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現象現在依然存在,上個月我在天崕台版論壇轉貼,系統回應含關鍵敏感詞,阻止發文,我用1/2刪除法發現這敏感詞竟然是[蘋果日報],怪不得傳言天崕背後的老闆是
黎智英,怪不得天崕對習慣造謠發負面消息的ID寬容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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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稱網路造謠意在“影響力變現” 產業鏈須斬斷
2013年08月24日 01:19:50 作者:中國青年報
近日,北京警方查處了“秦火火”和“立二拆四”等網路推手及相關行銷公司,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將二人刑事拘留。警方接到舉報後偵查發現“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專門通過網際網路策劃製造網路事件,蓄意製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資訊,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嚴重擾亂網路秩序並非法牟取暴利。(《京華時報》)
“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在網上並非名人,但他們策劃的一系列新聞事件,卻相當轟動,“最美清潔工”、“別針換別墅”以及郭美美和幹露露等事件,聳人聽聞又吸引眼球。尤其是2009年微博火爆之後,一則消息的傳播瞬間就能到達數量龐大的個體。借助微博,網路推手更是如魚得水,捏造事實變本加厲。
為什麼要造謠?為什麼這些網路推手要做看似“出力不討好”的事?實際上,這是一條“影響力變現通道”。
先利用謠言來引起網民關注,積累起一定影響力,然後利用影響力幫助企業行銷,把虛無縹緲的粉絲數變成真金白銀。據“立二拆四”證言,他的公司一年的收入達千萬元之多。
在這個網路推手產業鏈裏,並不只是網路推手得利,他們的影響力很有限。想要製造大的影響力,還需要粉絲數高的大V。網路上流傳這樣的話:粉絲數超過1萬,你就像一本雜誌;超過10萬,你就是一份都市報;超過100萬,你就是一份全國性報紙;超過1000萬,你就是電視臺。
作為企業掮客的推手,加上傳播到達率極高的大V,就形成了完整的影響力變現鏈條。轉發企業的一條行銷微博,根據粉絲量不同有著不同報價,粉絲30~50萬,轉發一條600元;粉絲量50~100萬,轉發一條800元,粉絲100萬以上的知名人士,轉發一條達3000~5000元,一名某電視臺娛樂節目主持人轉發一條報價6萬元,一些人只要靠微博轉發每年輕鬆賺取幾十萬元的收入。
謠言背後連著商業利益,高額的利潤讓這些網路推手和大V前赴後繼,即使是封號、禁言也無法阻止。在傳統媒體上有防火牆機制,廣告和資訊是分開的。但新媒體尤其是微博上,廣告和謠言混雜在資訊當中。即便轉發廣告,大V也會用各種偽裝和修飾的辦法,不讓粉絲察覺,以保持影響力繼續牟利。
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不斷進步,媒體形態在不斷更新,從報紙、電視到門戶網站、搜索引擎再到社交網站,但都應該一以貫之遵循最基本的媒體倫理,即商業廣告與其他資訊需要分開,公眾有權知道一則資訊到底是廣告還是新聞。在搜索引擎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將推廣資訊當成搜索結果展示給用戶的現象,但在政府、媒體和公眾的不斷監督下,這一情況已經得到改觀。
打擊網路謠言,更要切斷謠言背後的“造謠產業鏈”,沒有了經濟衝動的謠言必然難以支撐,不攻自破,造謠者沒有經濟來源必然無立足之地。其次,讓新媒體處於政府和公眾的監督之下,商業廣告和其他資訊必須分開,否則,讀者粉絲們會毫不猶豫棄之如敝屣。
李麗虹
發佈日期: 2017.08.26
發佈時間:
下午 6:42