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二十,
關於密松大壩,我先做個背景簡介:這個由中國投資的水電站規模之龐大,舉世屈指可數,一旦完工,將超過緬甸整個國家的發電量,但它百分之九十的電卻將輸往中國。不過,依據後來陸續曝光的雙方合約顯示,五十年後,這座大壩的整個所有權將歸屬緬甸政府;在這五十年之間,緬方有權免費獲得百分之十的發電,並可依其需要取得更多發電量。
聽起來是個還不錯的戶惠合作項目,可是為什麼引起緬甸人民那麼大的反感?生態破壞是其一,破壞當地人民的某種 “類宗教情懷” 是其二。但是,就只是因為這樣嗎?當然不是。
後來,2011年,這個大壩竟然遭到緬方片面停建,舉世震驚,畢竟緬甸軍政府是中國豢養的一條惡犬,怎麼突然不聽話了呢?那一年,也恰恰是美國改變戰略,開始和緬甸結盟,於是有很多人就說這座大壩的停建是因為美國人從中搞鬼。
但它的停建以及興建過程中所引起的民間諸多衝突與憤恨,真的只是因為美國人的煽動或介入搞破壞嗎?之前編號十八提及的那篇文章,作者透過前後長達數年的媒體報導以及當地族群政治生態的種種研究,指出事情並非如此,問題的源頭並不是 “阿兜仔的陰謀”,而是中國的所謂 “去政治” 似乎一點也去不了政治,反倒招來許多根本問題的加速惡化。
所謂去政治,簡單說就是中方根本不管你當地有什麼族群居住,不管你有什麼歷史淵源,更不管你和政府之間有什麼衝突與矛盾,反正他就是唯利 (所謂國家利益或企業利益) 是圖,其它一概不管,也從來不與當地人溝通或接觸。這樣一種所謂保持 “政治中立” 的立場,你想,緬甸人會覺得這個叫做 “中立” 嗎?就比方說中國長年提供緬甸軍政府各項武器與軍事訓練,緬軍再拿去殺人民,殺異己,你能說我保持政治中立,這些血腥事件與我無關嗎?
二十一,
近來,擁有47個會員國的UNHRC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提案譴責緬甸翁山政府屠殺羅興亞人,要求組團調查;調查團涵蓋十幾個國際人權團體,具有相當高的獨立性與公正性,結果,翁山蘇姬悍然拒絕,說不得干涉內政。另一方面,中國又來 “去政治” 了,否決了聯合國的譴責提案。我想說的是,不管支持或否決,這一切都是政治,國與國之間並沒有 “去政治” 這回事。
不過,很諷刺的是,當年翁山蘇姬被軟禁時,聯合國提案譴責並發動經濟制裁,翁山蘇姬怎麼不說 “不得干涉內政”?現在自己當權了,說法也就整個變了。至於中國倒是始終如一,當年他否決要求釋放翁山蘇姬以及各種對於緬甸軍政府不利的提議,現在依然還是否決一切對於緬甸軍政府以及翁山蘇姬不利的提案。
我並不是說西方的譴責與調查提議乃是基於人權善念,而是說,每個國家各懷鬼胎,全是政治算計。比方說,美國與歐盟一方面提議譴責與調查種族屠殺,一方面卻又各自積極和緬甸翁山軍政府示好,加強軍事同盟與軍事援助,非常可恥。國際特赦組織近六、七年來不斷發表聲明譴責美國之偽善,一方面假裝譴責人權侵害,一方面卻又積極修改相關法令,擴大與緬甸軍政府之軍事結盟與各項援助與投資。國際特赦組織又怎麼會是什麼美國走狗,藉著渲染羅興亞人的屠殺來傷害中國呢?這種胡扯,不是腦殘嗎?如果不是腦殘,那就是故意抹黑。
如果你再仔細深入研究,你會發現,你能叫得出名字的所有國家,事實上都努力想拉攏緬甸翁山軍政府,所謂譴責,全是場面話。之所以被迫得演出這麼一些人權大戲是因為,這次的種族淨化事件實在太離譜,短短兩星期驅逐了將近一半的羅興亞人,燒毀數千棟房舍,滅掉幾十個村落,數十萬人大逃亡,到處姦殺擄掠,數千人被殺,無數人失蹤,而且還在難民逃亡路線上沿路埋設早已被禁用的 “殺傷人員地雷”。
以這樣一種規模及涵蓋族群性質的反人道罪行,理應引起更大一百倍的媒體報導與舉世抗議才對,但事實上它多少還是被消音了。今天假設為惡者是中國,製造比 “六四” 大上一百倍一千倍規模的鎮壓與泯滅人性的諸多暴行,你想現在全世界各地會發生什麼事。光是一個根本不值得一提的劉曉波就炒作成什麼德性,連在醫院打掃、向來完全 “去政治” 的歐巴桑,居然也會罵上兩句中國迫害劉曉波的什麼暴行。
我並不是說美國在這事情上沒有盤算,他的盤算可深了,以後再說。
二十二,
所謂 “為賢者諱”,一個好人,或者也不一定稱得上什麼好人,就比方說一個飽受過度冤屈的人,我們會多少想要替他 “隱惡”。但這並不表示他沒做錯事,而只是因為他一般來講為人還不錯,偶而還會扶持老太太過馬路,所以我們不忍心傷害他,因為他已經遭受太多冤屈,或是他所做的壞事相較之下根本微不足道。
中國就是這樣一個 “賢者”,他已經飽受冤屈,所以我們平常也就不想要再跟著落井下石,除非那些真正重大的邪惡者受到應有的懲罰與譴責。但是,這樣一種 “為賢者諱”,諱久了其實也不一定好,錯誤的地方該改還是應該要改,特別是當它勢力越來越龐大時,就更應該受到節制。
陳真
發佈日期: 2017.09.15
發佈時間:
上午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