與其說恨,不如說悲傷。

雖然英雄離我甚遠,但雖不能至,心卻嚮往矣。英雄的美,不在他手上利劍,而在他的勇氣和感情。甘地說,你能承受多少痛苦,你有多少無辜,你就有多少力量。這話沒錯,但要忍受痛苦和誤解多難,雖然我們都知道「一個人的痛苦,與天下人相比便不是痛苦。」

也許,當某些類型的痛苦並不光是屬於個人時,我們就應致力於消除這樣的痛苦根源。曾跟一位西方人談起台灣社會之陰暗,我說,從事社運或做為一個異議份子,經常得承受無數難以理解、甚至不可思議的折磨和迫害,這些傷害,不光是來自國家,更來自無所不在的愛國人士,而那個西方人似乎完全無法理解我在說的狀況。

台灣,什麼時候才會變成這樣一種健康一點的社會,不再 “殺敵”,而能把基本是非當一回事,學習怎麼講 “道理”,而不是學習怎麼傷害一個“人”,光明磊落地為人處事。

下一篇是上周寫的,準備給中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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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並不如煙

陳真 2004. 10. 10.

張藝謀說,每一場戰役,兩邊都有英雄。「無名」十年磨一劍,臨刺卻罷手,自願受死,以刀背抵住秦王說:「那死去的人希望,大王記得那(和平的)最高境界。」

歷史的荒謬,卻似乎永遠超乎我們的想像。曾經可歌可泣的,如今不堪回首;生死以之的,如煙而逝。改朝換代後,稍有點資歷的,大多佔了個位置,但是,那個大寫的夢呢?可還縈繞胸懷?

章詒和說得對,「歷史不但變得模糊不清,而且以不可思議的速度被改寫。」就像寫小說,權力有多少,創作自由就有多少,善惡美醜任憑定義,勇敢的,窩囊的,隨意改寫。但是,改寫得了人事,改不改寫得了滄桑?雕琢得出形體,雕不雕琢得出靈魂?

面對是非沉淪,金恩博士曾經說,政客不值得罵,朋友不需要罵,因為「我們終究不會記得敵人的咒罵,只記得朋友的沈默。」當好人比壞人還壞,當黑夜比白天更亮,語言似已窮盡,而文字無非也只是一種無聲的嘆息。

毛澤東欽定「第一號大右派」章伯鈞之女章詒和,飽經文革滄桑,寫了本動人的書《往事並不如煙》,塵封二十年才出版,講一段你我的故事,一個悄然已逝的時代。她說:

「從前的人什麼都相信,後來又突然什麼都不信了⋯我這輩子,經歷了天堂、地獄、人間三部曲,充其量不過是一場孤單的人生,沒有什麼意義和價值。我拿起筆,為自己尋找繼續生存的理由和力量,拯救我即將枯萎的心。而提筆的那一刻,才知道語言的無用,文字的無力。它們似乎永遠無法敘述出一個人內心的愛與樂,苦與仇。寂靜的我獨坐在寂靜的夜,那些生活的影子便不期而至,眼窩裏就會湧出淚水⋯一個平淡的詞語,常包藏著無數寒夜裏的心悸。我想,能夠悲傷也是一種權利。往事如煙,往事並不如煙。」
陳真 發佈日期: 2004.10.18 發佈時間: 下午 1:26
他們對這兩篇不爽.
第三篇是上周寫的, 理應今天見報.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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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捧美國的 LP

陳真 2004. 9. 29.

(原載中時晚報)

在英國社運場合,很怕人問我從哪來。對方往往一副「驚喜」狀,然後支支吾吾問:「你們台灣⋯為什麼⋯跟美國⋯這個那個」,支吾半天,套句陳唐山的名言比較快,「為什麼要捧 美國的 LP?」

喬姆斯基因此多次公開點名台灣、以色列、英國和阿根廷等,組成一種「國際恐怖網絡」(international terrornetwork),為美國主子出資出力,儘幹些違反人權的恐怖勾當,比方說資助獨裁國家購買 x火、幫忙訓練人員鎮壓異己等。

此外,一百五十幾國簽署禁用的「殺傷人員地雷」,台灣還是照用。輻射遺害億萬年、催生癌症與畸形兒的貧釉彈,台灣更是僅有的十五個生產國之一。據BBC報導,台灣歷次軍演大 q使用貧釉彈,前後已發射六萬發。

2000 年加拿大安全情報部門公佈一份全球生化武器擴散報告,台灣更是十大可疑國家之一,涉嫌違禁生產三種生物戰劑。報告指稱,台灣一直被普遍懷疑擁有大規模毀滅武器,包括肉毒桿菌和炭疽等。另外,2001年更與美軍合作,前往非洲採集瞬間可殺人千萬的伊波拉病毒。

至於軍購排行榜,始終名列世界前矛,為世人詬病。小小一個島,堆滿軍火,就像某戶人家整天捧黑幫老大的 LP,被當成凱子削,客廳臥房堆滿機關槍手榴彈一樣怪異。很多國家被迫抱美國大腿,無可厚非,但沒見過像台灣這樣窩囊的,抱大腿不過癮,還主動 PLP,卻又一方面高喊什麼獨立自主。

反軍購別只顧著殺價。武器之可怕,不在價格,而在殺傷力。比方說35公克肉毒桿菌毒素,足以殺害六千萬人口。據說,只要五名生化武器專家,十萬美元經費,數周即可製造一批生 物戰劑,毀滅一座城市。

不要為了騙選票,講什麼恐怖平衡。所謂玩火自焚,多行不義必自斃,如此捧美國的 LP,遲早會把台灣帶向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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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同路人

(原載中時晚報)

陳真 2004. 10. 7.

以軍對加薩發動攻擊,濫殺無辜,三分之一死者是幼童。聯合國呼籲正視人道危機,安理會更提案要求以色列遵守日內瓦公約,立即停止攻擊並從佔領地撤軍,此項決議卻遭美國否決。

這能算是「新聞」嗎?除前蘇聯外,美國是最常動用否決權的國家,六十年來行使否決權近百次;利之所在,無一不能否決。前年更以否決維和任務為要脅,換取國際刑事法庭豁免權。當年阻止各國譴責海珊亦是一例,甚至說毒氣不是海珊施放,進而嫁禍給美國死對頭伊朗。

美國不但幫忙海珊發展生化武器,雷根更說他是自由世界「忠實盟友」,晉見海珊共謀反恐大業的特使,正是當今國防部長倫斯斐。至於對抗蘇聯入侵阿富汗的賓拉登,則被捧為「自由鬥士」。當然,別忘了蔣介石也是「民主的燈塔」。民主自由的同路人,一旦失去利用價值,則打為恐怖份子或獨裁者。

這些都只是普通常識,但西方主流媒體從未如此呈現。要抹黑就抹黑,要漂白就漂白,端視利之所在。如今對伊戰表歉意,說什麼未盡媒體監督責任,只是益顯其虛偽。

媒體絕非無知,而是故意篩選事實或歪曲真相來灌輸某種立場或意識形態。西方如此,台灣亦然。不但一味覆述謊言,甚且憑空幻想,加油添醋。例如罵反侵伊人士是「尾巴學者」的楊憲宏說,各國反戰的「真相」是他們和恐怖份子掛鉤販售軍火,怕被布希的正義之師拆穿,並說「聯合國已遭超限恐怖主義者滲透」,「科技水準已大大提升,像炭疽菌與沙門氏菌、肉毒桿菌都已到了可以量產並乾燥化的程度。」還有一位反反戰的金恆煒,則加上一句毫無常識的指控:伊拉克軍購世界第一。

所有這一切,全是謊言。說謊可以,但不要講些沒有常識的謊話,那是在侮辱我們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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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愛台灣

(原載中時晚報)

陳真 2004. 10. 12.

民進黨上台,開展的不會是一種新政治,因為人民是舊的,思維是舊的,從何新起?國民黨一整套狗皮倒灶,民進黨處處青出於藍。所謂統獨之爭,不過名詞上玩花樣,騙騙選票。國親合,國民親更該合,因為看不出彼此多少差異。若說政權更替有什麼改變,那就是愚民作 風更普及;台灣因此一分為二,一邊一國,似乎得各蛑W立才行。

還記得反制黨外、喊打喊殺的疾風雜誌社嗎?還記得剛走上街頭時、愛國民眾的辱罵嗎?還記得眷村發傳單的下場嗎?遊行時,最好繞過學校,因為充滿「正義感」的學生會從樓上教室丟東西砸你,高喊「為國除害」。

統治者樂於煽動這樣的衝突對立,以暴民為前鋒,打擊異己。人民越痴愚,他越高興。曾幾何時,四處是這樣一種綠衛兵或御用文人,唯顏色是問,愛台灣喊個不停,稍有質疑則扣帽 攻擊。我愛台灣就像我愛中華一樣,同卵雙生。

西方在這點上好一些,這樣的文化養成,卻是漫長過程。1914 年大戰爆發,羅素積極反戰,鼓吹CO(以良心為由拒絕從軍),一片愛國聲中,成為眾矢之的,幾次演講遭到民眾暴力攻擊。

劍橋給這個揚言「不愛英國」的教師兩條路走:罰款 110 英鎊或滾蛋。羅素拒繳罰款,選擇解聘。面對愛國熱潮,羅素很感慨,他說:「愛國就O為一些很無聊的理由去殺人或被殺。」

愛國是政客的深層騙術,已逐漸為世人揚棄,台灣反倒越燒越旺,從疾風義士到綠衛兵,一脈相傳。疾風精神一天不死,民主自由就遙遙無期。儘管去愛人愛動物愛大自然,但台灣不能愛—如果它指的是一種政治概念。
陳真 發佈日期: 2004.10.18 發佈時間: 下午 1:21
這版面讓我充當一下私人用途, 如果有人懂法律, 懇請來函賜教. 我的 e-mail: hc228@cam.ac.uk

我現在不可能告, 我想問的是:

1. 我如何取得對方真實身份?
2. 我如何保存證據?
3. 追訴期限多久?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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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媒體對抗網站" 負責人路犁先生你好,

我是陳真. 聽說有人在貴站上抹黑我, 我去看了. 同時又查看了貴站討論規則, 上面說, "您必須同意不發表任何辱罵, 猥褻, 粗俗, 毀謗, 怨恨,恐嚇" 的文字,否則 "站方將會立即限制您的進入並且永不開放 (您的網路服務提供商也將會被發函通知). "

我很納悶, 諸如像這樣的標題 ""文章主題: 陳真,是一個人面獸心的膚淺假社運者"". 不算辱罵毀謗嗎? 不需刪除嗎? 我又是怎麼個 "人面獸心"法? 我沒有人權嗎?只因我在所謂"統媒" 上寫點你們不中意聽的想法, 就該承受這一切嗎? 若是你, 面對種種污辱抹黑, 你有可能為自己辯護嗎? 其它還有一大堆更躠左徹徹底底的無中生有和毀謗.

我打工完成學業, "出社會" 也不只二十年了, 人心和政治如此陰險的台灣菁英社會, 我講話又這麼直接, 做事不顧安危,如果我有一絲一毫沒醫德或扯過什麼爛污, 有可能平安活到現在嗎?

我在醫界的名譽, 哪一點不好? 我甚至從來不在背後批評任何人. 我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我傷害過哪個病人? 如果有, 這些 "揭發" 我的 "人 面獸心" 的 "同事" 們,應該立刻向精神醫學會倫理委員會檢舉, 發起調查才對, 而不是在網路上匿名抹黑, 讓當事人根本無從反駁. 他們不是說受害病人還因此找他們求助嗎? 既然如此,現成的人證物證俱在, 豈不是馬上就能把我繩之以法?

另外, 貴站上還有人說我是國民黨特務, 長年派駐在黨外裏頭. 請問, 國民黨會用叛亂罪和各種身心折磨 (當然也包括抹黑) 去傷害他自己的特務嗎?

一般人之胡作非為我可以忍(不能忍還能如何? 難道天天去追查控告一大堆根本連對方是誰也不知道的人), 但我想控告那兩位自稱是精神科的醫療人員, 一個署名 "吟遊詩人", 一個 "Gibran". 我要讓他們就算不坐牢, 也該為自己的言論付出應有的代價. 但我人在國外, 明年才回去. 我目前也只能保留這些 瓴等我回去之後再提起訴訟.

除此之外, 我想請你告訴我應該怎麼做, 您做為一種媒體的負責人, 如果媒體侵犯某個當事人的權利或名譽時, 貴站認為應該怎麼做才適當.或是你們願意提供我更多證據和提起告訴應有的基本身份資料, 請你協助, 謝謝.

其實我不是很懂法律,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義務該協助我獲得對方真實身份 (要不然我怎麼知道要告誰?), 如果這不是你的義務, 而你又不想幫忙的話, 我不介意. 我再另外想辦法追查. 也因此, 我把這封信同時 BCC 給十幾個朋友, 希望他們如果懂的話, 能教我法律上具體該怎麼做.

這是我第一次決心告人, 主要原因是我無法忍受我的同行裏有這種匿名傷人的敗類 (該人文字裏卻又似乎以正人君子自居). 我想查出是誰,因為醫界裏我幾乎沒有一個不認識的了. 一般人, 人品差一點沒關係, 但既然是醫療人員, 就不應該容忍這樣的人品, 我想讓他們學習一種正直做人的方式, 為此付出代價.

我真不明白, 為什麼人可以邪惡到這種地步?

十多年來, 常有人找我出書或寫專欄, 但我從未答應. 這回給中時晚報寫專欄, 嚴格說來是我生平第一次, 主要是因為我挺仰慕楊渡先生. 我沒跟他碰過面, 但察其文采, 感覺心思不俗, 因此也就答應一試.

我 "復出" 投稿不過九個月. 過去我之所以強烈排斥在公眾媒體上寫文章, 主要是因為我不喜歡變成一種 "名人", 那給我挺庸俗的感覺. 我的文章即便是談論抽象哲學, 情感依然遠勝於它的抽象內涵, 理應只給親朋好友看就夠了, 沒有公眾閱讀價值, 所以我十年不投稿, 更從未發表在任何學術刊物上,而且拒絕所有出版社出書的要求.

儘管我寫的東西如此乏善可陳, 但那裏頭有我一切的心意, 我希望它們能夠以一種適當的方式存在, 以一種自然且正直的方式流傳下去或自然消滅.

我寫東西很快, 一天寫個幾千字毫不費事. 過去六七年來, 我努力讀書寫作, 每日沉浸書海, 一共寫了五千多頁, 中英文各兩千五百頁,感覺就像在寫遺書那樣, 但我既然還沒死, 絕大多數我都不做任何發表, 也不給任何人看. 它們寫得並不好, 也因此, 我常懷疑這些東西將來是否有保存價值, 有時候真想把它們全部銷毀.

但我畢竟沒有這麼做, 它們大多還保存在我的磁片裏. 儘管卑陋, 但它畢竟是我對這世界的所有心意, 就像一種情書或禮物那樣, 即便卑陋愚昧,依然表達了我內心的感激和感情.

我之所以說這些, 主要是想說, 我不會是你們的敵人, 也不會是任何人的敵人, 因為那從來不是我寫作的心態. 我的批評並沒有任何敵對的仇恨, 如果它給人這種感覺, 那純粹是我表達能力的問題. 粗俗的人, 有他粗俗的表達方式, 但他的內心和感情卻不一定粗俗.

除此之外, 我也差不多想清楚了, 我要逐漸脫離學界或賣弄文字的 "話語圈", 我想我完全不適合台灣的菁英社會, 我不會應付這麼多複雜陰暗的一方面也可以說是懦弱吧. 我實在很 "害怕" 陰暗. 我是個老黨外, 但老實說, 現在的言論環境要比過去惡劣許多.

在過去是論積分, 平常沒事, 等你積分夠了, "國家" 才會對你採取制裁行動, 企圖把你用各種罪名繩之以法, 或是堵住你的一切前途管道. 但不 獂蝏羆打擊你的既然是 "國家" 或統治者, 它總得表面上玩一種所謂法治的遊戲, 不會太亂來, 至少, 這樣的打壓有著一種嚴肅感.

但現在的言論環境卻完全不是這樣, 毫無嚴肅感, 變得低級不堪. 國家或當權者根本不必出面, 效忠於它的任何一個人都有辦法直接懲罰你.只要你稍微批評當權者兩句, 這些忠黨愛國的人, 馬上就有辦法讓你痛苦不堪, 不管是匿名抹黑或冒名頂替或匿名做出生活中或透過 e-mail進行漲U種騷擾,包括騷擾我的家人或同學師長等等, 簡直是數年來如一日, 無日無之.

我不明白, 難道這樣一些正直的道理有那麼難懂? 他們真的不知道什麼是人權? 什麼是是非曲直? 什麼是媒體和言論該有的基本品格和規範? 而只是一味想"殺敵", 攻擊和傷害異己應有的權利?

我常覺得, 人權是最基本的一個東西, 如果當事人自己都無法保障自己的人權時, 他除了沉默哀嘆或上衙門控告之外, 還能再多說一些什麼道理?道理從來都不難,只是看我們願不願意遵守而已.

最後, 如果方便, 麻煩也把這封信傳給那兩位先生. 我也會把信傳給他們, 但我不確定如何確保這封信可以寄到他們兩人手上.

靜候回覆. 多謝.

陳真 (陳興正) 敬上 2004. 1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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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這兩位先生的幾則沒有刪掉的留言如下:

陳真

討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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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2004 與媒體對抗

Re:陳真,是一個人面獸心的膚淺假社運者

PIPI 寫到:

陳真這個人我是相當不恥,不過根據你的描述,好像比較像感情糾紛吧??

該案是被害人透過管道,向本人查證其在社群之行為時透露,該被害人在末期才知她被騙。問題是精神科醫師,對精神病患內心世界知之甚詳,檢視相關資訊,只能說是沒醫德,扯不上該被害人涉入與他、前女友間感情糾紛。否則為何醫師,尤其是精神醫師,不能涉入患者 感情世界是醫師的基本職業道德要求?更何況那不是敻囍甈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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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遊詩人

發表於: 2004/10/16 16:25 文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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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近十天去瑞典開會,有一些話題沒能即時回應。

陳真先生的人格絕對不是這個討論串的重點。在下提起一些相關的事,只是想證明,這個人的立場偏頗並且習於用詭辯的方式來護衛自己 的立場,是多麼隨手可得的常態。

台灣很多藍派政治立場,純粹是長期扭曲教育與放不下的虛幻民族情感所造成,所以與那些人對話,也許常常讓人血壓昇高,但總還是有一點半點可能,期待那些傢伙能夠領悟⋯

但更可恥的是,此人連一些相當“普世”的價值(關於醫師的責任、希波克拉提斯誓言與自我反省),都能因自私自利與自大的角度,而能大加扭曲(請見前面各欄所附的此人個人網 頁)。所以跟這個人對話,絕對是一件毫無意義的事C

(這就好比即使李敖想要和您通信討論,您都可以直接回絕是一樣的意思。像藍蟹大大這樣上網批判,還多少可以讓其他閱聽人瞭解某些偏執狂的言論有多麼荒謬,但是和那種人對話,實在是沒意義到了極點⋯)

陳真此人的醫學生涯也算有些年資,因此傳言頗多,不過那些都不重要。

一般而言,人的人格和文章內容多半是可以分開來看,文章的重點在於前題與假設、資料舉證與邏輯,只要針對內容就可以有很好的討論。

不過台灣就是有很多高智商與高精力的偏執狂,和統媒相互依賴把台灣搞得一直沒有一個與民主狀態相符合的輿論力量,才讓一個國家變得這麼ㄔ膨`⋯

遇到這種特殊狀態時,瞭解某些人的背景和人格是有參考價值的,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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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啊!偉大的台灣喬姆斯基,你真是令人「頸癢」

藍蟹 寫到:

大叢仔 寫到:

根據他的說法,他似乎和陳豐偉很熟

Lina Pascale 寫到:

樓上 distant 大大說他似乎有躁鬱傾向

其實,他跟 ROACH (Dr.陳豐偉) 同樣是醫生,而且還是精神科的。

[urlhttp://iwebs.edirect168.com/main/html/amoeba/32.shtml]一位精神科醫師之有口難言[/url] by 陳真

啊呀!難怪一直覺得眼熟!

現在想起來了,前年總住院醫師轉寄了幾篇文章,都是這個陳真在批評專科醫師制度的,原本還覺得這個人挺另類,直到這人寫了一篇批評心理治療理論的文章,我才寫了篇文章反駁。

因為該文章本身完全暴露了這個不合格而且有心理偏差的精神科醫師的內在人格,文章我也沒留下(因為完全沒有參考的價值),不然真的可以拿來佐證此人只是個智商不很差(至少可以考上醫學系) 因而能穿上白袍的精神病患⋯。

很抱歉我用如此嚴厲的言語直責此人,因為此人在批評心理治療時,不但不去反省自身的傲慢與沒有同情心對病患所造成的傷害,沒有體察自身的無能與焦慮投射在患者身上的憤怒,還恥笑所有心中帶者傷害來尋求醫師協助的患者,將他們譏笑為弱者廢物人渣,還將精神科醫師對患者的同理與溫柔,視為“弱者的幫兇”⋯

藍蟹大大寫得非常好,不過不必對這種人動氣,因為有點不值得。

陳真只是因為人格問題,將大多數精力放在宣揚偏見的“醫師執照擁有者”而已,除此之外這人腦袋裡的學識與詭辯,都只是此人偏執人格下的奴隸,可嘆可悲,真是台灣精神醫學界的不幸。
陳真 發佈日期: 2004.10.18 發佈時間: 上午 9:53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3750000/newsid_3751300/3751338.stm

2004年10月17日

BBC 中文網

倫敦數萬人舉行反戰示威游行


(圖)示威者從議會大樓一則的西敏寺大橋上跑過

來自歐洲和英國各地的反戰人士5萬多人會聚英國倫敦參加了10月17日的反戰示威大遊行活動。

示威者組成的隊伍從倫敦市中心BBC大樓經過,前後共用了將近一個半小時。估計,示威者至少達5萬人。

其中有來自英國各地的民眾,也有不少人來自歐洲大陸。

人們手舉各種標語,在鑼鼓和音樂聲中齊聲高喊反戰口號。聲勢浩大,從一里地外都能聽到 呼喊聲,使往常寂靜的倫敦周日呈現類似節日般的氣氛。

示威者高舉的大型標語就不下數百,其中有"我們要和平,不要戰爭"﹔"撤回駐軍"﹔"停止以色列恐怖主義,解放巴勒斯坦"﹔"打倒工黨帝國主義" "打倒布什"以及"布萊爾必須下台"等等。

遊行隊伍色彩繽紛,有些團體還配備了統一的服裝。隊伍中還有不少設計新穎的彩色宣傳車 ,兩側的政治諷刺畫十分醒目。

重新部署英軍

這次反戰大遊行之際,英國政府正在考慮美國提出的一項要求,希望英國駐軍在伊拉克南部以外地區部署軍隊。其中包括首都巴格達在內,以便讓目前扎駐在那裡的美軍第24海軍陸戰隊先遣部隊騰出手來攻擊費盧傑。

不過,這項要求在英國立刻引起強烈反響。英國前外相庫克擔心,美軍這一要求可能會令英軍為美軍的"侵略"行為承擔責任。

庫克說,一旦美軍對費盧傑的攻擊像前幾次一樣造成巨大的平民傷亡,英軍將會背負和美軍同樣的罵名。

英國自由民主黨外交事務發言人坎貝爾說,任何將英軍聽命與美軍的做法都會引起極大的爭議。

預計,英國國防大臣將於星期一(10月18日)就英國政府的決定在議會發表聲明。
無法無天 發佈日期: 2004.10.15 發佈時間: 下午 6:46
這是去年 HRW 的報告. 問題並沒有改善.

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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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rw.org/chinese/2003/2003070913.html

人權觀察組織報告

中國:警方加劇對感染愛滋病毒的抗議者的暴力行為

河南省當局進一步隱瞞愛滋病疫情(紐約,2003年7月9日)

人權觀察今天說,中國河南省的警察在對待感染有愛滋病毒並設法 得到治療的抗議者時,採取了越來越多的隨意逮捕和 氻O的手段。

人權觀察愛滋病及人權專案主任伽特(Joanne Csete)說:“政府本來就對這些感染上愛滋病毒的抗議者負有責任,如今再加上對他們的迫害,這行為更是令人倍加憤慨。河南當局似乎想藉著令抗議者沈默的方法,來掩飾其在愛滋病疫情中的所扮演的角色。”

1990年代,成千上百萬在河南省及其它一些內陸省份的村民于政府經營的采血站下感染上愛滋病毒。國際血製品業提供的高額利潤是政府官員設站的動機,而對村民來說,賣血則是他們極需的收入來源。

示威者要求能得到抗逆轉錄病毒治療 (antiretroviral treatment),並使愛滋病毒/愛滋病感染者得到醫療護理,他們還譴責地方官員挪用國家防治愛滋病專款的行為。對於感染有愛滋病毒的村民先前的抗議,政府衛生部門官員允以援助來應對。但在較為近期的一些事件中,暴力和隨意逮捕則成為對付示威者的手段:今年5月17日,100名愛滋病患者借助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對上蔡縣文樓村一家醫院的“非典”(SARS)情況調查的機會,來 傸雪R滋病 毒感染者在尋求醫療護理時遭到的歧視情況。他們被政府官員擋在距醫院100米的地方。據國際媒體和中國的愛滋病患者權益活動人士稱,村民楊妮旦在抗議警察對待示威者的方式時,遭到警察兇狠的毆打。

6月19日至22日期間,上蔡縣熊橋村的5名愛滋病毒感染者前往鄭州,向省政府遞交一份有關該村缺乏醫療護理系統的請願書。熊橋村的愛滋病毒感染者比例相當高。據中國的愛滋病患者權益活動人士說,這5人遭警察拘捕並被送回熊橋村。一名被捕者後來因身患重病而獲釋。

6月22日,河南省出動成千上百名警察對熊橋村進行抄查。據國際媒體稱,警察拘捕了13名村民,據稱他們曾參與一次要求設立一家醫院的抗議活動,警察還對其他村民不加分辨地毆打。一名被捕者後來獲釋。

人權觀察呼籲中國國務院調查河南省的賣血醜聞,及該省對國家愛滋病防治專款管理不善的情況,並對有關負責人進行處理。人權觀察還敦促參與中國愛滋病防治工作的國際資助者和組織向北京施加壓力,使其對河南省的愛滋病毒大規模感染的情況進行徹底調查。

近些年來,中國政府在控制愛滋病疫情的方面越來越願意接受國際援助,並對急劇上升的愛滋病毒感染率採取了更為公開明白的態度。2002年11月,中國駐聯合國大使要求國際援助來設立控制疫情的專案,並承諾中國將採取“設定明確目標,採取防治措施,提高公眾意識,加強醫療護理系統,並確保監督和執行” 的策略。

伽特說:“河南省進一步的隱瞞行為與北京要求國際合作並承諾對公共健康危機保持公開的態度,真是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和平崛起? 發佈日期: 2004.10.15 發佈時間: 上午 8:31
中國在愛滋問題上搞表面工夫,如此下去,會是一場災難。某些官員亂搞,整天打壓愛滋志工,卻說身不由己。這是什麼道理我真不明白。如果是台灣,通常只是因為當權者相信,凡是指出社會問題的,都是敵人,所以整個政權上上下下必然視你為敵。至少過去是這樣,現在改善很多,至少不會因為你為某個社會問題(如雛妓問題)或為人權奔走就視你為敵。但中國之敵視志工,卻似乎不是這樣。他們到底在怕什麼?我能理解工農抗爭的殺傷力,但諸如救援愛滋孤兒這樣一些工作,對政權本身有什麼威脅性?實在不解。

所謂和平崛起,中國已經算是崛起了,但是否和平還不一定。至少,對內一點也不和平,人權狀況並沒有改善,反倒惡化,只不過因為所謂經濟成就蓋過了這些問題。至於媒體的控制,仍然密不通風,很多侵害人權的事例,都被掩飾,世人往往看到一個經過化粧的所謂新中國。如果抹掉這些化粧粉,底下真實面貌是很難看的C

掩飾這些問題並沒有意義,因為改善人權狀況,只會使中國崛起得更好,不會更壞。如果崛起成像美國或俄羅斯那樣一種帝國,對外殺戮或對內高度鎮壓,那還不如不要崛起好了。

陳真 2004.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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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aidsorphans.org/showtopic.asp?id=1772&forumid=4

主題:[轉貼]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訪華(9-13號)專題 -關注愛滋病
發表:doulinna

一名愛滋病攜帶者(10.11)參加慶典

為紀念聯合國在中國開展工作25周年,聯合國駐華機構還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大草坪上舉辦了一個展覽。

兩位因受到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無償援助而受惠的中國女性也代表各自的群體在慶典上表示了對聯合國的感謝,她們一位是來自吉林的愛滋病毒攜帶者,還有一位是內蒙古赤峰市的蒙古族牧民。這名愛滋病毒攜帶者把象徵愛心的紅絲帶胸 w別在了安南胸前。

在此間訪問的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對中國在愛滋病防治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讚賞,他希望人們進一步消除對愛滋病人的歧視,幫助他們戰勝病魔。

安南12日中午參觀了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愛滋病自願諮詢檢測點。他參觀了那裏的檢測設備,與醫務人員交談,瞭解檢測設備的使用情況。參觀結束後,他還與7名愛滋病感染者 i行座談,並與他們合影留念。

安南說:“我要向這裏的人們表示祝賀,他們做了非常出色的工作。我特別高興地看到中國政府正付出巨大努力向愛滋病開戰,要取得這場戰鬥的勝利,需要各層次的人們發揮作用。 ”

安南表示,防治愛滋病是一項偉大的事業,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全社會各方面的人能夠瞭解愛滋病的相關知識,這樣才能做到早發現早治療。

隨同安南一起訪華的秘書長發言人佛瑞德·愛克哈德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愛滋病在中國的感染率還相對較小,但如果不及時防治和控制,將可能演變成一場災難。安南此次十分高興地目睹了中國近兩年在防治愛滋病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國領導層成功地發起了一場自上而下的提高愛滋病防治意識的全民運動,而這一點對於普通人瞭解和切實防範這一疾病至關重要。

“我們只要鼓勵那些疑似愛滋病者前去檢查就是幫助了他們。”昨日(10.12)中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朝陽區疾病控制中心表示。之前,他參觀了該中心的愛滋病自願檢測與諮詢站並和8位愛滋病患者和疑似患者進行了交談。

安南夫人稱讚一位愛滋病患者

安南在隨後的講話中表示,消除社會上對愛滋病的歧視是非常重要的。安南對中國在愛滋病防治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讚賞。

他指出,中國政府正在很認真的對愛滋病開戰。但是要取得這場戰役的勝利就需要各個層次的人都發揮積極的作用,並不僅僅是國家主席或者總理。包括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做出自己的努力。

安南夫人指著胸口紅絲帶標誌告訴記者:“這是一個姓夏的愛滋病患者送給我和我丈夫的,夏女士不僅幫助自己治療愛滋病還幫助自己的丈夫和其他人,我和我丈夫都認為她是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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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4-10-13 1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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