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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0 則留言。
良哲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5:38
黃順興到大陸是1980年代的事情,但他和大陸的接觸是1970年代就有的事。

那時,劉進慶成功策反陳逸松去大陸之後,曾經和陳明忠商量,由陳明忠策反黃順興,沒想到黃順興另找他在日本留學的女兒黃妮娜到大陸拿信給周恩來,並大陸待了一段時間。黃妮娜返台後,黃順興與黃妮娜被捕,黃妮娜後來轉為汙點證人供出陳明忠,導致陳明忠第二次入獄。陳明忠原本被判為死刑,經海外保釣留學生串聯聲援營救,改判15年徒刑。

陳逸松、劉進慶、陳明忠、黃順興......這些人都不存在於當今主流的歷史敘事和記憶裡......我自己對這些人事物一樣也是後知後覺,所知有限......

http://huzhuhui.org.tw/?p=123
王修亮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45
刘旭先生
一個人識不識字,聰不聰明,善不善良,是否容易上當受騙,彼此都沒有絕對關係。

生小貧困,我四周許多又單純又笨又善良又老實又不識字的同伴,逐漸長大,有的人醇厚如一,有的人卻騙盡鄉里,有的人很有原則,不會輕易上當,也不欺負他人,有的人在順境中充滿愛心與正義,在逆境時卻怨天尤人,恨透了所有成功的人。

這很重要:「有的人在順境中充滿愛心與正義,在逆境時卻怨天尤人,恨透了所有成功的人。」

這就是自我,只有狹隘的自我,但是許多人卻不了解自己的自我與自私,剩下的只有仇恨與抱怨。
其餘的我就不多說了,那是您自己選擇的相信。

鄉愿也是好人,也很善良、正義。
王莽更是如此。
江南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31
我感觉刘旭的年龄可能不大,容易听信一面之词。对于生活在台湾的朋友们来说,有些地方也可能会有误解。所以我就留言里面的几个问题做一些解释。

第一、限制离境的问题

中国公民限制离境的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散落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如《保密法》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回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答,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如果被限制出境了,需要了解清楚被限制出境的原因,然后才能够进行相应的处理。华涌妻子限制离境的原因不可能是政府部门为了打压华涌,华涌都能出境,何况他的妻子呢?

第二、寻衅滋事的问题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即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则需要按照刑法处罚。

我并不知道这位华涌先生当时做了什么事情,但他一定是触犯了法律,不然不可能以寻衅滋事罪逮捕。虽然可能以你的角度来看,他并没有违法。

你在文中说华涌只是在看守所被关了几天就放了出来,那说明他犯罪并不严重,公安机关何必对他穷追不放?穷追不放的原因可能还有其他,只是你并不知道。

你说的各个政府部门的杯葛,以我的人生经验来说,可能性不大,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怎么会对一个蹲了几天看守所的人全力打击呢?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还是相对独立的,一个政府部门的检查不会应另一个部门的要求而去单独做,而是整个系统按照年度的工作计划依照时间节点从上而下的执行的。他可能是碰到了一些检查,他都把这些检查都归因到那个寻衅滋事的问题上去了。至于你说的生意上的伙伴和他断了联系,我想在一般的社会也正常,一般人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处事的。

第三、武警拆迁

我从来没有见过武警参与拆迁的,也不可能有武警参与拆迁。这是由武警部队的性质决定的。

武警部队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7、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8、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以上是武警的职责,主要是维护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智能。武警属于国家武装力量,地方政府、公安部门无权调动。对违反规定调动、使用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武警不可能参与拆迁,是不是误会成警察了?其实在前些年是存在一些野蛮拆迁的问题,有些事件还蛮轰动的,但即使在哪个时候警察也是不能直接介入的,他只能是在外围维持秩序。2010年国务院还发布了一个通知,该通知明确限制了警察参与拆迁,如有违反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警察更不可能介入拆迁了。下面是这个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因暴力拆迁和征地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尽快查清事实,依法版严厉惩处犯罪分子。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
王修亮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29
這是我不知道的歷史,我不知道的人物。

一個人的生命能有多長?能有足夠的時間看過幾個歷史的真實?

一個人的生命也不過就這麼長,但是能有幾人貫徹了自己一生的真實?

我有滿腔熱烈,但同時我有許多的恐懼與膽怯。
我知道自己的熱烈,也深知自己的灰暗。
一個平庸的人。
無能成聖成賢,只期許光暗糾結的自我,能透徹保有一貫的真實。

下文轉自方遠北杯講看麥
.........................................................

【那個在中國人大高喊「我反對」的台灣人】

1⃣

今天不談美國,我想藉著「港版國安法」講個故事。

5月28日下午3時10分,中國全國人大表決被稱為「港版國安法」的《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表決結果,2878票贊成、反對1票、棄權6票。

結果出爐,台灣的反應一如過往,開始在「反對1票」這件事情上大做文章,嘲諷人大只是「橡皮圖章」、「假民主」等等,卻沒人記得美國眾議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台北法案》,也以413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2020年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而台灣民進黨去年底強行通過的《反滲透法》,亦以67:0的懸殊票數三讀。「民主陣營」所謂的「壓倒性」票數,放到了中國就變成了「假民主」。

2⃣

我想談一個台灣人。1923年出生於日據時期的台灣彰化人黃順興。

黃順興是台灣黨外民主運動繞不過去的一位人物,他比今天民進黨所有檯面上的「大老」都要資深。1990年《自立晚報》編者是這樣形容黃順興的──「是台灣近五十年來反對運動史上,最資深的一位黨外運動前輩」。

這一位在台派聖經《百年追求》被輕輕帶過的黨外前輩,早年曾東渡日本深造,台灣光復後,他即投入台灣地方政壇,擔任過三屆台東縣議員、一屆台東縣長,競選連任失利後,回到彰化老家改選立法委員,落選兩次、當選一次。

以今天民進黨政治人物的仕途來對比,黃順興的民選之路並不順遂,但他與李萬居、郭雨新、余登發等幾位老黨外都有往來,經歷過二二八事件、橋頭事件、美麗島事件,同時又是台灣環保運動的先驅,在1981年創辦台灣第一份環保刊物《生活與環境》。再借用《自立晚報》的說法,黃老一生的經歷可說是「一部感人的台灣黨外運動史」。

黃順興做為日本「殖民地的孩子」,從小就對祖國中國有著嚮往。1985年,黃順興利用赴美探親轉赴中國大陸定居,當時人大台灣代表團推選他為七屆全國人大代表,並當選為人大常委。

3⃣

黃老在中國人大的經歷,又是另一場傳奇。

1988年中國七屆人大全體會議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在通過七個專門委員會成員時,他走到麥克風前大聲說了:「我反對!」

黃順興反對由89歲的周谷城先生擔任主委,「難道沒有年輕人為國家做事?」黃順興語畢,全場響起掌聲。儘管周谷城仍然當選,但據資料所載,這是自1954年第一屆人大召開以來,第一次出現的反對票,來自台灣人黃順興。

同年,黃順興還提議設立秘密投票處,這個建議被採納;他也首度提出全國人大應增列大會發言的環節,被納入了人大議事規則。

除此之外,他在人大常委會,還提議允許記者進入會場採訪,他說:「人大號稱最高權力機關,類似現代國家的國會,國會怎麼可以不許記者進會採訪?國會討論的情況怎麼可以不馬上傳播出去與大眾見面?外面的意見怎麼可以不迅速返回來?如果這些都沒有,怎麼能具代表性?要建立這樣一個循環,媒體記者是少不了的。世界上無論哪個國家,包括獨裁的蔣介石政府都有,為什麼人民民主的共和國反而沒有?」

4⃣

另外一個故事則發生在1992年。那年4月3日下午兩點半,全國人大代表紛紛踏進人民大會堂,他們將在大會上審議表決「三峽大壩工程」。

下午3點20分,大會螢幕上顯示了「長江三峽工程決議案」的字樣。就在執行主席宣布開始表決後,黃順興突然拍桌而起,舉起手中的紙條,大聲表態:「三峽應做為重大議案處理,必須有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才能通過,怎麼能輕率地做為一般議案處理呢?我多次請求發言,為什麼不讓我講話呢?」

黃順興這個舉動是在場人士始料未及的,隨後會場內外國和港澳台記者紛紛舉起錄音機、照相機團團圍住黃順興。當時的執行主席解釋:「今天的議程不包括大會發言」。

黃順興站起來後,另一位台灣代表、1937年出生於台灣嘉義的天文學家劉彩品女士也離席,表示她贊成黃順興的意見。後來,黃順興和劉彩品退到議場外的宴會廳,現場舉行起了「臨時記者會」,向大批海外記者表達想法和理念。與此同時,場內繼續表決,最後以1767票贊成、171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的結果,通過了三峽工程議案。

數次在人大會場表達反對意見的黃順興,並沒有如同台灣人想像的那般「被消失」,而在辭去人大常委之後,於北京安度晚年,直到2002年因心臟病離世,享年79歲。

5⃣

這一位幾乎被台灣當前經典民主敘事所「遺忘」的老人,一方面以台灣人的風骨見證了中國人大議事殿堂並非外界所認為的那般「一言堂」,既對台灣民主發展有著無可抹滅的貢獻,也對大陸的政治歷程留下了翻不過去的一頁歷史。

而另一方面之於台灣內部,黃順興的名字也說明了,台灣黨外民主運動的歷史,在民進黨成立及至執政之後完全被其收割,原來的面貌是相當立體、多元的,絕非今日所流傳的「致自由」、「反中國」、「爭民主」那般平面而單一的論述。

黃順興曾經說過:「我主張與大陸統一的主要理由是考慮到台灣勞動人民的未來生存的安全和出路的條件。因為像台灣這樣的蕞爾小島,缺少工業發展所需的資源條件;而相對的,大陸在這方面的條件正好可以互通有無,彌補缺欠。何況還有同族、同語文、同文化淵源種種溝通上的方便。儘管目前有著政治思想上和體制上的問題存在,但在『和平解決』的前提下,這些問題可以逐步的分階段解決。總之,光站在台灣一方利益著想也好,兩岸只能和而不能再分裂;從勞動人民的生存前景看,除了以統一為目標,我看不出還有更好的路子可走。」

而在黨外時期,黃順興走訪海外時,也曾被台獨人士批評,他則反問:「我打從你還沒降生在台灣的時候就在從事台灣人民主自由的運動,幾十年來未曾間斷。後來,你們也加入這運動了,你我所爭的『自由民主』應該是同義的,同樣有思想、言論、結社等自由的含義吧!既然如此,你可以提倡台獨,我為什麼不可以主張統一?」

黃順興感慨地回憶:「我也擔憂如果讓這樣思想閉塞、胸襟狹窄的人來管理台灣政務,說不定會和國民黨一樣,下禁令不准像我這樣的人回台灣故鄉呢!」

6⃣

1990年台灣解嚴後不久,黃順興以中共人大常委身分在台灣出版了自述回憶錄《走不完的路》。黃順興逝世至今將近20年,現在回過頭來看當年他的憂慮,似乎一點都不違和。

當然,歷史沒有如果。但,如果黃老今天仍在世,恐怕會是「國安五法」、《反滲透法》首波被網羅的對象,恐怕也難逃「舔共」、「假台灣人」的種種罵名,儘管他是台灣黨外民主運動的重要前輩。

覺青們常說:「不要忘記這一切得來不易」。那個在中國人大高喊「我反對」的台灣人黃順興,他的一生也紮實地提醒著我們:「不要忘記這一切得來不易」。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21
其實我沒看我貼的那些有關這位 "藝術家" 華涌的視頻,我只是隨便挑出幾則,然後瞄了兩三秒鐘,我覺得這樣就已足夠理解一些事了。因為重點不是一個人說什麼,而是他怎麼說以及說話的那個樣子。

一個人是什麼樣子就什麼樣子,不會因為所謂 "迫害" 而變了個樣子。這位先生,因為被公安找麻煩,然後就變了個樣子?然後就要跟大家募款來 "革命",號召 "滅共"。好吧,那滅完之後呢?他自己當領導嗎?還是怎樣?十四億人就地不敬禮解散?實在有夠荒唐。

一個人,自認為遭受了什麼不合理待遇,然後就要滅共?我跟這個世界顯然八字不合,所以我也該想辦法毀滅人類嗎?大家手頭方便的話,要不要捐款給我響應毀滅世界的革命行動呢?

我不相信有人會被他感動或響應他的號召,太無厘頭了。美國人卻努力抬舉他,會不會太荒唐了點?除了 "革命滅共" 之外,他究竟是想幹嘛呢?

這不是什麼善不善良的問題,這純粹就是無厘頭;是吃飽太閒吧?他要是跟我一樣一輩子每天累得跟狗一樣,三更燈火五更雞,一天當五天用,應該就不會搞這些無聊之舉了。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3 發佈時間: 上午 12:06
我之前所貼華涌自介的文章,是在大陸〈知乎〉網站上找到的,也只看過維基百科,那時還沒看到陳真兄貼的視頻,現在只有一個感覺:卿本佳人,奈何被逼上梁山,而且是華涌不適合上的梁山。

我曾在另一個群組裡砍大山的提到「如果大家仔細看,中國對內霸道(包括台灣),但對外王道,也不敢不王道,所以許多弱勢國家對中國頗有好評,對歐美強權卻是恨得要命。」馬上有人回我「這是策略!」,我則是回說「是的,這是策略,國策從來就跟摩西十誡沒有關係。」

我對中國對外「王道」的做法,不會直接跟中國人愛好和平等傳統文化連結,而是認為中國和平崛起是一個明智的國策。至於中國對內霸道的做法,也知道基本上中國是採用人民民主專政的體制,中國也自認是民主國家,只對無產階級的敵人專政,只是這「無產階級的敵人」的標準是跟著中國共產黨的價值思想游動,本版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是必要的霸道。

我是統派,至今以中華民國為正統,不反對一國兩制,也理解多數台灣同胞想脫離大陸當局統治的想法,更明白可能因為這個多數台灣同胞的想法而被武統。所以瞭解大陸體制,關乎自己的身家,不會只從中國對外王道的一面去看,我會關心大陸對內霸道的一面。

大陸當局近年來推崇法治,民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大都承襲西方大陸法系,大體而言,大陸目前只有中央體制與西方民主國家不同,但其他主要的法律跟西方民主國家的法律精神及價值差異不是很大。但就司法獨立這部分,體制上還是在中國共產黨之下,始終無法如西方一般獨立,至於共產黨介入司法的情形如何,這部分大陸網友在討論時,大都點到為止,曖昧不明,尚待探究。我的感覺,應該跟台灣蔣經國解除戒嚴之前的民主法治可堪比擬吧!?
子夷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1:48
刘先生

我将您的回复分成三部分,

关于立法,先不论言论的划分非常微妙却又失之毫厘差以千里,首先由谁来提诉就是一个问题。由政府全面主导恐怕不现实,一方面这会极大耗费行政资源,另一方面为了应对这样庞大的工作量,必然会有海量的相关行政人员,也就是说其中也必然会出现新一拨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事情又回到了原点。如果由民众来担当监督主体呢?不知道您怎么想,我个人感觉短期内民众恐怕没有这种公民意识。

关于这几年的趋势,我理解成一种特别时期的对应。同这种民众舆论工作在美国的版本相比,“攘外必先安内”已经算比较温和的选项了。当然,它仍然会有副作用,公众意识在长期上的趋势有其他需要慎重考量的因素。但是没有办法,一来不作为是消极投降,二来文化宣传相关部门的能力一直极其低下,恐怕也只能勉强做这种粗糙潦草的工作了。

关于那位先生的经历,首先要说正因为我不会轻易直面风险,我个人在感情上是肯定您们这类对不公有着使命冲动的人的。但是就如同善良不等于知能、勇气不等于坚韧一样,能力也不等于品格;也就是说,在庞大的行政群体中,一定会且一直会存在造成这类遭遇的人。我没有过研究,但是中南海的廉政建设大概就是为了建立一种体制内的负责制,以尽量遏制这类情况的吧。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1:11
子夷好
这是政府立法的问题,对于谣言和新闻媒体要有合理的处罚和提告机制。可以参考新加坡的法律,规定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我想中共的政府要做到这个因该不难,我也知道,绝对的新闻和言论自由,所带来的危害,但是凡事有个程度的差别,常在大陆生活的人,因该不难体会出,这几年对于言论和思想的压迫的程度在加剧。
但是以,华涌先生为例,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就被政府运用各种手段,而在社会上不能立足,这显然也与习主席,建设现代化法制国家的理想相悖。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0:41
王修亮
一个善良的人,不等于他是一个聪明的人。
以我母亲为例,我母亲是个佛教徒,非常的善良,但是缺乏知识,容易受到人的哄骗,容易相信一些虚假的谣言。
其实我没接触过华涌,我是透过他的姐姐和朋友了解他的,但是和他姐姐相处的半个月,华姐和我聊她的过去和童年,家庭,以及她弟弟华涌,华姐是个善良,热心,真诚的人,而他的朋友也是,善良和礼貌的人,我想他在这样一个家庭长大,有这样的姐姐和朋友。于是我也相信,华涌是个好人。当然这很没道理。仅仅是我,通过几个人的记忆和印象而形成的个人感觉。
其实这件事情的重点是,华涌,直播了强拆,而因此,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这件事情本身合理吗?
子夷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0:39
刘先生好

理想人人都有,然而很遗憾,因为人有七情六欲而且常常知性不足,在一个组织和社会中,常常必须面对取舍,如果这个群体还同时面临外在危险时,这种牺牲就会更酷烈。譬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再譬如您提到的发声空间。更多的空间哪里好,好在有志有识的人能有正当的发声渠道;哪里不好?不好在除了前者以外的所有的下九流会以更大的声音发出噪音。民众有足够的能力在千种声音中分辨出有宜的那些吗?连站在了竞选平台上的桑德斯都失败了。如果没有一个理想的方案能在收和放之间扬利抑弊,松开公共话语权的危险想必毋需多言。
王修亮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0:15
一個人受過委屈與迫害是值得同情也值得協助,但是一個人若因為遭受了委屈與迫害,就失去對真實的堅持,甚至刻意扭曲真實,抹黑栽贓來報復對他不公平的人事物,那這個人一點也不值得同情與寬恕。
因為這證明他本質是個自我、自私的人,只有個性強悍,完全沒有群性的負責與包容。他只是沒有機會先欺凌他人,若是擁有那個環境與權勢,他一樣會因為某些自私的原因,扭曲真實,抹黑栽贓,霸凌他人。

這是我生命的經驗。

我也從來不敢倚賴自己在國小中曾遭受過的打壓迫害,就理直氣壯的去汙衊所有的國小教師、校長,都很黑很爛很不專業。我遇過的黑暗很多,但是不代表全部,也不代表二十年前如此,至今仍是如此。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10:07
周舟好
我并不痛恨共产党,我对共产党的看法是复杂的。使我感到不平的是,一些具体的行为,而不必扩大到整个政党。共产党是这样巨大的一个组织,有这么多的人,简单的给它冠一个好或坏的判断,是很幼稚的。
要说共产党的好,我也可以举出无限多的例子,但是这些已经有很多人在说了,不比我多加一句,但是在一些社会的角落,一些人被野蛮的压迫,而这些被压迫者,在媒体上在网络上是看不见的。没有属于他们的声音。会被听见,会被看见。我想的是,更多一点的舆论空间,让这些丑恶的地方,能被看见,能被改变,而不是掩盖在,人民生活幸福,党的英明领导这样表面一片祥和的虚假宣传之下。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9:50
陳真先生
这些视频,是在他被迫害之后发表的,我并不同意,他的想法,或许幼稚,偏激,但这是在他,被长期压迫之后的结果。不是每个人,在苦难中都能保持理智。
他是个理想冲动,善良的人,政治上冷感,在直播武警拆迁之前,拥有不错的工作和社会地位,而因为看到武警拆迁之中的野蛮行为,他决定,将这些事情公之于众,而在直播之后,他失去了一切。
华涌先生,触犯了中国的哪一条法律? 华涌直播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在看守所关了几天之后就放了出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政府部门的杯葛,他工作和生意上的伙伴,受到压力和他断了联系,画室被各种政府机关单位,以检查为名骚扰,房东拒绝继续出租给他。以至于在社会上完全无法立足,在油管继续上发了一些牢骚之后,公安机关便开始追捕他,他的老家,他的朋友,他的姐姐,都被公安机关上门关照过。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在云南刚好碰到云南的警方上门来找华涌。于是他跑到了泰国,想接妻女团聚,他老婆到了机场,被告知限制离境。
他只是披露了一些现实,便遭受到如此的对待,难道不令人侧目吗?
共产党无法用合法的手段拘捕他,因为他是个守法的公民,但是利用各种压力让他在社会上无法立足。这合理吗? 让我感到不平的是这个。
周舟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9:26
我看了劉旭對共產黨不滿的理由,再看了華涌的一段視頻,一種熟悉的既視感油然而生。

十年前我也是單純天真的人,參加反核活動(每年在凱道大概不到200人),相信左派的自由平等和人權,認識幾位很有理想也身體力行的社運朋友,還有一位好友曾是台權會秘書長,我對他們奉獻小我的熱情和行動力很佩服。
直到2014年,文林苑,大埔案,華光社區拆除,洪仲丘案,這些朋友都無役不與,每天討論要去哪裏遊行開會。那時有人提到南鐵東移案要不要關切一下,立刻有人警告別碰,因為台南市長是賴清德。那時我很疑惑,若政府徵收土地不正義,侵犯人民財產,在台南在台北不都該一樣用力聲援?

等到聲勢驚人的反核大遊行,人數和報導反常踴躍,我就感到不對勁,那年我頭一次不參加反核活動。後來又是反旺中媒體壟斷,太陽花運動,我才看清這些看似理想正義,又非常感性能言的高知識份子,任何行為都只有很簡單的動機:國民黨一定要倒。有的是因為父輩原是地主,因為國民黨土改政策家道中落,所以恨之入骨,卻不提他家又乘著台灣經濟奇蹟賺了大錢,以至今日富到可以不必工作,到處搞社運。有的是從國外带高學歷回來,也把西方那套進步價值觀現成挪用,在媒體上刊出一篇篇看似深奧其實扭曲,有特定立場的公知文章。

等等我補足了核能知識,才明白這些人反核的根基有多淺。服貿我大致了解內容,與他們辯論之後,更對這些人為政治目的刻意偷換概念感到不齒。我感覺他們嘴上說的光明美好想望,和實際上只有破壞而無建設的復仇,其實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的行動,渾然不覺背後有更大的力量在操縱他們。

劉旭對共產黨痛恨,我能理解,如同被奪去財產或殺掉親人而仇恨國民黨一樣。但若因此而崇拜一個和你有共同敵人,善於表達自己的行動者,你可能得再多觀察這人各種作為的真正動機,或許並不如你想像的純正善良。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8:37
劉旭葛格,您的意思是上一級法院也被滲透?對不起,沒告過的話,我不能僅憑您的三言兩語就相信,列入待查事項。
陳真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8:37
今晚沒啥病人,利用看診空檔,我看到這位華涌 "藝術家" 的一些視頻,數量非常多,感覺挺可怕,你說這個叫做理想主義?你被這個感動?我的天!

我只瞄了其中兩則,看了幾秒鐘,覺得很可怕,很扭曲,很邪門。我看不出任何善意,任何理想,任何一點理性,甚至看不出任何思維邏輯,根本不知意欲為何,只看得出仇視共產黨,看得出美國 CIA 所經營的一些邪惡媒體之刻意吹捧。真是很不像話。

https://bit.ly/3drWKbk

https://bit.ly/36THAZP

https://bit.ly/2ZYdtz2

https://bit.ly/2zTzp3G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8:26
阿水
当地公检法都被渗透,官官相护,裁判和球员都是他,拿什么提告?
阿水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8:18
劉旭葛格:
大陸的行政訴訟法規定,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為什麼工廠汙染事件,執法單位包庇,村民不依法起訴呢?是有什麼阻礙嗎?
刘旭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7:10
欧阳阳
我所关注的是,为什么一个人因为直播了该事情,让人看见一些事实,而要被压迫到这个程度。
陈真先生
不是每个人都能保持理智,不是每个人都有强大的内心,人是很脆弱,很软弱的,在长期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智的毕竟只是少数人。
欧阳阳 發佈日期: 2020.06.02 發佈時間: 下午 6:57
刘旭,
你说的“北京轰轰烈烈的驱除低端人口事件”,据我了解是因为一起火灾事件引发了北京当局治理火灾隐泛,因为对一些中下层的聚居之地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是西方以及某些媒体就把它炒作成“驱除低端人口事件”!北京当然是不可能“驱除低端人口”,这个是用常识可以判断的,北京怎么可能没有“低端人口”?

北京当局应对火灾隐泛的政策可能有一些不足,但是如果让人利用此一事件时间放大渲染,做政治炒作,那我也是不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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