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插播,偵辦扁案傳出 "好消息",證實陳致中的確是扁家在海外洗錢的操盤手. 不過,大家不用高興,這只是在演戲.
有沒有人在台灣看過哪位有權勢者真的跟一般人一樣,獲得應有的處罰? 沒有! 至少我沒見過. 鄭太吉之類因為拿槍轟人家的頭而被判死刑,算是例外.
一般來講,標準司法程序就是: 頂多一審重判,回應一下社會輿論的要求,等風頭一過,二三審就沒事了. 萬一風頭持續很久,頂多坐個兩年牢就出來了,照樣呼風喚雨吃香喝辣. 即便待在獄中也是威風八面,要什麼有什麼,連女人都能送進牢裏.
即便是扁家坐牢代表人阿扁,我敢保證他也絕對不會關很久. 特別是當哪天民進黨又執政了,那麼,阿扁就又會變成英雄! 這段坐牢經歷肯定又會變成他的政治資本,變成他為台灣人被迫害的英雄事蹟!
上個月台中市議會議長不是貪污幾千萬嗎? 那位天才法官說他確實拿錢為電玩業者關說,但關說得沒有很明顯耶,所以無罪. 但奇怪的是,居間負責把風拿幾萬元車馬費的幾位小警員卻判十幾年重刑,而賄賂的商家倒也沒事,一概緩刑了事. 緩刑就是不用關的意思.
我家在台南市海安路,住在海安路上的人,哪個人不知道這個已經 "纏訟" 十幾年的地下街開發案及附近什麼運河整治的案子,相關貪污及圖利他人金額高達十幾億,其中幾位綠營政壇大咖我早年就認識,比方說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和郭倍宏,另外還有現任市長許添財. 此案很多原本求刑幾十年,但 "纏訟" 十幾年之後,根本沒有人注意這個案子了,於是統統無罪!
真是所謂欲脫之罪,何患無詞,你硬要判一個人無罪,難道還怕找不到理由嗎? 所謂 "纏訟" 其實就是拖過風頭,有些時 "纏訟"過久,當事人都已安享天年壽終正寢,並把污來的財產早已轉給子孫,案子卻還在裝模做樣地 "纏訟" 當中.
另外還有像民進黨目前當權的高志鵬柯建銘等人,案子也不少,而且個個看來罪證確鑿,但你若真以為他們會跟一般人一樣遭到法律的制裁,那你真是頭殼壞去了!
如果你去過郵局,櫃台前或提款機前不是都會貼一些海報嗎? 說你不可把帳戶借人使用,否則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的一些病患,因為精神疾病使之難以謀生,並且對現實事務缺乏適當判斷能力,很容易被騙被利用. 其中有些就是以數百元或數千元代價,傻傻地把帳戶借給他人使用,或以自己充當人頭,被他人利用來逃漏稅.
這麼微小的罪行,只不過拿了人家千把塊錢,而且又是根本難以謀生或是早已被家人遺棄的精神病患,個個卻被判重刑,而且努力幫他找罪名,有的還判了十幾年,甚至藉口說他既然充當人家公司的總經理或董事長,那麼其貧民津貼就應剝奪而不能再給予;法律簡直變成一種任意糟蹋弱勢者的工具.
我有個病人,就因為拿了別人兩三千元,充當人家的人頭,被人利用來逃漏稅,警察竟然還跑到病房裏來捉人.
今天,扁家大大小小所犯下的罪行,豈止這樣一些病人所犯下罪行的千萬倍,比方說陳致中,他根本就是整個數十億或數百億洗錢案的第一男主角,可是,檢方公開稱呼他們夫婦為 "賢伉儷",還稱讚他們很孝順,會聽媽媽的話,至今依然逍遙法外. 如果有人以為陳致中或扁家任何一個人會如一般升斗小民一樣遭到法律制裁,那他真的是頭殼壞去.
重點是: 一個社會的司法,對權勢者不但只是裝飾品,對弱勢者卻是苛薄嚴厲到近乎嚴重病態,甚至看人癡傻便硬栽贓! 難道你們都不會感到憤怒? 難道你們不覺得活在這樣一種社會缺乏做為一個人應有的尊嚴? 難道你們不覺得這比什麼統獨更重要一千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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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互助 瑞士資料送來了 海角7億 陳致中包辦洗錢
更新日期:2009/11/22 01:49 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扁家藏匿海外龐大資金遭瑞士凍結,特偵組請求瑞士司法互助一年多,終獲好消息。瑞士聯邦檢察署日前已將扁家海外二千一百萬美金(約台幣七億元)帳戶資料,輾轉送抵特偵組。特偵組將把這份重要洗錢證據呈送高等法院,作為合議庭審理扁家洗錢案的重要參據。
依據瑞士司法互助資料顯示,陳致中曾在多分文件中簽名,委託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美林銀行等機構,設立Galahad Management、寶昌(Bouchon Ltd.)兩家公司,洗錢二千一百零八萬美金,證實陳致中確是主導扁家海外洗錢的「洗錢CEO」,證據對他極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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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電玩業索賄案 收錢 無施壓實證 張宏年無罪
更新日期:2009/11/11 02:55 馬瑞君/台中報導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被控利用議長身分,向市府施壓協助電玩業者取得兩張執照,事後向業者收取前金、後謝外加營利乾股共 2140 萬元。案經檢察官依貪汙罪起訴,台中地院十日審結,認為張宏年雖有收錢事實,但向市府施壓關說部分罪證不足,雖核照速度快速有可疑處,但無法推論與張宏年有關,判決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另外,張宏年隨扈吳啟欣被控受指示向電玩業者柯美雲取款,亦判決無罪;兩名電玩業者柯美雲、郭俊佑判決一年二月、一年徒刑,均緩刑四年;與業者勾結收賄的員警何明憲、擔任白手套的前員警林昌朋均判十五年二月徒刑。
對於判決結果,檢方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考量是否上訴。
檢方原起訴內容指出,因台中市長胡志強於九十一年間指示採取「電子遊戲場業暫緩受理發照」政策,柯美雲礙於法令無法再開設小鋼珠電子遊戲場,於九十四年一月間,透過張宏年出面向市府關說,協助取得兩張電玩執照。
張宏年指示不知情的市議會機要祕書關勳熹,居間在市府內部及相關單位協調;並親自打電話給胡志強。後又向時任經濟局長廖德淘告知該申請案,要求盡快核發。期間,張又打電話給胡、廖二人詢問審核情形,廖德淘在簽呈上以鉛筆註記「張議長12/7」字樣。
執照順利核發後,柯女按月支付一百萬元給張宏年,共計至九十七年七月止,張宏年從柯女處獲得 2140 萬元。檢方原認定該筆款項是前金、後謝加經營小鋼珠店利潤,依貪汙罪嫌將張宏年等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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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觀點:這種鳥法官(江春男)
2009年11月12日蘋果日報
台中市議長張宏年關說電玩業取得執照,獲得前金後謝和分紅共計2140萬元,結果他本人無罪,但送錢給他的業者都因行賄罪被判刑,如果此案成立,全國一體適用,阿扁可能也應無罪釋放。
明明有對價關係
這筆錢明明有對價關係,也有關說施壓之證據,但一審法官認為無法證明官員受關說施壓才發照,且發照過程合法,因此判無罪。這位法官似乎不食人間煙火,如果電玩執照會依照正當程序核准,業者何必送2千多萬元給議長。這是鳥法律還是鳥法官?
業者因議長的承諾,才敢花數千萬元裝潢,而且同意按月支付100萬元給議長做分紅之用,除此之外,還要打點管區警官,每月至少要賺200萬元以上才能打平,沒有兼營賭博,光靠小鋼珠,根本不可能生存。
中市治安敗壞,多年來都是全國倒數第一名,議長長期與電玩業者關係密切,市長胡志強比任何人了解。如今賣議長面子,也許有助於社會和諧,卻置治安於不顧,比較陳水扁和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對電玩業者的鐵腕作風,胡市長真是太會做人了。
「888小鋼珠」私下從事賭博,為逃避查緝,按月付40萬元給台中市警員,結果業者和警員全部判刑,警員拿15萬元被判15年,議長拿2140萬元,卻無罪。
判決太不符正義
關說和施壓難判定,但本案判決太不符合正義,也不符合常識,如果就此定案,全國民代有樣學樣,台灣的法治崩解,馬英九的清廉口號也隨風飄逝。
陳真
發佈日期: 2009.11.22
發佈時間:
上午 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